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最有效的辦法,還是逮到就往重了判,之前就有一個沒正經工作的街溜子,持刀搶了下晚自習初中生幾塊錢,當晚就網咖裡給他抓了,月初一審判了他十年有期徒刑。”
“不是吧?”
駱山河很是驚訝的問道:
“搶幾塊錢,判十年?”
“漢東不是搞基層作風轉變,嚴禁小錯重罰嗎?”
司機呵呵一笑。
“小錯不準重罰,前提是錯誤小、危害小啊!”
“就像同樣是亂停車,市區路上亂停,跟在這高速路亂停,顯然性質都不一樣。”
“咱在市區裡亂停,頂多也就影響一下交通,發生車禍的可能性都不大,所以不搞小錯重罰是應該的,十五分鐘內開走就不處罰,沒毛病。”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想停就停,這哪兒行呢?這不僅是對自己的小命不負責,還是對其他人不負責,搞不好就會發生車毀人亡的大事故,當然就該重罰!”
“再說了,搶劫本就是重罪,那孫子還是在夜裡,持刀搶劫未成年的初中生,都用刀子了,這還能是小事嗎?況且受害者還是未成年,給孩子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創傷啊!”
駱山河略略點頭。
甚麼是真正的法治?
顯然不是簡單的‘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依照法律是沒錯,但如何追究責任,就必須要剛柔並濟。
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
在司法實踐中,充分考量犯罪者的動機、悔過表現及社會危害程度,選擇柔性處理而不是生搬教條。
所以對微不足道的小錯,是應該寬恕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而對危害性很大的犯罪,就應該嚴懲不貸。
比起計程車司機,講述的這個案子。
駱山河覺得飛機上看漢東日報,報道的林城一件案子,才是真應該作為參考案例通報全國。
一個小年輕下夜班後回家路上,被兩個陌生男子攔住,讓他借點錢花。
小年輕不給,就被兩男子圍毆,小年輕撿起地上一塊石頭奮起反擊。
打鬥中,對方一人被砸倒。
小年輕朝著腦袋,又狠狠砸了了一下。
就這一下,便導致對方顱內重創,以至於當場斃命。
案發後,當地警方以過失殺人罪將其逮捕,當地檢察院也以該罪名提起公訴。
但小年輕不認為自己有錯,不是過失殺人,家人也砸鍋賣鐵的湊錢,聘請律師打官司。
當地的警方檢方,認為小年輕屬於防衛過當,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也就是認為,對方被砸到之後,就已經失去了行動能力,小年輕就不應該用石頭再砸一下。
即便酌情考慮,小年輕當時是遭遇搶劫,而且還被兩人圍毆,也應該判兩年有期徒刑。
不過林城中級法院卻做出裁定,小年輕屬於正當防衛,理應無罪釋放。
這個判決得到了漢東政法書紀唐智晟支援,他還通報漢東各級司法機關。
要求對正在進行投毒、縱火、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做出該裁定的法官,接受採訪時聲稱,正當防衛是天賦人權,要堅決扞衛法治精神,堅決鼓勵公民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傷亡誰有理等和稀泥式做法。
具體到該案件,該法官認為執法者,理應換位思考,站在小年輕的立場,設身處地的想一想。
當面對搶劫,慘遭圍毆,奮起反抗有錯嗎?
打鬥過程中對方倒地,又怎麼準確判定對方,已經失去行兇能力?
多砸那麼一下,是為自身安全考慮,是無數普通人都會做的正常反應。
難道就因為多砸一下,砸死了搶劫犯,就不是正當防衛了嗎?就防衛過當了嗎?
讓普通老百姓精準拿捏反擊的時機、方式、尺度……
這顯然太過於苛刻,任何人都很難做到。
難道歹徒要強行凌辱,只能把他推開,都不能打他?
難道歹徒捅了你一刀,你就只能捅他一刀,還不能把他給捅死了?
難道歹徒搶走了錢包,你不能奮力追趕出去,不能讓歹徒驚慌之下摔傷或被撞死?
如此約束民眾,豈不是相當於間接助長犯罪?
因而面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就應該具有無限自衛的權利!
所以駱山河覺得。
這一起足以推動法治程序的案件,就不應該只是在漢東省內報道,還應該通報全國以作參考。
當然。
從計程車司機的話裡,駱山河還捕捉到了一個關鍵資訊。
漢東省在人流量大、案件易發的地方,加強了監管監視。
要麼設有警察執勤的治安崗亭,要麼也裝了攝像頭。
這對那些潛在的犯罪分子來說,自然是極大的震懾。
被抓的機率太高,被抓後還會被嚴懲。
不敢輕易犯罪,治安自然就越來越好。
另外。
從政多年的駱山河,還知道一個客觀規律。
越是經濟繁榮好就業的地方,治安就越好。
人生在世,多少人奔波操勞,還不是為了那碎銀幾兩?
不管是進工廠、上工地,還是當服務員。
哪怕沒學歷沒文化,只要肯賣力氣,都能掙到錢。
多少人有願意鋌而走險,去違法犯罪呢?
即便沒錢,幹一天臨時工也能掙幾十塊,想咋花就咋花。
持刀搶劫初中生幾塊錢,卻判了十年,葬送大好的青春年華。
這筆賬,但凡有點智商的人都會算。
駱山河相信,哪怕自己不上街走動觀察,在經濟迅猛發展的京州,治安狀況也一定不錯。
事實也正如他所料。
當計程車駛出機場高速路,進入了市區。
哪怕已經快深夜十二點,大街上依然車不少、人挺多。
明天是週六,很多上班族週末雙休不需要上班。
因而週五的晚上,豈能不好好享受夜生活?
一路上,大街兩邊很多商鋪都還亮燈營業。
不少路邊攤,更是生意興隆。
很多人在吃燒烤、喝啤酒。
計程車司機說的治安崗亭,駱山河也很快看到了。
有意思的是,這個警燈閃爍的大路口崗亭旁邊,就有不少小商販擺攤售賣各種小吃。
定睛細看。
這些攤販雖然是‘佔道經營’,但只是佔一部分人行道,並不會影響交通。
也難怪巡邏執勤的警察和城管,根本不驅趕他們,反而還有說有笑。
如此和諧共存的一幕,讓駱山河暗暗咋舌。
因為在號稱國際大都市的天海。
為了維護所謂的城市形象,為了營造乾淨整潔的衛生環境。
很多地方是嚴禁私自擺攤設點,違者會被驅趕甚至重罰。
所以在看似繁華的天海,卻很少能看到人間煙火氣十足的此等場景。
駱山河相信,自己所見到的一切,也必然是真實存在的。
自己又不是來漢東視察的,而是來上任的。
大半夜的,誰又會安排這麼多人,給自己演一場戲?
看到這燈火闌珊、熱鬧非凡的大街小巷。
比看到烏泱泱一群人到機場迎接,更讓駱山河高興。
片刻後。
計程車抵達了漢東省委大院門口。
付款拿發票,駱山河下車走向崗亭。
很擔心會有令人尷尬的‘驚喜’在等著自己。
但好在一切從簡,就真的從簡。
沒有誰‘埋伏’在院內,等著給自己突然來一出歡迎儀式。
在值班崗的指引下,駱山河沿著幽靜的林蔭馬路,慢慢踱步走向屬於他的四號別墅。
院內寂靜無聲,枯黃的路燈照亮前路。
一路閒庭信步,駱山河抵達了亮著燈的四號別墅。
妻子姚倩站在小院門口,看到丈夫拎包走來,立馬腳步輕快的迎了上去。
“沒人陪同來漢東,也沒人來接機,沒見過走馬上任,像你這麼低調的,怎麼也是個副部,你……”
“沒事兒,我覺得低調簡單點好,沒那麼多繁文縟節,也就沒那麼多虛偽客套,否則看似一張張笑臉,誰知道幾個人是真心歡迎?”
駱山河笑呵呵,牽起妻子的手,走進別墅。
不管這大院內,有多少人想讓自己來,又有多少人是不想自己來,反正自己都已經來了。
既來之,則安之。
我駱山河來到了漢東,就一定會盡職盡責,守護這一方淨土!
他也相信,能讓京州這座城市如此有人間煙火氣,能讓漢東的法治有人情溫度,以趙立春為首的領導班子就不可能難相處。
夜幕下。
相距並不遠的五號別墅。
漢東組織部長吳春林,站在沒有開燈的書房內,緩緩抬手深吸了一口香菸。
雖然他並不懼怕駱山河,一點兒也不怕他新官上任三把火,燒到自己。
但是明明位高權重,卻如此低調上任,連去機場接機,都被他婉言謝絕。
所以只好跟趙書紀、劉省長等商量,送了一盆綠植,略表心意、以示歡迎。
“這位低調至極的紀監書紀,到底是要玩哪樣呀?不聲不響的,讓人捉摸不透啊!”
吳春林深吸了一口煙後,拿出小靈通翻找出了一個號碼。
“把擬提拔名單上的人,統統給我再暗中調查一遍!”
“駱書紀已經來了,咱們絕不能在這個時候,撞槍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