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瞄準就是給力,野豬和狼幾乎都是一槍斃命,幾個受傷未死的,劉根來都補了一槍,給了它們一個痛快。
七匹狼和十頭野豬一個都沒跑掉,就是分散的太開,劉根來折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把它們都收進了空間。
狼就不用說了,肉也不好吃,那十頭野豬都不小,最大的公豬得有二百七八十斤,兩頭母豬也都在兩百斤左右,七頭小野豬基本都是一百斤出頭,最小的也有八九十斤。
到底是東北,要是在嶺前村的後山,一百斤的野豬都成年單過了,在這兒還是小豬仔。
狼肉怎麼辦?
劉根來有點犯愁。
他是肯定不吃,拿回去送人吧,又不好解釋,要是讓關心他的人知道了,肯定還要費一番腦筋找藉口。
光是想一想他就頭疼。
可要扔了,他又捨不得。
“唉,早想到這些就不打這些狼了。”劉根來搖了搖頭。
剛發現狼群的時候,他只想著“我全要”,根本沒想全要了以後該怎麼處理。
“還是先留著吧,說不定哪天就用得上。”
劉根來不是想不開的人,很快就把糾結丟到一邊,迅速離開了這片區域。
剛才開了這麼多槍,誰知道會不會把人引過來?
他可不想惹上無謂的麻煩。
相對於野獸,人心更加叵測,尤其是在荒無人煙的深山,殺個人根本不算啥事兒,都不會有人來查。
劉根來不想殺人,更不想把小命留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