第168章 李自成考清華,趙四當包衣(第二更,求追訂,求月票)
早就開春了,可一早一晚的風還帶著小冰河期才有的涼意。天剛麻麻亮,南苑大營的號角就“嗚嗚”地吹響了。
李鴻基跟著隊伍跑完二里地,額頭上也見了汗。他抓起粗麵饃饃剛啃了一口,一個頂盔貫甲的親兵就徑直走到了他這隊人跟前。
“李鴻基李百戶在不在?”那親兵聲音冷硬,眼神掃過眾人。
李鴻基心裡“咯噔”一下,嘴裡的饃饃頓時沒了滋味。他趕緊嚥了口唾沫,跨前一步:“末將就是。”
親兵上下一打量。“跟我走一趟。孫侍郎要見你。”
孫侍郎就是孫傳庭。他回到北京後就接了李邦華的差事,出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協理京營戎政。如今和提督京營的太監徐啟年、還有那位管著糧餉的兵部左侍郎楊嗣昌,併成了皇上花大力氣整頓的新京營三位當家老爺。
四周士卒的目光“唰”地都聚了過來,有好奇,有羨慕,更多的卻是猜疑。這個李鴻基雖然有陣斬逆賊首領的大功,但也愛惹是生非,脾氣又臭,跟著隊伍到了京師南苑大營後,隔三岔五就要找人鬥一場,整個一刺頭。
李鴻基放下饃饃,一聲不吭地跟上。他心裡七上八下,不知是福是禍。莫非是前兩日偷空耍錢,輸了後急眼跟人動手的事,捅到孫侍郎那兒去了?
孫傳庭的簽押房裡甚是簡樸,一張公案,幾把椅子,牆上掛著一幅巨大的輿圖。
孫傳庭正坐在案後看著一份文書,頭也沒抬,只用手指點了點面前的地面。
“小的李鴻基,參見部堂!”李鴻基單膝跪地,抱拳行禮。崇禎給新軍定了些新規矩,見上官不興下跪,抱拳行禮即可,可這屋裡的氣氛,讓他覺得還是跪著踏實。
孫傳庭這才放下文書,目光落在李鴻基身上。那目光沉甸甸的,壓得人有些喘不過氣。
“前日紅藍演武,你帶的一隊人在河谷遇襲。”孫傳庭開口,聲音不高,“按操典,該當結圓陣,固守待援。你卻帶了人往旁邊那土坡上衝。是何道理?”
李鴻基心頭一鬆,原來是這事。他吸了口氣,穩住聲音回道:“回侍郎的話,河谷地窄,結陣施展不開,反成了活靶子。那土坡雖不甚高,卻足以架設火銃,扼住谷口。搶佔此處,進可側擊,退可據守,比困在谷裡強。”
“何人教你的?”孫傳庭追問。
“無人教。是末將……是小的往日當驛卒遞送公文時,遇著狼群野物,曉得須得搶佔高處。”李鴻基一五一十地回答。
孫傳庭點了點頭:“嗯,的確有天分,怪不得能陣斬王逆。”
他拿起手邊一份札子,遞了過去:“瞧瞧。”
李鴻基雙手接過,是兵部關於開辦“清華講武堂”的行文。他認字不多,但大意是懂的。這是要遴選識字的青年軍官入學,由皇上親自考較,學成了,便是天子門生。
他心裡頓時“怦怦”亂跳起來,隱約猜到了甚麼,卻又不敢信。
“陛下聖心獨運,欲開新局,培植棟樑。”孫傳庭看著他,“不論出身,唯才是舉。本部堂可給你一個名額,去清華園應試。若考中了,便是講武堂第一期生,日後前程,你自己思量。”
李鴻基的手微微抖了一下。天子門生!以往只有進士老爺才配稱天子門生,如今他一個臭丘八,也有這機會?他孃的,這是祖墳冒青煙哩!
想到這裡,他就猛地一個頭磕下去,聲音帶著顫抖:“末將李鴻基,願往!謝侍郎、陛下栽培!定為侍郎,為朝廷效死力!”
孫傳庭臉上看不出喜怒,只擺了擺手:“先別急著謝,還要考試的,考上再謝不遲去吧,明日辰時,西直門外聚齊,自有人領你們去清華園。”
……
同一片天底下,盛京外頭的屯堡,早沒了春天的樣子。
日頭明晃晃地照著,風是乾的,刮過來,捲起地上的黃土面子,打在臉上,澀澀地疼。地裡不見半點潮氣,裂開的口子有娃娃嘴那麼大。趙四拖著一條瘸腿,在幹得梆硬的田埂上深一腳淺一腳地挪。他臉上的麻坑積了層灰,嘴唇爆著白皮,可那雙眼睛卻像刀子,挨個剮過地裡幹活的人。
“沒吃飽還是咋的?使勁!這地再不弄鬆點,下了種也白搭!”他聲音沙啞,像是從喉嚨裡磨出來的,“日頭落山前,這塊地整不完,今晚的糊糊湯也沒了!”
幾個包衣有氣無力地揮著鎬頭。鎬頭砸在乾土坷垃上,“砰”的一聲悶響,只能留下個淺坑。去年到今春,雨水太少,地都旱得結了板。
趙四這條瘸腿,是去年冬天叫鰲拜主子打斷的。不為別的,就為他看管的幾頭牲口,到底沒熬過那場大旱和接踵而來的冷冬,渴死餓死了。他沒敢分說草料短、水井都快見了底。主子惱了,當奴才的就得受著。他能活過那個冬天,是咬著牙,把一起遭罪的一個老包衣偷藏了主子喂戰馬的豆餅的事捅了上去,用別人的命,換了自己一口吃食。
如今,他管著這幾十號人,主子說他“曉得進退”。
馬蹄聲裹著煙塵,從屯子外頭捲過來。鰲拜帶著幾個戈什哈,衝到地頭勒住馬。他穿著鑲紅邊的黃布甲,年紀不大,一臉的精悍暴戾之氣。
馬鞭子朝身後一劃拉,指著那群被繩子拴著、衣衫破爛、瘦得只剩骨架子的朝鮮人,鰲拜對趙四喝道:“趙四,這群新奴才交給你拾掇。秋後,他們的地裡要是見不著苗,或者人折損多了,你曉得規矩。”
趙四“噗通”一聲跪在乾土裡,磕頭帶起一陣煙:“嗻!主子放心!奴才一定把他們當自家牲口一樣使喚,絕誤不了主子的大事!”
鰲拜從鼻子裡哼出一股氣,撥轉馬頭,帶著人又一陣風似的走了。
趙四爬起來,拍打著膝蓋上的灰土,臉上木著。他走到那群眼神麻木、嘴唇乾裂的朝鮮俘虜跟前,從懷裡摸出小半塊黑黢黢、摻了麩皮的乾糧。
“誰,跪下,給爺磕三個響頭,這吃的,就賞他。”他用半生不熟的漢話混著滿語說道,隨即又冷笑著掃視眾人,補充道:“今天磕了頭,算是認了主。過幾日,還得剃了頭,留起辮子,才算咱大金國的順民。在這兒,臉面、膝蓋,還有這腦袋上的毛,最不值錢。能喘氣,才金貴。” 人群裡起了一陣小小的騷動。餓得久了,甚麼都顧不上了。一個男人最先軟了膝蓋,撲倒在塵土裡,“咚、咚、咚”地磕響頭。趙四把乾糧丟過去,像扔給餓急了的野狗。
“瞧真了?”趙四扯著嘴角,露出點似笑非笑的神氣,“在這兒,臉面、膝蓋,最不值錢。能喘氣,才金貴。”
他得用最快的法子,把這些人心裡頭那點念想打掉,讓他們變成只會聽話幹活的牲口。
……
輪到最後一個朝鮮人時,卻卡住了。
那人身子站得筆直,雖說衣服破爛得遮不住體,頭髮也擀了氈,可那眼神裡,卻有點不一樣的火星子。趙四在那些認死理的讀書人臉上見過這神氣。
“跪下!”旁邊一個幫閒的包衣小頭目厲聲喝罵,上前就踹那人的腿彎。
那人踉蹌了一下,腰卻還挺著。他猛地掙開拉扯,雙手死死護住頭頂的髮髻,彷彿那比命還重要,喉嚨裡發出嘶啞的喊聲,帶著濃重的口音:“今日屈膝,明日剃髮!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吾乃安東金氏,讀書種子,大明藩邦士子,寧死不為韃虜之奴!”
他叫金成仁。他還記得漢城的熱鬧,記得聖賢書上的道理,記得師長教誨要忠君愛國,那君父便是大明的皇帝。
趙四方才那番“磕頭之後便要剃髮”的話,像一把刀子,瞬間刺破了他最後的僥倖。他沒曾想,被掠到這苦旱之地後,不只要受勞役之苦,竟真要受這斷髮文身之辱。”
趙四眯著眼,上上下下瞅了他好一會兒,忽然掄起手中的鞭子,沒頭沒腦地抽了下去,直到金成仁蜷縮在地,才拖著瘸腿,對旁人喝道:“把他捆了,丟到日頭底下曬著,不準給水喝。”
烈日和乾渴折磨了金成仁整整一個下午,將他最後一點體力也耗盡了。
直到夜裡,他才被鬆了綁,帶到了趙四居住的那個還算暖和的窩棚裡。
趙四沒說話,從角落摸出塊比白天稍大點的豆餅,丟給他。
“吃吧。”趙四自己蹲在門口,望著外面黑漆漆的夜,旱風從破洞鑽進來,帶著土腥味。
金成仁猶豫了一下,肚子裡像有火在燒,那點虛浮的尊嚴到底扛不住了,他抓起豆餅,拼命往嘴裡塞。
“讀過大書?”趙四忽然問,聲音悶悶的。
金成仁噎住了,用力捶著自己的胸口。
“認字,能當水喝?能當飯吃?”趙四轉過頭,麻臉在昏暗裡顯得格外陰沉,“老子見過不少你這樣的,骨頭硬。後來,都餵了野狗。”
金成仁想反駁,想說忠義節操,可豆餅那拉嗓子的糙糠堵在喉嚨裡,一個字也說不出。
“頭髮沒了,還能再長。”趙四的聲音沒啥起伏,像在說一件平常事,“人要是死了,就啥都沒了。活著,才能瞅見明天。才能……瞅見這幫天殺的韃子,遭報應的那天。”
最後一句,他說得極輕,像風吹過乾裂的地縫。
金成仁猛地抬起頭,死死盯著陰影裡那張麻臉。趙四卻已轉回頭,不再看他。
第二日,剃頭的時候到了。
冰涼的剃刀貼上頭皮,金成仁渾身一顫。他沒再喊叫,只是把牙關咬得“咯咯”響,嘴唇咬出了血。頭髮一綹一綹落下,混著冷汗和血絲。他心裡那個煌煌大明、萬里君父的影兒,也跟著這頭髮,一塊兒掉在地上,沾滿了塵土。
趙四站在旁邊,默不作聲地看著。他知道,裡頭那個“人”,算是死了。活下來的,不過是個能幹活兒的奴才。興許,往後還能有點用場。
……
李鴻基和幾十個被選中的哨官、隊官們,在西直門外聚齊了。人人都換上了簇新的靛藍號服,臉上透著壓不住的興奮,眼神裡卻也都藏著幾分忐忑。
幾輛騾車早已候在道邊。領隊的把總拿著花名冊,扯著嗓子吆喝名字。被點到的人高聲應著“到!”,利落地爬上車。
李鴻基揀了個靠車轅的位置坐下,身下的硬木板硌得慌。騾車一動,晃晃悠悠地便朝著西北方向的清華園去了。
他望著車外掠過的土牆枯樹,心裡頭說不上是啥滋味。若放在一年前,有人告訴他李鴻基能穿上這身官服,還能去考甚麼天子門生的講武堂,他定會嗤之以鼻,覺得是痴人說夢。那會兒他還是個不知道上哪兒討欠餉的驛卒,心裡憋著股對官府的怨氣,只覺得這世道不公。
可如今,這機會真真切切地擺在了眼前。讓他覺著渾身是勁,有了奔頭。當初那點因為被欠餉而對朝廷生出的不滿,早被這實實在在的利益沖淡了。他心裡清楚,這大明若真亡了,他李鴻基屁也不是。唯有這大明在,他這般微末出身的人,才真有可能搏個封妻廕子。
車輪子“咕嚕咕嚕”地碾在開春解凍、還有些翻漿的土路上,顛得人身子微晃。道兩邊,是大片已經開始春耕的土地和低矮破敗的村落。
李鴻基不自覺地挺直了腰板。這次一定要好好考,必須得考上清華考清華,當忠臣,就是他李鴻基的人生目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