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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章 第468章 減少審查風險

2026-01-05 作者:甜鹹粽皆可

在美國的林楓,管不到國內的事,也不想管。

開玩笑,現在他正全力以赴大事呢,撕逼的事,他看都懶得看。

三天後,吉田憲一郎遵守承諾,給了NTL答覆。

索尼集團最終還是傾向於他們的藍光戰略,大致同意了林楓的條件。

一、NTL以原價,也就是3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索尼手中米高梅20%的股份。

至此,NTL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目標,100%控股吞下了老牌巨頭:米高梅。

二、索尼同意以支援米高梅重返MPAA以及小蜘蛛在漫威英雄集結時露臉的代價,換取NTL和米高梅獨家支援索尼的藍光DVD格式,同時在中國,天恩傳媒同樣的方式獨家支援藍光DVD格式。

不過,這裡索尼增加了一個附加條件,那就是小蜘蛛參與的漫威英雄集結電影,需要獲得那部電影的利潤分成,比例為英雄數量的百分比。

也就是說,如果《復仇者聯盟》中,一共有8位漫威英雄參與,那麼索尼將獲得這一部《復仇者聯盟》八分之一的利潤。

林楓和雅各布、伊莎貝拉討論了一下,也就同意了索尼這個條件。

到了現在,NTL可以說已經完成了這些年來的佈局,跨出了最為重要的一步。

很快,NTL在好萊塢業內,不再是準巨頭的稱呼,而是實實在在的好萊塢七巨頭之一。

這些天,NTL上下非常忙裡,除了三巨頭在制定發展戰略外,其他的人員承擔著合併重組的任務。

因為米高梅的組織架構是以巨頭的形式配備的,所以非常完整,如今只是怎麼將NTL更好得融合進米高梅。

“林,你這麼安排是甚麼原因?”

林楓辦公室,窗外已經燈火璀璨,但三巨頭還在討論公司未來的規劃。

林楓看著雅各布,點上一支菸緩緩說道:“因為米高梅的未來,不可能是一家獨立電影公司,它必須是公眾公司。”

一旁的伊莎貝拉也皺起眉頭道:“為甚麼?米高梅沒有達到美國法律要求的必須上市的觸發條件,我們完全可以和以前NTL一樣,選擇不上市,這對於我們來說毫無影響。”

“沒錯,”雅各布接話道,“雖然米高梅還有35億美元的債務,但以我們NTL的現金儲備和盈利能力,這點債務完全不用擔心,沒必要上市融資。”

林楓知道兩人說得都對。

根據美國法律,僅當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0人(其中至少500人是非合格投資者),且總資產超過1000萬美元時,才需強制註冊為公眾公司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也就是註冊上市。

這一規定適用於所有行業,電影公司也不例外。

注意,美國的公司上市,不是如國內一樣是申請制,他們是註冊制。

林楓看著眼前的兩位創業夥伴,感覺很欣慰。

要知道,公司上市後,對於他們這些小股東和高管是最合適的。

高管的權利更大,能動用的資金資源更多,而且各種股權激勵能及時變現。

而小股東同樣如此,股票變現是小股東財富增長的重要方式。

但雅各布和伊莎貝拉卻在這時候勸說林楓不要上市,這可以說是真心為了公司考慮了,畢竟上市後,各種資料的披露和重大事項的披露,就成為公司的法定義務,這無形中限制了林楓的一言堂。

他們知道,這樣也會間接限制公司的發展。

畢竟他們都知道,NTL是如何從一個工作室發展成如今的好萊塢七巨頭之一的,他們對於林楓決策的信任,如今更像信仰。

可是,他們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林楓將疲憊的身體往寬大的沙發靠背一躺,嘆了口氣道:“你們都忘了,我是中國籍。”

雖然林楓用了多層巢狀,比如視界集團的註冊地是英屬開曼群島,由視界集團控股NTL,並且NTL的其他股東都是美國人。

然後再由NTL全資控股米高梅。

也就是說,從法律意義上來看,林楓既不是NTL的股東和管理者,也不是米高梅的股東和管理者。

但這並不會影響林楓對米高梅施行控制的事實。

在美國,有一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這是一個跨部門委員會,負責審查外資併購交易是否可能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對於影視公司這類涉及文化和傳媒的資產,可能會審查其是否涉及“輿論影響力”或敏感技術,比如如用於影視製作的高效能運算、特效軟體等。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禁止中國資本,但在審查實踐中,涉及傳媒、文化領域的交易可能因其潛在的輿論影響力而被嚴格審視。

之前林楓剛剛成立NTL時,屬於工作室型別的微型影視公司,這方面基本沒有甚麼影響。

但現在收購的是一家曾經的老牌巨頭,光“米高梅”這個廠牌的影響力,就讓CFIUS不會放鬆審查。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將米高梅變成一家上市的公眾公司。

一旦變成公眾上市公司,內部的重要決策就必須進行公告,屬於“開放式”公司範疇,會被CFIUS認為風險較小。

因為只要出現有風險的公司決策,大眾和CFIUS都會第一時間知曉,無論是阻止還是調整,都在可控範圍。

兩人聽到林楓的話,才恍然大悟。

跟林楓共事久了,習慣了林楓的言行,一點都不覺得他是個外國人,兩人都忘了這茬。

“也就是說我們要把上市計劃表寫進交易申報中?”

“嗯,另外,這時候需要聘請法律顧問和遊說團隊了。”

伊莎貝拉主動接了這活道:“沒問題,我會透過關係找到最好的遊說公司。”

於是,三人就基於米高梅要上市的前提,開始規劃結構。

NTL這個廠牌三人決定保留,這不但是三人的回憶,更是大家的退路。

那麼,一些原有的版權,和今後小成本影片的製作,動畫電影版權等,都會歸於NTL,這部分是賺錢的利器,三人可不捨得拿出來上市。

此外,一些NTL和米高梅重合的業務,基本都合併進米高梅。

比如發行業務,特別是海外發行業務。

還有宣傳業務、周邊運作以及比較耗錢的特效部門等等,都放入米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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