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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第122章 通緝犯

2025-05-29 作者:蒸不好飯

月黑風高,灰燼洋洋灑灑從張海桐唇邊滾落,像一場小小的雪崩。輕飄飄的轟轟烈烈。

尋常人白天趕路,不正經的人夜裡趕路。

戲班子趕著騾子從不遠處的林子裡鑽出來,走上了官道。

這些人風塵僕僕,身上的土腥味卻漸漸淡了。懂行的人只看一眼就知道這群人已經從土裡刨出來東西,並且可能已經出手了。

他們這樣的野班子沒有固定盤口,也不是誰的手下,要出貨只能打散了一點點出,免得遭人嫉恨。

這個時候華人可能會黑吃黑,比的是各憑本事。因為江湖上混,有山頭的對沒山頭的惡意最大。

這種野班子沒被滅,大多也是因為他們這種人掏不出甚麼值錢的東西,一般真正有本事有眼光的大戶不會看上他們手頭的貨。

但洋人能體會到冥器之名貴的,就很願意出錢買。

畢竟他們雖然識貨,卻沒有這片土地上最懂行的那批人識貨。

雖然也會黑吃黑,但洋人的腦子有時候沒有華人的腦子折騰人。碰見事他們還能想法子跑。

不然那些洋鬼子和小日本也不會僱傭華人來管理華人。

往往自己人最知道怎麼捅刀最疼。

這群人剛走到正道上沒多久,巨大的爆炸聲從山樑上傳來。

官道和爆炸的地方隔著一片不大不小的山坡,山坡上樹木稀稀拉拉的,並不茂盛。但現在是傍晚,看著就比較密了。

班主走南闖北多年,聽到這聲爆炸立刻不敢走了,想要進更下面的林子躲躲。

戲班子裡眼睛比較毒的旦角小喊一聲,說:“班主你瞧,那兒有個人滾下來了。”

這個旦角眼神練的特別狠,就像夜裡的黃皮子,十分尖銳。他在地裡看中的東西,一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班主有些猶豫,顯然在權衡利弊。那旦角立刻提議:“我帶一個靈活的人過去,班主你帶著人先跑。若是出了事,我一個人擔著。但這東西可就?”

野班子的規矩,誰涉險,誰拿大頭。分出去的零頭算這人的“賞”。

一談妥當,旦角立刻挑了一個丑角往山坡林子裡摸過去。班主也不猶豫,帶著人停都不帶停的往反方向的林子裡鑽。

兩人好容易摸上去,就看見仰面躺在林子裡的一個青年。

他渾身都是血,一張白的發青的臉被頭上流下來的血糊了一大半。只能勉強看清是個人樣兒,還沒破相。

衣服也看不出顏色了,背上的布料全是口子,裡面好幾塊彈片。

那旦角飛快把張海桐渾身掃了一遍,手也過了一遍,發現這傢伙除了身上沒抽完的煙最貴以外,分明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窮鬼。

他立刻罵了一句晦氣。

丑角卻摸到張海桐的右手,誒了一聲,把那隻手舉到旦角眼前。

旦角應該有些閱歷,知道土夫子這一行裡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廣大的,無非四個。分別是:搬山、卸嶺、發丘、摸金。

這個人的右手如此形狀,分明練的是發丘指。

這種本事一般不外傳。不是這個組織的人除非有大機遇,否則這輩子都不會有練發丘指的機會。

就算運氣好得到了方法,也未必能練上。要麼是年紀大了,要麼就是練壞了。失敗了都算好結果,要是練的手廢了,那才是悔不當初。

由此可見一個會發丘指的人有多貴,這意味著有這個人存在,此行就算不豐收,也不會太差。

收益也伴隨著風險。也意味著這種人不會輕易下地,一旦下地,必然是大墓。

旦角原本以為這都是傳說,如今真看見了,立刻不敢耽擱。

他讓丑角把人放在自己背上,立刻揹著張海桐跑出林子,蹭的一下躥進班主消失的灌木之中。

就是這一背,旦角才發現這個人身體格外的軟。這種軟不是女人那種與生俱來的柔軟,某種意義來說,比那個還要軟點。

彷彿這個人對於渾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經渾然天成,對整具身體的控制度絕對高的可怕。

旦角雖然本職是盜墓,但也確實對唱戲有點熱愛。他第一想法是,這下子省事兒了,這人要是唱乾旦,甚麼練功夫的事兒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兒和聲音怎麼樣。要是都還好,放在尋常戲班都算撿到寶了。

何況他們這野班子還有副業呢!

……

正是偷了這麼個大活人出去,旦角還不清楚之後發生了甚麼事。

張啟山的人把這附近翻了個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結果愣是沒找到人。

再往前面走,那可就出了張啟山勢力範圍能波及的最大範圍了,張副官也鞭長莫及。

而且這次搜查如此聲勢浩大,也是為了給南京方面一個態度。

我們長沙這裡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盡心盡力。但是兇手跑了,我們也沒法子,你們自己看怎麼辦吧。

這事兒就這麼結束了,也只能這麼結束了。再多點動作就會露出馬腳,畢竟大家都不是傻子。演戲也要有個度,不能招人煩。

野班子偷了這麼個“寶貝”,又大概知道了長沙城的動作,因此不敢再走官道,一直走小路翻山越嶺。

戲班子裡的人隨便把張海桐背上的傷處理了,倒上燒酒消毒,而後直接敷藥。最後用布條裹起來。

這種方法雖然粗糙,但已經是野外最好的處理辦法了。

旦角看見他身上的紋身,更覺得這人有大本事。

等這人清醒過來能走動了,班主和旦角才發現這小子有點怪。平時沒事只知道發呆,要不就捧著他們的戲文書看。

你跟他講話,他也只會簡單的應答。問他一些事,他就不說話了。

安靜的有點過分了

那之後班主就造了一份契書,說張海桐出身窮苦,他爹孃死的慘,身上還沒錢。

為了讓父母入土為安,所以賣身換錢以全孝道。自己看他可憐花了多少錢才買過來,還按了手印。

那手印是張海桐昏迷的時候班主自己用他的手蓋的。

班主察覺到青年看自己的眼神有點奇怪,但不知道為甚麼,這傢伙還真信了。

就跟小徐哄張海桐當朋友一樣簡單。

野班子本來就在山裡走動,在到達浙江之前,這些人憑藉張海桐得了不少東西。

大概真看中他的本領,拿到錢之後用他那份錢給人買藥。

至於為甚麼不進城醫治,純粹是因為這些人去探路的時候,發現張海桐是個通緝犯!

野班子出貨很謹慎,真正進行交易之前都會派人進附近城鎮的盤口打聽價格、探探虛實。

這一探,才發現這事。雖然通緝令上的人物畫的很抽象,但人家明確說了甚麼地方甚麼時間發生了爆炸事件,有人刺殺莫雲高。

雖然他們不清楚這人叫甚麼,但看著通緝令上的那些資訊,擺明了就是說他們撿回來的人。

班主只覺得天都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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