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血月下的花旗(上)
肯尼大草原,合法狩獵區。
角馬,野牛,獅子,狼,松鼠,等等野獸們,密密麻麻地聚在草原邊緣。
它們靜默著,站立著。
這些動物之中,都有互相的天敵,但是它們摒棄了本能的獸性,互不打擾。
藏在灌木叢中的來自七角大樓的動物研究專家們,驚愕地看著這詭異的一幕。
一般來說,這種景象只會在一個場景內出現。
大草原最乾旱的旱季時,動物們會去水源處飲水,只有在那水源處,陸地上的食肉動物和食草動物會相聚一起而相安無事。
這是動物世界的取水停戰法則。
可是,現在明顯不是旱季,這裡更不是水源地。
這些動物,為甚麼會做到這種程度?
這時,一位動物專家不可置信地看著天空:
“這是,這是。。。。。。。”
其餘動物專家連忙看去,紛紛露出震驚之色。
天空中,竟然同時出現兩輪月亮!
一輪皎潔,一輪鮮紅!
這,這怎麼可能?!
違背常理,不可思議!
“我的神啊。。。。。。。”
動物專家們將手中的錄影裝置,對準了天空。
突然,不遠處的角馬發出一聲嘶吼!
角馬身上沐浴紅光,當紅光褪去時,暗褐色的皮毛變得雪白。
模樣,就像是傳說中的獨角獸。
動物專家們連忙又將攝像機對向那白色角馬,卻拍下令人無比震驚的一幕!
那雪白的角馬頭上的獨角,竟然甩出風刃!
風刃將不遠處的一棵小樹懶腰斬斷!
越來越多的動物身上發生異變。
有兔子能凌空飛躍,有獅子能噴吐大水,有野牛能口吐烈焰!
“這,這還是肯尼草原麼?!”
有動物專家忍不住說出這句話。
這肯尼草原,已經是電影中神奇的納尼亞世界!
。。。。。。。
這種異變並不是單單發生在肯尼草原。
伊諾頓州某小城,兩夥地下世界的混混們,正相約在街頭混戰。
一夥混混已經進入敗勢,他們瘋狂地逃竄著。
突然,潰逃方中一位混混,身上冒出紅光,他停頓在原地。
敵人要追上來了,混混猛地暴起,朝身後打出全力一拳。
一拳下去,距離他最近的那個敵人,直接倒飛數米,口吐鮮血。
那位混混獲得了超凡之力。
他驚喜地感受著體內磅礴的力量。
“我,我成超人了?”
那混混在那一瞬間,有一種天命主角的爽感。
混混重新殺回人群。
這一刻,如虎入羊群,一招一式便是一位敵人的重傷或者死亡。
對於普通人來說,一階的超凡者已經是無敵的了。
當然,這是對於大部分普通人而言。
像楊笑那種以一己之力擊敗近百位清潔者的變態怪物,還是如稀世和氏一般稀少。
混混一邊打著,心中一邊興奮。
以後他不再是社會底層的小混混了,以後可以在幫派中當頭目,以後可以睡酒吧裡最辣的娘們!
不對,我都成天命主角了,為甚麼還要在幫派中當小頭目呢?
我為甚麼不能當幫派的老大呢。。。。。。。
想著這事兒,混混出手的力度越來越大。
他已經不認為自己和普通人類是同類了,他認為自己是食物鏈更高階別的存在。
。。。。。。
肯尼草原的邊陲小鎮。
血月出現後的六個小時,這裡亂了。
強大的超凡之力,激發了那些被壓抑太久的黑暗。
這座骯髒小鎮裡的居民,大多是被貧窮和弱小困住的囚徒。
血月帶來的力量,將無形的監獄大門開啟,釋放了人們心中的慾望。
這天晚上,太多人發現了自己的異常。
他們在恐懼和驚喜之後,開始了自己的胡作非為。有丈夫殺死了嘮嘮叨叨妻子。
有不忠的妻子殺死了老實的丈夫。
有孩子殺死了酗酒的父親。
有原本懦弱的父親,殺死了名義上是自己的,卻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
街頭上,那些流浪漢,混混,開始了自己對這個世界的報復。
他們在街頭肆意縱火,欺負走夜路的女人,尋找曾欺負自己的仇家。
這座小鎮上,也有一些獲得超凡之力的人龜縮在家,暗中觀察。
不過,只要有一小半的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慾望,那對這小鎮而言就是一場災難。
伊諾頓州是治安最差的地方,這座距離繁華市區很遠的鎮子,並不是遠離世俗的桃源,而是因為犯了窮罪的牢獄。
!
其實,人如果能管住手,管住心,就算不能大富大貴,也不會過得很差。
這座小鎮的人,明顯大多數是管不住自己那夥的。
金走在街頭上,看著這亂局,望著天空那輪血月。
反常人見識過血月的力量,會有敬畏,崇拜。
但是,金的眼裡只有陰霾。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神麼?
金見過吸血鬼後,對神的存在有了一些相信。
那這血月也是神的惡作劇麼?
金的嘴角緩緩勾勒出一抹微笑。
如果真的有神,那也是極好的。
這個世界,除了神,有誰有資格做自己的對手呢?
這時,一位穿著白色長袍的女人抱著箱子,跌跌撞撞地從前方跑來。
女人身後,是三個身上有大面積紋身的混混。
金側身躲開女人,女人摔在了地上。
混混叫囂著:
“騷娘們,把箱子給我!”
女人大口大口喘著氣,驚恐地喊道:
“這是教會的善款,不能給你們!”
這女人是某個教會的修女。
混混看著女人曼妙的身姿,眼中出現淫靡之色:
“錢我要,你我也要了。”
女人怕極了,她哆哆嗦嗦地說著:
“魔鬼,你們都是魔鬼。”
她不理解,為甚麼這些人能操縱火焰。
她不理解,為甚麼這些人敢殺死小鎮治安官。
女人跪在地上,雙手合十,默唸著:
“偉大的主啊,請救救你迷途中的羔羊吧。。。。。。”
金小聲唸叨著:
“狂妄的神,愚蠢的信徒。”
那三名混混走到金身邊,警惕打量了金一陣:
“你要管閒事麼?”
金身上有一股威嚴的氣質,三名混混不敢輕舉妄動。
金不說話,退後了兩步,是一位看客。
他討厭神,討厭神教徒。
信奉神的人,在金眼中是有罪的。
這女人和小彼得不一樣。
小彼得是被害者,而女人是神的幫兇。
三位混混不再管金,朝著女人伸出魔爪。
這時候,街頭另外一處傳來聲音。
“第五誡:不可強暴女人,男人,孩子。”
幾名混混看向聲音來源。
是七八名穿著奇裝異服,臉上戴著骷髏面具的人。
這些人有男有女,為首的是一位身材火辣的女人。
這女人名叫莎莎,是鎮上銀行的小職員,也是七誡會的狂熱信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