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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4章 五大罪名(2)

2025-07-15 作者:哪還有夢想

第二條、權力私化:以“輪崗制”為名,行結黨營私之實。

祁同偉在北山推行“輪崗制”的舉措看似是幹部人事改革的“創新”,實則暗藏權力清算的險惡用心。

他將幹部輪崗異化為排除異己、培植親信的“政治洗牌”:透過頻繁調動關鍵崗位幹部,將不依附於“漢大幫”的骨幹調離核心部門。

將投靠自己的人安插在財政、公安、基建等要害領域。這種“你進我退”的權力遊戲,使原本服務於幹部培養的輪崗制度淪為權力壟斷的工具,導致部門內部人心渙散、派系對立。

更令人警惕的是,這種“站隊文化”形成惡性迴圈——幹部為求自保不得不依附權力核心,進一步加劇了政治生態的板結化。當輪崗制異化為“權力投名狀”,組織原則便被徹底架空,留下的只有盤根錯節的利益網路。

可以說,這簡直是拿廣大幹部的事業開玩笑。

都知道現在有明文規定,幹部有年齡限制。

兩三年的時間,很多原本沒超線的也超線,提拔也就不會再被考慮了。

可為了政治前途,很多人卻只能迫不得已向兩位一二把手靠攏,加入漢大幫。

第三條、為人霸道,為官霸道。

履新半年,便與多個兄弟市摩擦,在漢江闖下偌大“名頭”。

在這場摩擦風暴中,其人最出名的有兩件事。

一件是公然插手天州事務,因為一個普通車禍,竟從北山派人,抓走天州市一位市領導的親屬長達數月之久。

第二件則是用拖欠的煤炭款項脅迫文山市政府,以“打通省城經濟動脈”為幌子,強行推動文山超預算三倍的“國道改造工程”。

98年十月到十二月,寒風凜冽,數千名老百姓為北山通往省城的文山國道段,日夜趕工,只為讓該同志償還本該屬於文山廣大工人同志的工錢。

其種種行為,暴露出其將行政權力異化為“霸王條款”的霸道作風。

第四條,違反官員經商條例。

其夫人作為港島某著名企業總裁,持有該企業股份。

近期,該夫人卻在祁同偉管轄區域內公然興建工廠,涉嫌利用配偶職權形成“影子權力”,公然違背《條例》中關於領導幹部親屬經商禁業規定。

其行為觸及廉潔紀律紅線,引發公眾對權力廉潔性與市場經濟公平性的質疑。

第五條,有很嚴重的個人政治英雄情結,喜歡超前改革。

為了樹立反腐倡廉旗幟,標榜自己清廉正直形象。

在對下屬HK市的腐敗問題,處理手段不夠成熟。

造成該地一位副市長的死亡,以及塌方式腐敗。

大量投資商外逃,經濟嚴重下滑,給當地帶來難以估算的損失。

同時,在北山大搞超前改革之風,實際上卻是違規觸及紅線。

比如,用所謂的金錢物質激勵,進行全民招商。

這種所謂的全民招商,是否又是新型的政治腐敗?

一名幹部,在一個月,收入數萬。

年終總結,市財政給招商人員發放上千萬的激勵,這些錢都是從哪裡來?是腐敗還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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