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的這種介紹是沒問題的,在古代介紹自己的家人跟現代人介紹不一樣。
像現代人介紹自己的老婆孩子,他會說啊,這是我老婆,這是我兒子。
那麼身份高貴一點的人會說,這是我夫人,或者這是我妻子之類的。
但是在古代,這女人的地位很低的,所以在介紹的時候,就會用賤內來進行介紹。
當然了,賤內這個稱呼,其實還有一種自謙的意思,跟犬子是一樣的道理。
簡單點來說就是比較謙虛,用後世的話說,就是我這個兒子沒甚麼本事,沒甚麼出息,但是這種話只有作為父親可以這樣說。
外人不能當真,所以介紹的時候,說自己兒子為犬子,其實就是自謙的一種表達方式。
一般結過婚的女人,男人介紹的話,都是稱呼為賤內,這個賤,指的並不是賤人的意思,所以這一點一定要搞明白。
簡單的介紹,相互行過禮之後,周洋就邀請李典坐下來一起吃肉,李典是真的餓了,客套了一番之後,拿起一塊後腿,就直接啃了起來。
武人都有的通病,那就是不懂得甚麼叫做斯文,所以李典就是這樣子的,一開始還好一些,後來吃著吃著,就有點不太顧形象了。
周洋對這個傢伙的印象倒是挺好的,他來到這裡也好幾個月了,說實話,對於文人,他不太感冒。
但是對於武將,他印象反而倒是挺不錯的。
不過何小蓮跟劉生二人就不這麼想了,她們屬於老弱婦孺的範疇,所以看到長得比周洋還要高,身材比周洋還要魁梧的李典。
二人的心裡是有一點膽怯的,畢竟在他們印象裡,長得人高馬大的,打架就要比一般人厲害。
周洋雖然挺能打的,這一路上也殺過不少人,打跑過不少強盜,但是跟這個李典相比,無論是身高還是塊頭都要差上許多。
除此之外,還有兵器。
周洋使用的是屠龍刀,看過倚天屠龍記的人都知道,這屠龍刀也就1米多長,雖然要比其他的刀和劍寬大一些,長一些,但是跟長兵器相比,他就要短的多。
所以真要是打鬥的話,在兵器上週洋又佔了下風,不過何小蓮母子心裡是怎麼想的,實際情況肯定不是這樣子了。
別說他一個人了,就是三國當中,所有的名將加在一起,其實也不夠周洋殺的。
至於兵器,你得看怎麼用,在馬上戰鬥的話,長兵器確實佔據一定的優勢,或者開闊的地方,長兵器同樣佔據著優勢,但這是房屋內。
如果二人真的要在這裡戰鬥的話,長兵器的優勢就不如周洋的這把屠龍刀了。
所以何小蓮母子二人,巴不得這個人趕緊吃,然後吃完了趕緊離開,他們娘倆現在最信任的人只有周洋。
尤其是周洋剛剛介紹的時候,說的是賤內和犬子,雖然這是應付外人的,但是何小蓮心裡卻並不這麼想。
女人們,還帶著一個孩子,這總想著有一個依靠,那麼這個依靠一定要有保護他們的能力。
所以周洋自然而然就成為了他們的首選。
“曼城兄,不知你所往何處?”
周洋等李典吃的差不多了,又連忙遞了一瓶水過去,然後隨口問了一句。
李典接過一瓶礦泉水,上下打量了一下,這個東西他從來沒見過,不過當他看到周洋一瓶水喝了一口,他也就有樣學樣,開始喝了起來。
還別說,這水的味道還不錯,再加上吃了那麼多烤肉,這瓶水來的是太關鍵了。
李典一口氣將一瓶水給喝光了,然後用衣袖擦了擦嘴巴,這才開始回答周洋的問題:
“博海兄,我其實並沒有甚麼目的, 原本想去北邊看看的,不過我聽說那邊挺亂的,所以,我這又有一些猶豫。”
周洋一聽這個傢伙沒有太大的目的,這時一個想法出現在了他的腦袋裡。
“曼成兄,你如果真的沒有甚麼去處的話,我給你推薦一個地方,就去京城。”
“我有一好友,姓曹名操字孟德,此人為人豪爽,雖然現在只是一個校尉,但是我觀此人將來必定有大的作為,你如果現在過去投靠,絕對屬於雪中送炭的行為。”
“而且此人有大智慧,也有大抱負,你跟著他絕對不會錯。”
李典本來就沒有去處,現在聽周洋這麼一說,頓時就來了興趣,於是乎開始瞭解曹操這個人。
其實李典沒聽說過曹操也很正常, 畢竟在前期,曹操他也就是一個校尉,相當於是一個雜牌將軍。
在這個沒有微信,沒有網路的年代,想要讓自己名聲鵲起,那實在是太難了。
甚至很多地方,像董卓廢掉皇帝這件事情,他們都不知道,因為這訊息沒有幾個月都傳不過去的。
曹操真正出名的,是刺殺董卓這件事情,雖然沒有自殺成功,但這並不影響他出名。
這也是為甚麼曹操在京城的原因,因為他知道就算回到了老家,憑他的身份跟威望根本就沒有甚麼作為,所以他必須要等待一飛沖天的機會。
反正周洋是這麼跟他說的。
“博海兄,那我如何找的到這個曹孟德?或者我如何讓他相信我?”
周洋哪裡不知道李典的意思,無非就是要自己開個證明,就是介紹信之類的,不過介紹信周洋肯定是不會寫的,因為這個年代的字,他看起來都費勁,更別說寫了。
“曼城兄,你去了京城之後,只要找到此人,直接報上我的名字即可。”
“我可以100%的保證,曹孟德一定會重用你的,最起碼曼成兄不用在外面遊蕩是真的。”
“就像你之前說的,反正沒有好的去處,那麼為甚麼不去看看呢?這裡距離京城沒有多遠,你一個人騎馬的話,最多一天多時間也就到了。”
“你現在趕路,估計明天中午之前,應該就可以到達京城了。”
周洋算的這個時間其實是根據他這一路上的時間計算的,他從三天前天亮之前開始出發的,到現在止,相當於走了兩天半的路程。
但是他走的路很慢的,畢竟趕著馬車,還帶著兩個人,這一路上還要遇到毛賊劫匪之類的。
那麼李典趕路的話就不一樣了,他是騎著馬的,速度要比趕馬車快很多,如果連夜趕路的話,可能都不需要在明天中午就能到達京城。
李典稍微一想,覺得這件事情可行,畢竟眼前這個叫做周洋的,沒有必要騙自己。
而且的確沒有甚麼好的去處,去京城轉一圈,如果不理想,到時候再離開也來得及。
想到了這裡,李典算是下定了決心了。
“博海兄,那我就聽你的,去一趟京城。”
“對了,你有甚麼話需要我帶給那個曹孟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