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堂叔頓了頓,又繼續介紹道:“如果是將五六斤的大魚拿到收購站裡出售,收購站可以給到四角錢一斤,有時候還會給到四角5一斤,冬天的價錢更高,可以給到五角左右。
七八斤的大魚最少也是給四角五分錢一斤,冬天能給到六角錢左右一斤,但冬天很難捕到魚,誰家會拿大魚去出售,只有傻子才會冬天拿著魚去收購站裡換錢,自家都還不夠吃呢。
10斤以上的,收購站能給到六角錢一斤。至於一兩斤的那種小魚,在收購站裡也是可以賣到一角五到兩角錢一斤,但這也得看魚的個頭到底有多大,人家還得看是大魚多還是小魚多?如果是一斤以下的小魚多,那人家連收都不收。”
大軍聽完大堂叔的詳細報價後,心中漸漸有數了。自己和幾個發小一起去釣魚,釣到的都是五六斤、七八斤的魚,即便是拿到黑市裡去賣,也賣不了幾個錢。最終,還是隻能選擇將魚賣到收購站,如果將魚賣到收購站,最多也只能賣得七八十塊錢。
大軍心裡盤算著,如果自己把魚拉到市裡去賣,那收入可就不同了。在市裡,魚的價格至少可以賣到一百二三十塊,如果運氣好,價錢賣得好一點,說不定能賣到150塊左右。因此,對於他們來說,在盼海縣裡出售大魚顯然不是明智之舉。自己騎著三輪車回來,完全可以將魚拉到市裡去賣,這樣不僅能賣出更好的價錢,還能多賺一點錢。
那問題來了,要將魚拉去市裡的甚麼地方出售好呢?總不會拉去市裡的黑市裡出售吧?大軍想著想著腦中突然靈光一閃。自己有鐵錘爺爺在市裡工作,咋可能找不到地方出售大魚呢?
自己可以將魚賣給市局,也可以將魚拉去軍區大院裡出售。如果有人問,就說這些魚是自己和村裡人一起捕的,即便是拉去軍區大院裡出售,也不算是投機倒把,根本不違法。
而且,軍區大院裡的官兵們對新鮮的海魚需求量很大,他們每個月的工資也很高,每個月買兩條魚吃吃,根本不是事,他們往往願意出更高的價格來購買。
此外,還可以考慮市裡的各個工廠,裡面的採購科對魚的需求量也是很多,一個工廠不行那就多找幾個工廠,反正這些魚又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魚的來路光明正大,是自己和村裡人一起捕到的。投機倒把辦和派出所這些部門他們也管不到,因為廠裡採購科有采購指標,魚是自己捕的的,不是倒騰來賣的,即便有人來找事,也挑不出理來。況且,只要自己運魚去市裡出售時小心一點,根本沒人會知道,廠裡的採購科也不會說出去,他們巴不得每天有人願意,運魚去賣給他們。
既然在盼海縣裡魚賣不上好價錢,那就只能明天晚上,叫著大頭與大牛一起,將魚拉去市裡找鐵錘爺爺,讓他給想想辦法,咋樣才能將魚換成錢。如果鐵錘爺爺沒辦法,那自己也有辦法,自己可以拉著魚去各個廠家轉悠,我就不信了,那麼大個天津市,有著那麼多工廠,區區幾百斤魚咋可能賣不掉。
大軍心裡盤算著,鐵錘爺爺在市裡人脈那麼廣,認識的人多,肯定能幫忙找到合適的單位。即便找不到,也一定能給出最好的建議。
將一切考慮好後,大軍笑著說道:“太爺爺,我們今天釣到的魚有200多斤,去除死掉魚,可能還有一百五六十斤,明天我們再去釣一天,說不定也能釣一兩百斤。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們甚至可能釣到更多的大魚。”
“若是明天運氣好,我們能釣到100多斤的話,那麼今天釣到的魚和明天釣到的魚,加在一起怎麼著也得有300多斤。既然在盼海縣裡收購站給出的收購價那麼低,到時候我想將魚拉去市裡,找鐵錘爺爺想想辦法,讓他幫忙問問怎麼將魚換成錢。”
隨後又繼續補充道:“我估計在市裡五六斤和七八斤的大魚,最少也能賣六七角錢一斤,甚至有可能賣到八角錢一斤,因為我在49城的軋鋼廠裡,領導給我的收購價是,10斤以上的大魚,軋鋼廠裡可以給一塊多一斤的收購價。”
“如果我們去市裡賣魚,每斤能多賣兩角錢,那麼300多斤魚最少也能多出六七十塊錢,我們熬個夜,騎著三輪車去市裡賣魚,半天時間就能多賺六七十塊錢,這趟買賣我們划算去做。即便是每斤只能多賺一角錢,我們也划算去。”
大軍為何不願將釣到的魚直接賣給收購站,然後再去繼續釣魚,重複售賣給收購站呢?從時間成本上來看,這種做法所獲得的收益,明顯高於將魚運到市裡售賣所獲得的收益。
畢竟,將魚運到市裡售賣,需要花費一整天時間,而如果選擇直接將魚賣給收購站,這樣就能將這一整天的時間,節約出來去海邊釣魚,繼續將釣到的魚賣給收購站,這樣的安排,不僅不會耽誤時間,還能多釣100多斤魚。這100多斤魚,即使按收購站的價格賣,也能多賺四五十塊錢。長期來看,這種方式的收益遠高於將魚運到市裡售賣。
其實這種方法大軍自己早想過了,但是自己絕對不能這樣做,因為自己帶著發小他們去海邊釣魚,不能保證每次去釣魚,都能釣到一兩百斤魚回來。
即便每次去釣魚,都能釣一兩百魚回來,也不能將魚拿去收購站裡出售。
如果每天都能拿兩百來斤魚去收購站裡出售,那麼就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在海邊大量捕魚可是要交稅的,太引人關注,那可是要出大問題的。
自己可是要與發小們去釣10多天的魚,如果每次都能釣一兩百斤魚回來,10多天時間,那得釣兩三千斤魚回來,那麼大的數量咋可能不引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