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 想法 準備私談
在以往,他們要培養一位準仙帝,不知道需要花費多少時間精力,而且還不一定能成功,培養出來的準仙帝,還絕大部分是深入領悟仙帝大道突破的。
可有此陰陽雙修之法,哪怕其他仙帝使用效果會打不小的折扣,但他們與仙王陰陽雙修,應該也足以讓與他們陰陽雙修的仙王的心神境界,拔高到準仙帝層次。
一位仙王能提前立足準仙帝領域悟道修行,無論是要走出自己的道,還是深入領悟仙帝的大道,都絕對會容易許多倍,突破準仙帝的機率,也絕對會提高許多倍。
雖然即便如此,準仙帝也不是能輕易培養出來的,也不是隨意一個生靈都能突破準仙帝。
但他們這一方培養準仙帝的速度為以往幾倍甚至是十幾倍,絕對遠超詭異黑暗族群。
若將時間拉長,拉長到幾個紀元,幾十個紀元,他們這一方的準仙帝戰力將不會再弱於詭異黑暗族群。
此外,因為除了李道明之外,使用陰陽雙修之法,效果會打不小的折扣。
勐海等仙帝若與走出自己的道的女性準仙帝陰陽雙修,應該很難讓她們的心神境界拔高到仙帝層次。
不能讓她們將心神境界拔高到仙帝層次,讓她們提前體悟仙帝領域的奧妙,應該難以助她們突破仙帝。
可勐海他們不能,並不代表李道明也不能。
她與李道明陰陽雙修,哪怕不煉化吸收那種玄妙的本源之物,也能將她的心神境界拔高到接近半步混元層次。
李道明與那些走出自己的道的女性準仙帝陰陽雙修,肯定能讓她們將心神境界拔高到仙帝層次,而且大機率不僅僅只是初入仙帝層次,而很可能是仙帝中期,甚至在準仙帝領域走得足夠遠的可能達到仙帝后期。
以如此境界悟道修行,開拓演繹完善自身大道,只要有足夠的時間,大機率能突破仙帝。
她與勐海、荒天帝麾下,共有一百二十多位準仙帝走出了自己的道,其中準仙帝道祖只有三十多位。
這些走出自己的道的準仙帝中,沒有道侶的女性準仙帝道祖,只有八位,並非道祖,但走出了自己的道的女性準仙帝,只有二十四位。
若是她們願意與李道明陰陽雙修,並且陰陽雙修足夠長時間,她相信那八位女性準仙帝道祖,一定能突破仙帝。
至於那二十四位走出了自己的道的女性準仙帝,雖然不一定能順利突破仙帝,但哪怕只有一半,甚至只有三分之一,也足夠了。
他們這一方,若當真多出那麼多仙帝,哪怕都只是仙帝初期,也絕對能將十位詭異黑暗仙帝牢牢擋住,甚至將他們殺得出不了詭異高原。
甚至若是她們有更多時間,與李道明陰陽雙修,將修為境界提升到仙帝中期、仙帝后期、仙帝巔峰,那聯手或許能擋住一至數位詭異始祖。
而且已經戰死的柳神,修行時日也不算很漫長,但卻已經突破仙帝中期。
若是能想到辦法將她復活,讓她與李道明陰陽雙修,應該也能快速突破仙帝巔峰,甚至是仙帝極限,可以衝擊突破祭道境界或半步混元。
……
如此發展下去,只要順利,或許幾個紀元,幾十個紀元後,他們這一方就能積蓄到足夠與詭異黑暗族群對抗甚至是將之覆滅的實力。
不過這時,洛天仙雖然生出了這個想法,但並沒有將之宣之於口。 而是打算在此之後,與勐海等人,走出自己的道、沒有道侶的女性準仙帝私談。
若是勐海等人願意參悟陰陽雙修之法,以陰陽雙修之法加快培養出更多準仙帝,若是走出自己的道、沒有道侶的女性準仙帝,願意與李道明陰陽雙修,那自然最好不過,但若是他們不願意,她也不會強求,更不會以大義強壓。
雖然他們若都同意,他們這一方未來會更快積蓄到足以抗衡甚至是覆滅詭異黑暗族群的實力。
但他們之所以會出面抵抗詭異黑暗族群,想要覆滅詭異黑暗族群,是出於唇亡齒寒,出於內心的責任。
若是以大義相壓,只會讓他們內部人心離亂。
他們這一方的實力,本來就不如詭異黑暗族群,若是內部人心還不齊,那就更沒有即便甚至覆滅詭異黑暗族群的希望了。
而且她也厭惡以大義強人所難。
就以她為例,幾千年前,她感應到荒天帝氣機氣機滑落,想要與李道明陰陽雙修,助他儘快突破。
但她孤身一人,已經有將近十個紀元,自然不是浪蕩之人,自然不願意輕易與一個不熟的男子,行男女之事。
她雖然最終下定了決心,但這過程也幾經輾轉,曾數度想要放棄反悔。
雖然她為了上蒼之上與寰宇諸天,最終還是決定與李道明陰陽雙修,但她也不願意一直犧牲自己,曾經打算修行到仙帝極限後就與李道明一刀兩斷,再無瓜葛。
另外,若是她繼續與李道明陰陽雙修,在李道明幫助下,她或許能在幾十萬年後突破仙帝極限,而後可以衝關突破祭道境界或半步混元。
若是她能順利突破祭道境界或半步混元,她若願意與那些男性準仙帝道祖陰陽雙修,也應該可以將他們的心神境界拔高到仙帝層次,也有極大機率助他們突破仙帝。
那些男性準仙帝道祖數量更多,足足有二十多萬,若是他們都能突破仙帝,對戰局將會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可她會願意嗎?
當然不會!
她又不是生性放浪之人,決定與李道明陰陽雙修,哪怕打算與他陰陽雙修過後一刀兩斷,她就從未想過再找第二個男人。
以她的性子,哪怕永恆寂滅,哪怕需要親眼見證上蒼之上與寰宇諸天迎來一次次浩劫,永遠被黑暗籠罩,永無擺脫之日,她也同樣不會願意。
她有寧願永恆寂滅,寧願永遠沒有戰死覆滅詭異黑暗族群的希望也要維持的原則,其他人未必沒有。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她自己都不願意被大義強迫,自然更不會以大義強迫他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