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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章 第514章 拷問的資格

2026-02-04 作者:青衫取醉

鄭傑問道:“『遭受死亡威脅』是甚麼意思?”

林思之解釋道:“就是字面意思。

“在『簡單輪盤』這場遊戲中,實際上沿用了『救贖輪盤』的設定,所以,如果我對人偶開了四槍或者更多,就有可能因為重度顱腦損傷而死,社群中現有的醫療條件是沒法救的。

“也就是說,只要遊戲機制上存在死亡風險就算。

“總不能說玩家完美通關,遊戲機制就沒有威脅吧。

“當然,我在寫『歸於命運』這個囚室相關的規則時,並不知道蔡志遠到底會用甚麼樣的特殊遊戲來針對我,所以也無法預判他到底會不會真的死在這條規則上。”

鄭傑想了想:“但是,對人偶連開好幾槍,這種可能性很低吧?”

衛引章搖了搖頭:“不一定,這取決於玩家在第一槍做出的選擇。

“因為玩家知道,設計這遊戲的模仿犯也研究過規則,而結論是『第一槍最安全』,那麼模仿犯把實彈放在第一槍的機率就最高。

“這樣一來,玩家或許就會選擇第一槍打人偶。

“但這又陷入了同樣的漩渦——第一槍空槍以後,又會不可抑制地去想或許實彈就在第二槍。

“因為第一槍向人偶開槍,也會徹底點燃玩家的求生欲。

“玩家會被求生本能壓倒,經過多重博弈之後,這個遊戲反而又會回到最初的狀態。

“所以這個遊戲仍舊可能出現最糟糕的情況:

“對人偶連開幾槍,然後被機關夾死。”

衛引章稍微頓了頓,補充道:“當然,這只是對於其他玩家而言的情況,像林律師這樣的玩家,肯定不會連續打人偶幾槍。

“就算決定要打人偶,也只會打特定的彈槽。

“但對於蔡志遠而言,這種可能性就像是中500萬——雖然機率極低,但卻是他最想看到的一種結果:同時在肉體和精神上毀滅林律師。

“所以,他很可能把這種可能性當成是無關緊要的500萬彩票摸獎,雖然知道機率很低,不足以影響主要的策略,但摸個獎也無傷大雅。”

鄭傑舉手說道:“可這樣說的話我更疑惑了。

“蔡志遠肯定知道林律師打人偶四槍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當成是摸獎這說得通,但也肯定不能影響主要的策略。

“他最終選擇把子彈放在人偶的口袋中,那就意味著手槍一定是空槍。

“林律師又不可能被機關夾死,那在這場遊戲中,林律師不是必然存活嗎?

“不管怎麼說,他把子彈放在手槍裡,不管是第一槍、最後一槍又或者是其中的任意一槍,才是合理的選擇吧?”

衛引章有些無奈:“你又套娃了。”

鄭傑愣了一下:“啊?我又套娃了嗎?”

衛引章解釋道:“你所說的這些確實成立,但這是在你知道了『林律師一定會六槍全打自己』的這個結論之後,才給出的推論。

“如果林律師多想一層,最後一槍打人偶呢?

“然後蔡志遠再多想一層,把最後一槍替換為空槍?

“這就是標準的套娃,這樣思考問題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回到林律師和蔡志遠所在的這一層來思考:

“對於他們這種級別的玩家來說,信念高於生死,所以這遊戲最終的輸贏,取決於誰的信念勝出。

“在這之後,才是誰生誰死。

“我們就拿最後一槍的情況來舉例子:

“蔡志遠如果把子彈放在這一槍,無非是有兩種情況:

“第一,林律師最後一槍選擇打人偶,然後槍中的實彈擊發了。

“那麼,林律師被誅心了嗎?你非要嘴硬說誅心了也可以,畢竟只要林律師打了人偶就算。但實際上這根本起不到誅心的效果。

“——你把實彈放在最後一槍,然後林律師預判了你的行為,把最後一槍打了人偶,這算甚麼誅心?

“那等於是遊戲的設計者在信念層面、機制層面的雙輸,輸得徹徹底底,這對蔡志遠來說是不能接受的。

“第二,林律師最後一槍選擇打自己,死在了遊戲中。

“但那樣一來,林律師相當於是用生命來證明了自己的理念,按照『隱者審判』的規則,蔡志遠還是會死,而且,他仍舊在信念層面徹底地輸了。

“當然,蔡志遠也不可能提前知道他會在『隱者審判』中遭遇這樣的規則,但即便林律師沒有向他發起『特殊遊戲』、蔡志遠沒死,這個結果也是蔡志遠不能接受的。

“因為他只是殺死了林律師的肉體,沒有殺死林律師的信念,反而是他自己的信念崩塌了。

“如果用『弒神』來比喻的話,『弒神』這個行為也分兩種:

“第一種是利用神的神性,無所不用地採取卑劣的行為,承認自己是陰溝裡的老鼠,只為達成『弒神』的結果;

“第二種是把堂堂正正地把神拉下神壇,粉碎祂的神格,而自己雖然無法成為真正的神,但也證明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神,而自己是沒有神的世界中最強的人。

“蔡志遠顯然是後者。他想要弒神,但絕不認為自己是陰溝裡的老鼠。”

衛引章稍微頓了頓,繼續說道:

“把子彈放在其中的任意一槍,都沒辦法真的驗證出兩人信念上的高下。

“因為只有讓林律師對著人偶打出空槍,才算是擊碎了林律師的信念;

“反過來,也只有林律師對自己連開六槍,才算是擊碎了蔡志遠的信念。

“鄭傑你的想法,有兩個嚴重的錯誤:

“第一是預設了『林律師肯定會六槍全都打自己』這個錯誤的前提,等於是在拿著已知答案去解題;

“第二是把『肉體的生死』放在了『信念的輸贏』之上,滿腦子想著在肉體上殺死林律師就可以了,其他的你都沒考慮。

“你這樣的玩家,根本走不到用『特殊遊戲』和林律師對決的這一步。”

林律師點了點頭:“可能有些人會產生錯誤的理解,覺得我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六槍打自己。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只有在蔡志遠的遊戲中,我才會這麼做。

“如果是其他模仿犯設計了這個遊戲,哪怕規則完全相同,我也會採用其他的策略。

“而且即便輸了也不會影響自己的信念。

“因為並不是甚麼人都有資格來拷問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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