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同期,除中原更迭的五代與割據一方的十國外,周邊還有契丹、大理、渤海這類完整的國家級政權。
此外,還有歸義軍、定難軍、靜海軍等藩鎮勢力。
名義上歸附中原王朝,實則各自為政,長期自治。
契丹有一項叫“頭下軍州”的政治制度。
貴族、功臣可以在自己的私人領地上建立城池,擁有行政、軍事、經濟特權。
地盤上的人主要是打仗抓來的戰俘、搶來的人口,還有被官府強制遷徙的百姓。
這些人不是奴隸,畢竟他們有自己的小家庭,也能種自己的地。
但也不是正常的佃農,因為他們的人身自由被貴族捏得死死的。
所以準確說,算是一群半農奴。
因為和“頭下軍州”配套的,還有一套叫“二稅戶”的賦稅制度。
大多數朝代徵收田地稅,不會直接向佃農和奴隸要錢,只會找掌控他們的地主和奴隸主。
雖說主人會把賦稅轉嫁到他們頭上,但這是經濟層面的轉嫁,不是朝廷直接向他們開徵。
而“二稅戶”制度,讓他們既要向領主交租,又要向朝廷納稅,雙重扒皮。
或許有人會覺得,契丹不過是把盤剝合法化罷了。
以前交九十給地主,如今交四十給國家、五十給地主,總數不也差不多?
開玩笑,別說古代了。
就現代,豬肉漲價的時候,抄手、餛飩、包子跟著漲價。
豬肉降價的時候,他們降了嗎?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戰俘,是被擄掠的人口,對他們狠一點也正常。
但在大遼,自耕農和契丹本族人,也會被此條稅法盤剝。
契丹皇帝和貴族篤信佛教,動不動就把百姓連同他們的土地,一道賞賜給寺院。
哪怕這地是百姓的私產,一道詔令下去,說劃就劃。
只要被賞賜給寺廟,立馬就能從一個有土地的自耕農,變成一名光榮的、偉大的、特殊的“二稅戶”制度下的半農奴!
~
努爾哈赤反明時所列的七大恨,多有編造牽強、顛倒黑白之嫌。
但完顏阿骨打率女真反遼,喊出的五大恨,卻是實打實的血淚冤仇。
遼國無休止強徵海東青、北珠等貢品。
女真人為提供貢品深入絕境,死傷不計其數。
為了更好的搜刮貢品,遼國還專門向女真派遣持皇帝銀牌的銀牌天使。
這群人不但在女真境內橫徵暴斂,還擁有讓女真“薦枕”的特權。
初期還算收斂,只要求女真提供中下戶的未嫁女子伴宿,不碰已婚婦人與貴族女子。
到了中後期,不僅派來的銀牌天使絡繹不絕,還都仗著國勢強盛,個個肆無忌憚。
不論成婚與否,不分平民貴族,甚至不管男女,連部落酋長的家人都難逃毒手。
某種程度上,比阿美大兵還離譜。
阿美大兵在外作惡,雖靠著治外法權逍遙法外,回國也多是輕罰了事,但此類行為本身終歸是違法的。
但女真未婚平民女子伴宿遼國使者,是遼國默許的陋規,更是女真要盡到的義務。
使者強佔已婚女子、貴族女眷,即便不合律法,也有契丹官方兜底包庇,無人追責,比明文合法還要囂張蠻橫。
假如有使者辱了女真酋長的家人,引得部族憤而反叛,遼國也不會處罰作惡的使者,反而會認定女真藐視大遼、心存反骨,當即發兵鎮壓,殺一儆百。
~~~
奇葩,在古代是一箇中性偏褒的詞。
書面含義是:珍奇美麗的花。
可以用來形容,傑出的人或事物。
在現代,則多是貶義。
多形容行為怪異、不合常理的人和事。
遼國有一項褒義向的奇葩政策。
利不得過本。
比如借一百,不論約定的利息幾何,不論借了多久,利息都不能超過一百。
這項制度,有些朝代也有。
但遼國不一樣。
超出本金的利息,直接收歸官有。
這並不是說超出的利息,就一定要交給官府,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借了一百,放貸人要一百三的利息,你已經給了,官府就會找放貸人追回超出的三十,並對他論罪處罰。
第二種:他要,你不給,只肯給合法的一百,就可以直接去官府。
官府會判你還一百利息,超出的三十收歸官府,但因為你沒給過放貸人,官府也不會找你要這三十。
他要是私下還敢問你要,就相當於搶官府的錢,那就是另一條重罪了。
之所以說他奇葩,就在於它直接調動了官府的積極性。
其他朝代也處罰放高利貸的,超出法定利息的部分也會作廢,但官府本身沒甚麼動力去管。
但在遼國,你多收三十貫,就等於搶了官府三十貫。
敢搶官府的錢,官府不得跟你玩命?
然而,事物都有兩面性。
接下來,就說說它貶義向的奇葩之處。
細心的彥祖們、亦菲們肯定早就發現了漏洞。
任何一個國家,基層或上層還沒糜爛的時候,大多數官吏都會遵守律法做事。
不合法的超額利息,你沒給出去,雖說歸官府,但官府也不會找你徵收。
可一旦給出去了,官府直接沒收,一文錢也不會返還給百姓。
那能不能強行徵收,跟官府私下分賬?
能想到這層,恭喜你,可以去遼國放高利貸了。
遼朝中後期,就是這麼玩的。
你不願給超額利息,想去告官?
要麼直接被駁回,讓你們私了。
要麼衙門都進不去。
放貸的會逼迫你給超額利息,到手之後再和官府分贓。
甚至還有貴族、官府親自下場放貸。
嗯,是官府,不是官員。
正常來說,放高利貸這種事,貴族們要遮遮掩掩,讓親屬、奴僕出面。
或靠商戰,或借官府力量收拾對手。
但大遼貴族是不一樣的煙火。
祖宗馬上取天下。
兒孫放貸,也得學習祖宗的先進經驗。
大貴族帶族軍、小貴族帶家兵,搶走放貸人的現銀和債權文書,壟斷放貸市場。
識相的留作帳吏,幫著打理賬務收債。
不識相的,送他去見黑山神。
官府更離譜,先全境掃黑,把繳獲的贓銀、庫房的官銀拿出來,自己搞放貸。
再讓戶房兼放債司。
一套班子,兩個牌子。
既管收稅,還管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