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沈青來了6
先將餘夏兒穩住,再去說服爹孃。這麼好的姑娘,爹孃瞭解以後,一定會喜歡的。
“我這人無拘無束慣了,讓我去上京那樣處處是規矩的地方,我是真待不住。”
餘夏兒站在石坡上,望著屬於自己的土地,又望了望龍霧山。
“而且說實話,我這輩子並沒有離開這裡的打算。所以講,你的好意我心領了,卻不能接受。”
沈青看著餘夏兒,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將她的身子掰正過來,無比認真地強調:“那並非好意,而是我真心悅你。”
從未有過的認真。
餘夏兒怔了怔,說道:“可我長得醜,脾氣也不好,沒有甚麼值得你喜歡的地方啊?”
沈青不知想到甚麼,唇角微勾:“你確實不美,脾氣也壞得很。”
餘夏兒:“!!!”
你說你心悅我,我怎麼就不信呢?
沈青嘆息,捏了捏她的臉:“可我在上京,滿腦子想的都是你,特別是你這張黑黑的小胖臉。”
餘夏兒:“……”
好羞澀,好動心。
這是餘夏兒活了一輩子聽過的唯一的情話,動聽得她整個人都有點飄,覺得沈青這個人是真的很不錯。
要不然,就考慮一下?
“大丫你別聽他的,他這個人口花花,絕對不是甚麼好人。”司昭又爬了回來,見勢不妙,立馬大聲嚷嚷。
餘夏兒無語望天,人家再口花花,也花不過你吧?再說了,你個二流子也不是啥好人。
不過看司昭的可憐樣,到底沒忍心懟他。
司昭也知道自己比不過人家,可他還是想爭取一下,一邊警惕著沈青,一邊說道:“而且你才十三歲,還小得很,可以再等幾年的,成親的事情不用那麼著急。終身大事一定要考慮清楚,不能讓他騙了。”
頓了頓,又道:“老男人甚麼的,最壞了!”
餘夏兒一想,確實是這麼個回事,自己心理年齡是不小,可身體還小啊。
現在說這個還早,誰知道幾年後又是個甚麼光景。
餘夏兒就說道:“這種事情,三五年以後再說吧,我現在沒想著嫁人,也沒打算那麼早嫁人。”
沈青不同意:“現在就能做決定的事情,為甚麼要等到三五年後?”
“可我現在不想談這種事情,總覺得講這種事情,很是彆扭,都沒法好好說話了。”
仗著自己年紀還小,餘夏兒綠茶了一把,“要不然這樣,若三五年後,你未娶,我也未嫁。而你家人又同意的前提下,我們再來談這種事情?”
沈青偷換概念:“你的意思就是說,你會等我三五年,是嗎?”
餘夏兒遲疑了下,點頭:“對。”
如果三五年的時間,他還是不變,仍舊想要娶她這個黑黑的姑娘,而且他家人也同意的話,她嫁他也不錯的。
司昭欲言又止,到底還是沒甚麼甚麼。
他心頭在想,有三五年的時間呢,日後天天跟她待在一起,怎麼也要把她給色誘了。
沈青松了一口氣,無比嚴肅又認真地說道:“好,記住你的承諾,三年後我回來娶你。”
司昭心頭暗暗咬牙,一定要在三年內將餘夏兒搞定,等沈青來的時候,讓餘夏兒挺著大肚子見他。
餘夏兒卻覺得沈青這話有點怪,疑惑道:“你是不是有事?”
沈青點頭,說道:“中秋之後,我便要去鎮守不毛之地。”
帝姬他是不可能娶的,因此這不毛之地,他是去定了。
去了不毛之地,不被傳召,便待夠三年才能回來。這一點,許多人都知道的,包括在場的二人。
餘夏兒:“……”
所以講,她這是跳坑了?
畢竟不管她答不答應他,他都要離開至少三年的,而且不毛之地那個地方,應該沒有啥女人。
呃!
仿若沒有看到餘夏兒那一臉被‘臥槽,被算計了’的樣,沈青伸手揉了揉她的腦袋。
“乖,說過的話要算數,等我回來,嗯?”沈青唇角勾起一抹淺笑,顯然心情還不錯。
餘夏兒別開臉,哼道:“我才十三歲,還是個孩子,現在不想跟你們這些老男人講這種事情,別老想著帶壞我。”
沈青:……
司昭:……
“你們要想跟著,那就好好的,不要談感情,不然我的拳頭就要不客氣了。”餘夏兒終於想起來可以威脅的,揚了揚拳頭。
(* ̄︿ ̄)感情這種事情,還是太令人頭疼了,也很傷人。
沈青一臉寵溺:“好,不說就不說。”
司昭哼了一聲,小聲嘀咕:“這傢伙應該比我老。”
不過沒敢大聲說,怕再被打飛了會丟人,雖說他已經很丟人了。
一時間三人倒是相安無事,看著和諧了不少。
這時天還沒亮,老餘家人還在睡覺,好幾個都在打呼嚕,聽著還挺震撼的。
餘夏兒拿東西敲了敲,沒幾下呼嚕聲就停了,然後有人爬了起來。
看到餘夏兒送來一頭驢,老餘家人高興得不行,可一聽說是贓物,一個個臉色都變了,充滿了害怕。
老餘家人雖不怎麼好,可一輩子也沒幹過偷蒙拐騙的事,這驢不是自家買的,打死也不敢用啊。
“大丫,你又不是沒錢,要真心疼咱,花錢給咱買一頭驢,或者把你那頭驢給咱用也行啊,幹啥偷別人的?”餘老頭一臉愁容。
這孩子是真讓徐家人養歪了啊,現在連偷人驢的事情也幹得出來了。
“心疼你們?想得美,我是那樣好的人嗎?愛要不要,不要的話就宰了燉驢肉吃。”餘夏兒剛說完,就聽到耳邊傳來吸溜口水的聲音。
扭頭一看,是司昭。
這傢伙看著狼狽得很,可能是吃了幾次虧,現在看著老實得很,雖還是看沈青不順眼,但已經不怎麼懟人了。
就是吃貨的屬性一點都沒變,都這樣了還惦記著吃。
餘老頭聽她那麼一說,臉色又變了,沒好氣地說道:“吃,吃啥吃,那老好的牲口,你咋就想到了吃?我給你養著,不許宰了。”
贓物就贓物吧,他認了就是,總不能真讓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