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第二天,林武峰就跟趙大柱說同意了擴院牆的想法。
趙大柱頓時喜出望外,拉著林武峰的手連連感謝。
之後也沒有急著蓋房子,而是先全家老小齊上陣的去了後院,打算先幫林莊兩家把後院打掃出來,好歹也得讓人家先有個放雜物的地方啊。
而林莊兩家的人見趙大柱一家這麼懂事,也沒有視若無睹的旁觀,除了要上班的林武峰和莊超英外,兩家剩下的女眷孩子也是過來幫忙了。
向鵬飛聽說要清理院子後也是主動請纓幫忙處理雜草。
在三家人的齊心協力下,那處小小的後院沒有半天就清理乾淨了。
宋瑩和黃玲還拜託王強買了些磚,想要把地面加固一下,不然的話沒兩天就滿地是泥了。
王強答應的很痛快,直接聯絡了趙工,不僅拉來了一車磚頭,還帶來了木夯。
三家人輪流接力,將後院的這片爛泥地夯實。
而除了磚頭和木夯外,趙工還帶來了一些木板和幾根圓木。
按照王強的想法,把後院清理出來後,靠近小河的那一面除了起堵牆外再弄個小門直通小河,在小河邊弄個小碼頭,到時候正好在上面釣魚。
這個設計得到了林武峰和莊超英的支援,為此林武峰和莊超英還特地去買了魚竿。
而宋瑩和黃玲兩個女眷則是苦笑著同意了這個設計。
但心底卻打定主意,將來三人要是在河裡釣到了魚,自己無論如何也不能做來吃!
而待清理好後院後,趙大柱和林武峰就找來了房產科的幹事畫線,接著用了幾天的時間,給趙琳母女起了一座小房子。
有了自己的房間,趙琳也就終於不用再忍受自己奶奶的白眼了,乾脆的帶著女兒搬進了小屋。
不過以後除非是吃飯做飯,她自己是絕對不會去大屋碰趙家老太太的晦氣了。
不僅如此,她也讓自己女兒於麗不要進大屋。
省的小孩子到了她面前得不到寵愛還得被使喚著幹這幹那的。
於是趙家鬧劇的2.0版就這樣平息了。
......
時間就這樣來到了十月份。
這一天,一輛上海牌的小轎車緩緩駛入了小巷。
但卻沒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因為這兩年來小巷的車也在逐漸增多。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漸推進,原本“腳踏車,手錶,縫紉機,收音機”這三轉一響也逐漸變成電視機,錄音機,電冰箱和洗衣機四大件了。
基本過上十天半個月的,巷子裡就會有住戶買上一件大件電器,然後讓百貨大樓送過來。
見識的多了,也就不感到意外了。
就算是小轎車,家屬區的百姓也是經常見,只不過這些小轎車絕大多數找的目標都很統一。
斜對面,正在樹蔭底下和老對手下象棋的張爺爺看著又一輛陌生牌照的汽車停在了王強家門口。
接著兩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就下了車,拍起來了門呼喚起來了王強的名字。
就朝著對面的老對手宋大爺問道:“這都這個月第幾輛了?”
宋大爺瞥了那倆人一眼,嘟囔道:“沒有十輛也有八輛了。”
接著煞有其事的說道:“唉,小強這孩子真是發達了,我可是聽說了,這幫南邊來的資本家,可是給王強開出來了一首歌一萬塊錢的價呢!”
“甚麼?”張爺爺震驚的差點把扇子都給扔了。
自從去年王強的那部專輯一炮而紅後,截止到目前,專輯的總銷量已經達到了兩百萬之巨!
其中有五十萬左右的銷量基本都是港澳臺和南洋的同胞貢獻的。
五十萬銷量啊!換算過來就是十白金的成績,算上大陸就是四十白金。
這份成就直接讓港臺的各大娛樂公司傻眼了,也讓各大歌星們瞠目結舌的同時又是羨慕嫉妒恨。
當初內地一百萬銷量的時候,他們是震驚的同時還是有點不以為意的。
覺得大陸都是窮鬼,港人一個消費能頂上十個大陸人。
但現在港澳臺五十萬銷量的成績一出,瞬間讓他們變小丑。
跟王強一比,他們以前的成就簡直稚嫩的跟生瓜蛋子似的!
該不會整個香港的音樂愛好者都買了一份王強的專輯吧?
而這份成就也自然而然的引來了香港各大媒體的爭相報道。
同時還挖出來了王強的其他作品,無論是前兩年的歌曲還是如今掛名的漫畫。
很多喜歡看漫畫派對的港澳臺青少年們這才發現原來自己喜歡看的漫畫作者和喜歡聽的音樂作者竟然是同一個人啊!
這下可好,他們更喜歡了。
雙重身份加持之下,甚至還帶動了漫畫和專輯銷量的進一步增長。
這讓港臺的娛樂公司羨慕的眼睛都快紅了,於是便將目光看向了王強這個寶藏歌手。
雖然王強聲音條件不算特別優秀,但他勝在“原創”水平高啊!
如果能請動王強給自己名下的歌手創作曲子,或者乾脆把王強挖到香港發展,強強聯合之下,自己豈不能大賺特賺?
於是這一年來,棉紡廠家屬區的人就經常看到一些操著粵語的人來找王強。
也知道這些人重金找王強求歌的事。
但張爺爺怎麼也沒想到對方竟然開出來了一首歌一萬塊錢的高價!
整個棉紡廠家屬區明面上的萬元戶現在可就王強和李一鳴兩個人啊。
其中王強已經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沒有參考價值。
但李一鳴還是有的。
王強寫一首歌就能掙一個李一鳴的身價,這可太恐怖了!
這要是寫上一百首,王強豈不就成了百萬富翁?
而就在巷子裡的人討論著王強的時候,王強也把這兩個操著港式普通話的中年人邀請到了自己家裡。
給倆人隨便倒了杯茶後,王強就翻了翻倆人帶來的合同。
對方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但前面幾次的相處都不怎麼愉快。
兩個中年人一個叫波特馬,一個叫傑克李,都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
聽名字就知道這倆人是甚麼路數了,都是高華。
前面幾次的相處讓王強很不舒服,尤其是那個傑克李仗著會些英語就說些嘲諷王強的話。
還以為他聽不出來呢。
但考慮到對方“外賓”的身份,所以王強就一直忍耐。
翻開了合同,王強開始瀏覽上面的條文。
然後看著上面花裡胡哨,措辭又彎彎繞繞的條後,王強便是一如既往的感到一陣頭暈目眩。
果然,能玩轉法律的都是人才啊!
不過王強別的沒有看懂,就看懂了對方那一條簽約自己成為香港寶麗金唱片公司的簽約歌手。
至於這個寶麗金公司一些人也許沒有印象,但只要知道它簽約的藝人之一是全盛時期的鄧麗君就行了。
待遇嘛,看上去也很豐厚。
一首歌,一萬港幣,同時如果推出的唱片銷量達到一定份額的話,他還能得到比例的分紅。
就算寫不出歌來,只要服從寶麗金的安排,比如電影演出,開演唱會和廣告代言甚麼的,也照樣能得到每個月一萬港幣的低保和相關的比例分紅。
這看上去比跟廣州那邊的一次合作好多了,至少國內的一些歌手在看到這個待遇後,即便明知道有陷阱,估計還是忍不住往裡面跳。
而王強還看到這兩個自稱波特李和傑克馬的兩個香港代表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看來這兩個寶麗金的代表在來之前也是做了功課的。
但是!
“我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