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武科長是個好人!(求月票)
武愛國再次見到李奎勇的時候,這傢伙的變化極大。
很顯然,家裡的經濟狀況有很大改善。
依舊是父子倆,身上穿著的棉襖雖然半新不舊,補丁也有不少,可給人一種整潔的古怪感覺。
臉頰有肉了,臉色也跟著紅潤不少,而不是初見時的蠟黃。
最大的變化就是身高!
之前最多一米六四,剛剛進入臘月,看情況這傢伙的身高起碼都有一米六九了。
果然,一旦能吃飽飯,還有那麼一點營養輸入,某些天賦型存在的身體素質,就會顯露出不凡來。
事實上,武愛國覺得李奎勇的身體天賦很不錯。
《血色爛漫》的豬腳鍾躍民,小學四年級見李奎勇的時候,兩者的實力根本就沒甚麼可比性。
就是劇情開展的時候,李奎勇年紀輕輕就是衚衕一霸,鍾躍民依舊遠遠不是對手。
依靠野路子打架,就能擁有那麼強的實力。
這還是李奎勇家裡經濟狀況糟糕,天天吃不飽的情況下,就有這樣的身手。
要是從小就吃飽吃好,而且還能得到更高深的武藝傳承,實力顯然遠不止電視劇裡表現的那樣。
起碼,也是省級武術隊的精英學員水準吧。
“武科長。忙呢!”
見到武愛國,父子倆忙不迭開口招呼。
“哈哈,隨便溜達!”
武愛國哈哈一笑。誇讚道:“倒是你們父子倆,真夠努力的!”
“沒辦法,就靠這個吃飯!”
李父將裝滿了蜂窩煤的板車停在路邊,熱情的和武愛國攀談起來:“家裡還有好幾個小的,不努力一點不行啊!”
顯然,他聽進了勸告,將三輪腳踏車換成了板車。
“李奎勇,不是經常幫忙麼?”
武愛國輕笑道:“我看這小子,很有一把子力氣!”
能練基礎摔跤技能入門,要是沒把子力氣可不成。
“哎,就不說我家這混小子了!”
顯然,李父對李奎勇這個大兒子,心情複雜得很。
“哎,只要能吃得飽穿得暖就成,其它的老哥就不要多想了!”
武愛國覺得好笑,沒想到李父也很有上進心。
看他眼下的情況,只要不給自己增加太多壓力,估計不會勞累過度離開。
李奎勇這傢伙的命運,大半是應該改變了的。
閒聊一陣,父子倆就主動告辭離開。
看他們輕快的腳步,顯然一車蜂窩煤的重量,對此時的他們來說已經算不得甚麼了。
“這武科長,還真是個好人!”
離得遠了,李父不由得感嘆出聲。
後面的李奎勇沒有哼聲,心中倒是相當認同。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還有一點,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壓榨!
父子倆屬於西城區的板爺,大老遠跑來東城區拉蜂窩煤,怎麼可能不遇到一點麻煩?
有些地頭蛇,就搞起了隱蔽的關卡。
拉一車蜂窩煤前往西城,就要給個一兩角的過路費。
這玩意叫做‘規矩’,不然各種麻煩找上來,想要安安心心的拉蜂窩煤賺錢,根本就不現實。 就算李奎勇對這樣的‘規矩’相當不滿,也是無可奈何。
好在,因為武愛國的關係,他們認識了虎哥。
別看虎哥在武愛國跟前,老實得跟小貓差不多。
可他在德勝門黑市,卻是相當有名氣的存在。
就是在西城江湖,也不是無名之輩。
虎哥對李奎勇的印象,還是比較深刻的。
畢竟,能在武藝方面叫武愛國多看一眼的,虎哥真心沒有聽說幾個。
心中還想著招攬,所以遇到的時候熱情了一點,主動攀談了一會。
自然被有心人看到,然後父子倆就不用再交過路費了,而且煤站那一片的混混,對他們父子客氣多了。
剛開始,父子倆還不明白怎麼回事。
等同住一個衚衕的江湖人聽到後,就主動給父子倆解釋了一番,最後還沒忘說了句:“你們父子倆,運氣真的挺不錯的!”
這次的事兒,對李奎勇的刺激挺大的。
很是羨慕虎哥的威風!
當然,李父對他管得比較嚴,暫時還沒有混江湖的想法,不然怕是早就野得不行了。
等將一車蜂窩煤,拉到了指定位置。
父子倆在買主的指揮下,迅速將一車蜂窩煤搬到地方,拿錢之後迅速走人。
緊接著,又從東城區拉了一車蜂窩煤過來。
等拿到錢之後,父子倆這才拖著疲乏的身體,心情輕鬆的返回家裡。
母親早就做好了飯菜,雖然依舊是雜糧窩窩頭,可卻能夠吃到飽。
再加上兩個熱氣騰騰的蔥花荷包蛋,吃得那叫一個心滿意足。
家裡的三個弟弟妹妹,也都有一個或者半個蔥花荷包蛋,這樣的伙食幾個月前想都不敢想。
父子倆都沒有推讓的意思,畢竟拉載滿蜂窩煤的板車,一走就是十幾裡,還是挺累人的。
要是不吃飽吃好一點,最後那一趟就是受罪了。
“奎勇,奎勇在家麼?”
剛剛吃完,空氣中還飄蕩蔥花荷包蛋的香味,門外就有衚衕裡的小夥伴呼喊。
“爹,我出去一下就回來!”
李奎勇二話不說直接出門,腳步匆匆倒也看到了父親警告的眼神。
他很有些頭疼!
實在是無心讀書,想要直接輟學幫著父親拉板車,好好的賺上一點錢,可惜父親不讓。
好在,也不知道甚麼緣故,父親不再阻攔他練習摔跤本事了,甚至還偶爾帶他前往天橋那邊,看真正的摔跤高手錶演。
雖然去的次數不多,可李奎勇是真的有天賦。
本就基礎紮實的摔跤本事,短短時間又有了明顯進步,表現在外就是衚衕裡已經沒有對手了。
加上一股子悍勇,就是放在家裡這一片衚衕裡,也是數得著的厲害角色。
結果,竟然入了隔壁衚衕新晉頑主,江湖綽號‘小混蛋’的眼,時常拉攏他加盟。
《血色爛漫》電視劇中,李奎勇雖然沒有直接加入小混蛋的團體,可關係卻是相當密切,經常跟著一起出去廝混,幫忙打架那是常態。
那時候眼界不高,覺得那樣就很合他的心意。
可見識到了虎哥,還有武愛國的威風之後,他就有些瞧不上小混蛋這樣只知道好勇鬥狠的頑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