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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章 不可燃燒的規定

2025-12-30 作者:047是47

熱烈的火焰彈向不斷翻滾的沙地。

火焰觸沙,並未熄滅,也未劇烈燃燒,而是如同滴入水面的油暈染開來。

所過之處,暗金色的沙粒快速變黑消失。

幾條被白?本體控制的觸手沾到,立刻被燙到抽搐,表面冒起黑煙。

但白?沒有立刻切斷與它們的聯絡。

這些沾上陽火的觸手,只有被哩哩的寄生果附身,或被陽火徹底燒成炭,才會被它捨棄。

不能與這些觸手過多糾纏,烏今越想。

沾上陽火的生命體,每維持燃燒一秒,都會不斷的扣除生命值。

這片區域的魔湖植物控制觸手需要花費屬性點,但觸手受到的傷害,與本體無關。

好一株韭菜型植物。

不能打拉鋸戰。

哩哩能撐住,啵啵勉強可以,但她和松鼠的意識壓力太大,不能待太久。

得想辦法把它的本體找出來。

陽火對觸手的殺傷性不小,對白?本體的刺激,更是超出了對方的容忍範圍。

白?是這個區域的主人,它當然可以讓陽火熄滅,畢竟這是阿塔加希大陸無法抵抗的秩序。

但它需要花費的代價,與撲滅一片普通火焰截然不同。

陽燧一族是茗焱大陸規則的得意之作,傾注了大量能量和規則創造的種族。

自陽而生的火精所擁有的陽火,自然也有規則的參與。

阿瑞斯一族天生擁有最高的水流控制權,但有環境限制。

大陸執行秩序高於種族身上所蘊含的規則,讓阿瑞斯一族的水流控制權正好被“領地主人擁有控制這片地盤所有在此生存生物和資源的最高權”的秩序壓制。

但陽燧一族身負的規則,正好不在大陸秩序的剋制範圍內。

陽火攜帶的規則,是無視燃燒物件的物理屬性。

只要可以被看見,沒有大小區別,只有燃燒所消耗的炎火能量高低的區別。

想讓陽火消失,要麼縱火者主動收回,要麼可燃物消失。

領地主人可以不讓烏今越控水,但它沒辦法控制她放火。

因為她是闖入者,沒有控制這片區域的任何東西。

正因為此,白?這個領地主人只能想辦法滅火。

讓可燃物消失,有兩種辦法。

一,直接利用它的領地控制權,讓被陽火的炎火能量所沾上的沙土消失。

零消耗。

二,利用規則類基因重新規定沙土,它們脫離陽火可以點燃的範圍,不屬於可燃物。

大消耗,因為範圍太大了。

白?只能選擇後一個,因為區域內的沙子是有限的。

陽火要是全燒完了,對它不利。

基因告訴它,這個詭異生物還有其他招沒使。

白?的直覺確實很準。

烏今越已經想好要怎麼陰它了。

隨著一塊塊沙地被白?更改屬性,脫離可燃物的範疇,陽火能使用的地方越來越少。

她索性利用氣流,將剩下所有沒被基因規定的沙地點上陽火。

然後跑了。

揮動火翼,飛到區域邊界降落,明晃晃的想跑。

白?以為她要溜,立刻在區域邊界豎起不可燃燒的沙牆,阻擋她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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