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爺,好奇怪啊,路上的條子,怎麼突然少了這麼多?”
“而且剛剛好幾輛警車跟我們擦肩而過,都不攔一下我們檢查檢查,竟然直接就開走了。”
距離之南省邊境五十公里處,一輛六菱飛速行駛在二號山路上。
正是高葉,主任白大褂,跟心腹小弟一行人。
車子開到一半,在又一次花錢搶車後,他們由皮卡換回了六菱。
用主任白大褂的話來講,開山路,就兩種車最好開。
一種是ae86,另外一種就是六菱了,前者拿下過秋名山第一,後者在山路車神李有田主任的手裡,大放異彩。
考慮到舒適性,在主任白大褂建議下,高葉搶了一輛六菱,本來車主要報警的。
但在高葉丟下十萬後,車主開心的跟孩子一樣,抱著錢直言他在路邊撿的車,用了整整兩年半,終於找到了失主。
既然找到了失主,就完全不用報警了。
“對啊.......”主任白大褂邊開車,邊附和:“而且二號路上的警力,比之前少了好多,我感覺之前如果二號路的警力只有原來一半的話,那現在的警力,只有原來的五分之一了。”
感嘆完,主任白大褂不忘拍一記馬屁:“果然,二爺不愧是二爺,路子就是野。”
“在國內整個犯罪界【談偉色變】【聞偉而避】【望偉而逃】的時候,二爺竟然還能找到人幫自己,提前知道警方的行動。”
一臉神秘,主任白大褂打探到:“二爺您一定是在大夏警方內部有人吧?”
“我猜你的人,起碼是個所長。”
“所長?”
“啪。”
心腹小弟終於找到機會報復,一巴掌打主任白大褂後腦勺:“你踏馬瞧不起誰呢。”
“老子告訴你,二爺在桂海省治安廳的人,起碼得是個治安局刑偵隊長一類的人,甚至有可能,還得是副局。”
“副局?”主任白大褂驚呼:“那麼牛逼嗎?”
“你以為呢.......”心腹小弟鄙視道:“請不要用你淺薄的見識,去揣測二爺的實力。”
“不是副局,二爺能提前知道警方的動向嗎?我猜二爺能這麼多次從警方手裡跑路,估計也是這位副局的手筆,二爺您說是吧?”
高葉其實想說,你們兩個都是眼界低下的菜逼,老子的人脈直指桂海省治安廳一把手。
但想了想,這話說出來估計沒人信,本著低調原則,高葉最終點了點頭,鼻腔發出一個‘嗯’字。
見高葉承認,兩人臉上同時露出震驚之色,然後又是一臉果然如此的表情。
心裡,對高葉的印象,又拔高了幾分。
“專心開車,趁著條子都去了一號路,咱們加速跑路。”
“好嘞二爺.......”主任白大褂一副狗腿子模樣,點頭:“估計再有個二十多分鐘,咱們就出桂海省了。”
“但是二爺,您可得讓小*悠著點,別讓他打我了,我開著車呢,給我打出了問題是小事情,但要是我一分心出了車禍,傷到了二爺您,那可就是天大的事了。”
心腹小弟大怒:“你放屁,你堂堂車神,還能因為我打你一巴掌,就分心了?”
“那你踏馬怎麼不說,你剛剛趁著二爺睡覺的時候,邊開車邊刷陡音。”
“你踏馬的,還敢叫我小*,老子現在就打你........”
“小*.........”後座,高葉閉著眼睛道:“你有點跳了。”
“我不太喜歡。”
“二爺.....”驚出一身冷汗,心腹小弟果斷認錯:“我錯了,我這就閉嘴。”
..........
“小張,立刻帶著你的人,往我這裡靠攏,嚴格排查一號路的車輛行人。”
“張建,別蹲二號路了,你帶一半的人手來我這邊,在一號路段設卡攔截。”
...........
“小李,把警犬都帶上,以我為中心,沿著一號路,從山路兩邊延伸排查。”
...........
“周廳,我,趙援朝,現在有點事,想找你借點警犬。”
“不多,一千條就行。”
.........
一號山路,千葉市路段,趙援朝搖完人,結束通話電話,盯著太郎怒道:
“你還說怎麼可能?”
“李偉的手機是從你身上搜出來的,你還敢狡辯?”
“說,你搶完李偉的車,把李偉怎麼了?”
“是打暈了綁起來丟路邊,還是..........”
趙援朝沒敢說剩下那個結果。
聽著趙援朝的話,太郎腦瓜子嗡嗡的,真的,他委屈極了。
他又不是不認識李偉,他很確定,他搶的壓根就不是李偉的車。
可李偉的手機怎麼在他兜裡,他也不知道這個事,手機是他從車裡撿到的。
而李偉的手機,為甚麼會在越野車裡,他知道個屁啊。
‘難道越野車的車主,其實不是真正的車主,真正的車主其實是李偉,車主搶了李偉的車,然後又被我搶了。’
‘所以.......我其實搶的是輛被搶了兩手的車?’
‘但不能這麼巧吧?’
‘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這麼巧的事?’
太郎左思右想,想不出個答案,急忙道:“警官,我真沒搶李偉啊。”
“剛剛通緝令我看了,這李偉我壓根就沒見過,要不是看了通緝令,我都認不出他來,我怎麼可能搶他的車呢?”
沒搶小葉的車?那小葉目前豈不是還算安全?......趙援朝鬆了一口氣,然後盯著太郎,廳長威壓瞬間釋放:
“那你就是李偉的小弟了,負責拿著李偉的手機誤導我們,幫李偉跑路。”
“通緝令你剛剛也看了,包庇,協助李偉跑路,按同罪論處。”
“同罪?”太郎一愣,心說同罪那自己踏馬的不成了S級通緝犯了。
要是他間諜身份暴露,頂多也就到A級通緝犯,現在讓他當S級,那他得虧死,還不如間諜身份暴露呢。
再想到趙援朝剛剛借了一千條警犬的事情,頂多一兩個小時,車主的屍體就能被找到,而自己殺人搶車的事情也會人證物證俱全。
兩罪相撞取其輕,殺人不過坐牢幾年,S級那可得被子彈打成臊子.......想到這裡,太郎連忙自首:
“警官,我自首,我是搶車犯。”
“我們哥三殺人搶車了,屍體就埋在***,離這裡拐個彎,再拐個彎.........您讓人去看看,就知道了。”
趙援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