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激戰(十七) 申訴科科長也聽說過劉才華負氣出走到律師事務所上班的事,但是沒想到他這麼快就槍頭一轉,對準了自己人。
頓時對他的態度就變得冷淡起來,過去都聽說過,知道過認識過劉才華有些本事不僅業務能力強。
還在省市甚至國家法學期刊上發表各種法律論文和研究,一直是縣裡邊比較有名的法律界精英是大家仰慕的人,現在變成這個樣子,申訴科科長心裡面有些被灌了冰水的感覺,冰涼冰涼的。
劉才華也看到了他曾經熟悉的申訴科科長,不再像以往那樣熱情的,“劉科長劉科長”,叫個不停,還繞著他轉。
就知道他心裡面鄙視自己,對著自己人乾的事,的確不光彩。
這時候,過多的解釋都是無用的,劉才華輕輕地,推了推劉意志的後背。
劉義志心領神會地上前兩步對科長說。
“領導是這樣的,我當天是見義勇為放到了一起警察和人打架的事,結果呢,我被牽扯到案件裡面,我還發現了警察對她們自己的人好像沒有嚴肅處理,我已經在警察局那邊反映過了,當時他們沒當回事,我這次才請了我的律師替我這個沒有文化的人寫的,嗯申訴材料我自己來當面和你彙報,可能會彙報的清楚一些。”
這個理由是畢竟在外省生活過很多年,可能工作上的原因接觸了很多事,講起話來頭頭是道。
申訴科科長這才臉色好看了一些,結果申訴材料看了看覺得從劉育智這個角度看過來寫的申訴材料還蠻合情合理的,也的確複合可以受理的範圍。
就在上面做了登記,然後。當著劉才華的面單獨就材料上的事,問了劉玉志一些關鍵性的細節。
劉意志的嘴比生素材料更精彩,講的頭頭是道,簡直把我們的秘訣你給我講的一無是處,把自己講的一個正義感十足的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心理。
結果很快的申訴材料就被收下,做了登記需要開會後研究要讓蜜曉林過來做相關的陳述。
有一次滿意度在相關的材料上籤上字,然後和劉才華一起離開申訴科辦公室。
離開申訴科辦公室的時候,劉才華想著屋子裡面的師付哥哥點了一下頭,沒有微笑也沒有冷酷的表情,就這樣沒有任何言語的離開。
沒想到在走廊上意味著遇到了他的徒弟白靈檢察官。
後來才知道這不是意外的遇見,竟然是劉才華故意為之。
有才華提前編好了簡訊,再從申訴科科長辦公室出來的時候,就悄悄的跟白靈發了一個簡訊。
我到你辦公室的門外了,能見一面說說話嗎?
他知道白靈有個習慣,不管工作怎麼忙,看到簡訊一定會抓起手機回的。
白靈邊回簡訊,別人往起身往辦公室門外走,結果正好就巧遇了師付劉才華和另外一個白面板的小年輕。
“劉大律師怎麼到了我們檢察院也不到我的辦公室來指導一下呀,還有不是我巧遇你,你還偷偷的溜走了。”
白靈是個聰明人,他一看有才華,旁邊有個人就想到了,他不到辦公室找自己發簡訊音樂自己出來肯定有不好當面說說的,就故意這樣說俏皮話逗劉才華。
有才華一看自己的他大徒弟那麼聰明,就覺得米小林要想追上這個大徒弟,還得三五年的鍛鍊時間。
他就笑著說,哎呀,我是害怕你見到我又老是說那句要請我吃飯,我這不是挺忙的吧,你看帶著我的當事人他來辦理,一起投訴縣公安局,一個叫李小琳的警察。
接著劉才華停頓了一下,停頓是讓白靈知道,他需要白靈配合繼續演戲。
你這請吃飯不就變成了一個人,請兩個了酒也得多準備衣服,那可不行啊,讓你破產了。
白靈從師付的語氣,停頓中知道的話中有話,就趕緊配合的說,怎麼可能呢?請客不怕大度,怕你只管點,擇日不如撞日,就在今天吧,我要請你吃你最愛吃的烤鴨,我們三個人上兩隻。
一聽他們熟悉,留一隻正要發話說我來請,結果腰桿上被劉才華輕輕的點了一下腰。
這個劉一直也不笨,知道就是在檢察院,可不能說他這個來生死的人請檢察官吃飯啊這就把要說的話也縮回去。
結果劉才華給他來了更狠的一招。
“小劉你先回去吧,你看我現在是以私人的身份在等我們這個來檢察官下班請我吃烤鴨,嗯,你去忙你的吧,這個檢檢察官世友紀律規定的,可不是能跟甚麼人都能隨便吃飯的,更不能接受別人的請吃飯,當然她們請別人吃飯那是不在管理的範圍。”
劉玉志明白了,這些規矩自然點點了點頭說是的是的,嗯,我不應該這樣。
接著這小子趕緊溜了出去不把油菜花單獨留下,當然這個流域是腦瓜子也是挺靈的,就在隨後離開檢察院大門後,給劉才華悄悄的發了一個簡訊。
“劉才華律師,中午請吃飯的錢我來付,你看上點好酒吧,我後面給你報銷1000塊錢。”
很快就收到簡訊回覆。
“中午不喝酒,這是私人請吃飯不用報銷,你只需好好的考慮我說的要講真話。”
劉一志一看這劉才華不太願意聊天,把聊天給聊死了就知道,他肯定是防止自己在簡訊上給他下套,心裡就笑了笑,這些死律師!真是任何人都都是他們被防範的物件。
知道油菜花可能會想甚麼,劉玉志就自行打車離開了,反正這頓飯他肯定是要報給劉才華的,他還要打聽劉才華跟那個他認識的科員交代了甚麼,是不是對自己案子有甚麼幫助?
其實劉志的擔心是多餘的,劉才華根本就不提案子的事他是跟白琳說那個小李你們熟悉不熟悉?
白靈一聽生氣了。
“師傅!你演戲演戲上頭了,那人都走了,你還在演戲給誰看?”
“我這不是讓人來買單吧!你平日的錢都用去購買新的法律書了,我知道你那點工資根本不夠用。我這不找一個平日不常花錢的人來,狠狠地宰他一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