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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 頒發《東瀛戰後治安令》

2026-01-02 作者:使用者21152628

國防軍總參謀部的動作十分之快速,當天下午就將那份戰後治安令的草案送到了陸紹遠的辦公室,陸紹遠最終簽字後,第二天就正式頒發,利用各種手段送到了東瀛各地。

第二天下午三時,也就是五月三十日。

《東瀛戰後治安令》透過廣播、傳單、佈告等多種形式,在東瀛全境釋出。

佈告用雙語印刷,貼在每一個被九州軍隊控制的城鎮、鄉村的顯眼處——城門口、集市公告欄、等各個空地上,九州士兵敲著鑼,向各個房子分發著:

這份治安令的內容非常的詳細,列出了好幾條不能觸控的紅線,而且內容仍然在不斷的完善。

開篇的第一章就寫著:

為徹底根除東瀛軍國主義殘餘勢力,解除武裝、肅清戰犯,維護佔領期間社會公共安全與秩序,保障九州軍隊,東瀛平民及各類合法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九州國防軍最高統帥部指令,特頒佈本令,於公佈之日起立即生效,東瀛全國境內(含各島嶼)一律遵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令的執行主體為九州駐東瀛佔領軍(以下簡稱“九州軍”),東瀛全部人無條件服從佔領軍指令,全力配合本令實施,不得推諉、阻撓。

第二條 凡違反本令規定者,無論身份、國籍,一律由佔領軍依法處置;情節嚴重者,移交九州軍事法庭審判,從嚴懲處。

第三條 東瀛平民有義務遵守本令,主動配合佔九州的搜查、核查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有舉報義務,舉報屬實者給予獎勵,隱匿不報者與戰犯同責。

第二章 武裝人員肅清

第四條 所有參加過一億玉碎計劃,曾經參加過軍事訓練的百姓須自本令公佈之日起72小時內,向就近的佔領軍指定收容點集中報到,上繳所有武器、彈藥、軍用物資及身份證件,不得藏匿、轉移或銷燬。

第五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藏匿東瀛潰兵、戰犯及被通緝的軍國主義分子(以下統稱“違禁人員”)。藏匿違禁人員者,無論情節輕重,一律與所藏匿人員同罪論處:全部處無期監禁或死刑。

第六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為違禁人員提供住所、食物、衣物、交通工具等任何形式的協助,嚴禁為其偽造身份、轉移藏匿地點。違反本條者,參照第五條規定從輕處罰;若協助行為導致違禁人員逃脫抓捕,按藏匿罪同罰。

第七條 凡主動交出所藏匿違禁人員,或主動向佔領軍舉報違禁人員藏匿地點、行蹤,經查證屬實者可給予物質獎勵(含糧食、衣物等)。

第八條東瀛各居民一定要配合佔領軍開展全域搜查行動,重點排查民居、倉庫、寺廟、山林、廢棄工事等易藏匿地點,對拒不配合搜查的單位或個人,佔領軍有權採取強制搜查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規者自行承擔。

第三章 武器與危險物品管控

第九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武器、彈藥、爆炸物、軍用器材及其他危險物品(含軍用刀具、化學危險品等)。已持有上述物品者,須於本令公佈之日起48小時內,向就近的佔領軍上繳,逾期未上繳者,一經查獲處死刑。

第十條 嚴禁任何單位、個人製造、販賣、運輸武器、彈藥及危險物品,違反本條者,一律處10年以上監禁至死刑。

第十一條 佔領軍有權對可疑車輛、人員、場所進行檢查,對攜帶可疑物品者,可依法實施扣押、盤問,任何人不得拒絕。

第四章 社會秩序維護

第十二條 嚴禁組織、參與任何反對九州佔領、宣揚軍國主義、煽動仇恨的集會、遊行、演講等活動,嚴禁散佈謠言、蠱惑民心。違反本條者,首要分子處以極刑。

第十三條 嚴禁盜竊、搶劫、縱火、強姦、殺人等惡性犯罪行為,違反本條者,由佔領軍依法從嚴懲處,情節惡劣者處死刑。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戶籍與身份管理制度,東瀛平民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件,接受佔領軍的查驗;嚴禁偽造、變造身份證件,違反本條者,處極刑。

第十五條 集市貿易、交通出行等須遵守佔領軍規定,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違反本條者,沒收全部非法財物,

第十六條,九州將會為百姓發放糧食,每人每天可領取三百克救濟糧保證基本生存,哄搶者,投機者,剝奪資格。

第十七條 本令由九州國防軍最高統帥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釋出補充指令。

九州國防軍最高統帥部

內容很長,但核心思想很簡單:

無非就是大棒與胡蘿蔔。

大棒:

——所有參加過“國民義勇隊”的平民,必須在七十二小時內到指定地點報到,上繳一切武器。

——嚴禁藏匿潰兵、戰犯。藏匿者,與所藏之人同罪。

——嚴禁持有武器。私藏一支步槍,死刑;私藏一枚手榴彈,死刑;私藏一把軍刀,也是死刑。

——嚴禁任何形式的反抗宣傳、集會。組織者,死刑;參與者,重刑。

——哄搶救濟糧者,剝奪領取資格。投機倒把、囤積居奇者,沒收全部財產。

胡蘿蔔:

——主動交出藏匿戰犯者,獎勵糧食、衣物、現金。

——配合搜查、提供情報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遵守秩序、配合管理的平民,每天可領取三百克救濟糧。

——表現特別突出的社群,可額外獲得藥品、衣物等物資。

亂世用重典。這是九州千年來的治理智慧。當秩序崩塌時,只有最嚴厲、最明確、最不容置疑的規則,才能重新將社會拉回正軌。

而在這嚴厲的規則之下,是活下去的希望——那每天三百克糧食,是很多人能不能見到明天太陽的唯一憑依。

治安令頒發後,在東瀛各個城市內,都掀起了舉報潰兵的熱潮。

【後面會寫寫怎樣治理東瀛,怎麼判戰犯,怎麼改造東瀛將它變成九州的行省,你們沒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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