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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工傷認定的困境

2025-06-04 作者:左柚姜楠

這個案子對方發的東西很多,但其實概括起來很簡單。

這位網友的丈夫之前是一個外賣騎手,然後在前段時間跑單子的時候突然身體不舒服暈倒,然後被發現緊急送到了醫院。

經過了大概十一天的搶救,最終還是不幸離世,留下了妻子和只有八歲的孩子以及兩個老人。

人沒了,ICU搶救十一天可以說是一大筆錢,這筆錢家裡根本還不上。

看到這裡稍微懂一點勞動糾紛知識的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那就是這樣的離世有很大的可能不會被認定為工傷,亦或者說是工亡。

因為不會被認定工傷,所以也就沒辦法拿到錢。

事實上這也是目前工傷領域的一個問題,特別典型,周雲前世見過很多次了。

問題出在了哪裡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其中第一款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看到問題了吧,必須得是四十八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而超過四十八小時,那就不會被認為是工傷。

為甚麼很多這種類似的情況下,一些醫院的醫生會在四十八小時快到的時候問你還要不要繼續搶救,就是因為這了。

時間內人死了,有錢拿,超過時間人死了,沒錢拿。

那麼問你,你的至親在那裡生死不知,你要不要繼續搶救,還是為了拿到工傷賠償直接在四十八小時內簽字放棄搶救?

這是一個很難選擇的問題,前世今生加起來,周雲都對這個規定意見很大。

當然,意見大歸大,你要讓他想出更好的解決辦法,他肯定沒有……這就是現實。

所以這次看到對方發來的案件描述,周雲直接就有了興趣。

而這個案子對方找過來的問題其實是另一個,丈夫是騎手,所以存在一個勞動關係認定的問題。

必須是認定勞動關係之後才能認定工傷,而對方那邊提起了勞動仲裁,但是卻失敗了,仲裁委認定不存在勞動關係。

所以沒辦法了來找周雲,四十八小時那個是周雲自己看出來的,那是後面的難題。

不過周雲無所謂,就是要案子難點才有意思,如果一個案子老莊都能處理……那就沒甚麼意思了。

很快周雲便給這位網友發去了訊息:“你好,你的這個案子我接了,我之後會聯絡你,材料裡的手機號沒有問題吧?”

另一邊,河西省安平市長花區,今年三十六歲的孫依玲正在公司忙著,只是從她發紅的眼睛就能看出來,她最近的日子並不好過。

正如那句話說的,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在這之前,孫依玲根本想不到自己的丈夫居然會在這個年紀去世。

丈夫比她大一點,三十八歲,被裁員了,找工作找不到,所以只能去送外賣。

結果乾了才半年就出事了。

在之前搶救的時候就有人給她說過,如果不行的話還是早點放棄搶救,或許還能認定工傷。

但是,看著丈夫躺在病床上的樣子,她真的下不了那個決心,人死了,就甚麼都沒了。

最終還是公公婆婆到了之後決定放棄治療。

本來想著可能會因為搶救時間的問題不好認定工傷,結果沒想到,根本到不了那一步,連勞動關係都沒辦法確認。

之前仲裁的時候就找了個律師,結果直接敗訴,所以沒辦法了,只能給周雲發私信。

現在孫依玲基本上不怎麼相信其他律師了,畢竟這打一次官司是真的貴。

但她也知道基本上約不到周雲,所以這段時間也在找帝都和魔都的律師。

結果就在此時孫依玲聽到了提示音,偷偷看看沒人注意,趕緊開啟手機,然後就發現了來自那位周律師的私信!

周律師願意接我的案子?孫依玲瞬間激動了起來,趕緊回訊息道:“聯絡方式沒問題,您直接打電話或者加微信都行,我這都沒問題!”

結果可能是太激動了,亦或者是玩手機的時間太長了,公司的一個領導剛好看到。

“孫依玲,你這幹甚麼呢,上班時間看手機沒完了?”那領導開口道。

頓了頓又道:“你家裡出了事,這個我們也都知道,但是這畢竟是上班時間對吧,肯定以工作為主,你不能一個勁地玩手機吧?”

孫依玲本來是想和之前一樣道歉的,但是轉念一想便道:“方總,那個……我老公之前不是出事了嘛,現在維權很困難。”

“我就在網上找了京海市那位周雲律師來幫忙……”

甚麼?周雲?

方總聲音一下子變了:“他真幫你?他不是特別忙嗎?”

孫依玲將手機私信開啟道:“方總您看,周律師已經回我訊息了,他說對我家的案子特別感興趣,您看這……”

方總臉上露出了笑容:“那甚麼你家裡出了事,聯絡律師很正常,沒事你慢慢聯絡吧,有甚麼事及時請假,公司都能理解。”

說完,方總趕緊離開……那可是周雲啊,反正他是不想和那個人打交道。

看著領導直接閃人,孫依玲稍微笑了笑,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愁容,還好,有周律師在,應該能有一點希望吧。

大概半小時後手機響了,孫依玲拿著手機走到衛生間接通。

很快手機中響起了一個聲音:“餵你好,是孫女士嗎,我是周雲,咱們之前在私信裡聊過的,現在有時間吧?”

聽到這個聲音,孫依玲趕緊道:“有時間有時間,周律師您想問甚麼隨便說。”

電話另一邊,律所辦公室內,周雲開口道:“行,現在就是簡單和你確認一下情況,這個案子你確定請我來做是吧?”

“我這邊的收費不會太貴,但是說實話,你這個案子很麻煩,而且我們不是一個地方的,也沒辦法做法律援助,所以你得先付錢,沒問題吧?”

勞動糾紛沒辦法風險代理,所以理論上對方肯定要給錢。

這是正常情況,孫依玲很快道:“周律師沒問題,我家裡……應該是能再湊點錢。”

怎麼湊,找自己這邊的父母和親戚朋友去借,這是唯一的辦法了,之前已經把公公婆婆這邊的親戚朋友都借遍了。

電話裡周雲也沒有說其他的,只是道:“那就行,完了會有人加你微信,到時候透過小程式把電子合同簽了,你把錢付了,我明天一早出發過去。”

“還有一件事要和你確認一下,我記得外賣騎手每天都會買保險吧,你們去問過沒有,保險公司那邊有沒有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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