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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96. 再尋大砍刀

2024-12-14 作者:秋刀魚的白眼

第96章 再尋大砍刀

【可選任務二:消滅紅衣小女孩,獎勵:600法錢】

譚文傑在聽見阿龍師說出“魔神仔”後,便接到了第二個可選任務提示。

沒想到阿龍師一個看起來就像路人背景板的NPC,竟然腦袋上還會頂著金色歎號。

《紅衣小女孩》系列雖然以紅衣小女孩為名,實際上真正危險的一直是“魔神仔”,一種民俗傳說之中的山中精怪。

這種怪物會誘拐人類到山中,導致其“神隱”。

反而是紅衣小女孩,看似可怕,但也只是個“缺愛的孩子”,一心只想找到自己的媽媽。

在接到任務以後,譚文傑的第一個反應是,先排隊吧你。

鬼師父在屁股後面咬著他,官方力量在屁股後面追著他,沒有那麼多閒心思去處理紅衣小女孩。而且鬼師父的轉換速度又太快,能控制警察用手槍射擊,對付起來比較麻煩,除非對方願意和自己一對一單挑。

不過眼下的情況是,對方似乎不願意單挑,而是喜歡用陰招。

他被槍斃五分鐘也是會死的。

……

“追,那邊!”

狹窄民居巷子,持手槍的警察快速追著前方的身影。

“是不是人啊,靠北,跑這麼快!”

警方花費了許多時間,終於在附近圍住了譚文傑,因為譚文傑危險度非常高,所以警方預設持槍堵截,如果遇到危險情況可以直接開槍。

但非必要,肯定不能射殺。

年輕警察使出吃奶的力氣,終於追了上來。

這裡是小巷死路,擋住譚文傑的是一堵足有兩米半高的牆。

插翅難飛了吧。

“不許動!聽說你可以躲子彈,我在這裡開槍,你能不能躲?”

年輕警察手持槍卻比被槍口指著的人還要緊張。

今天發生的很多事情都太離奇,比如好像被汽車撞飛的同事,以及眼前被子彈擊中肩膀現在看起來卻毫髮未損的譚文傑。

總不可能真的是超級英雄吧,他沒把內褲穿在外面,沒有變態緊身衣,也沒有矇住臉啊。

誰知對方卻也抬起了手,比劃手槍的姿勢。

“是那個!”他聽受傷同事說過,對方好像能用手指打出看不見的氣功子彈。

心裡肯定是不相信的,被對方手指尖指著卻又忍不住會很害怕。

砰!

沒有聲音,肚子卻突然捱了看不見的一拳。

“哇!”

苦膽水要一起被吐出來。

年輕警察卻只有一個想法,竟然是真的!

等他再抬頭看去,發現對方好像成龍一樣左右蹬著牆,輕鬆翻了過去,身影消失不見。

太扯了啦。

警方的圍堵再次以失敗告終,雖然現在是監控高度發達的時代,但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譚文傑如果一心想要躲藏是根本抓不住他。

年輕警察回到警局被勒令寫報告。

“這就是你寫的,他能翻過兩米半高的牆,還可以用氣功隔了十幾米打中你?”揉著眼睛的上司走來,手指指節敲打著桌面。

年輕警察張了張嘴:“我……”

他是親眼看見的,可是說給別人聽,沒有人會相信。

之前因此受傷的警員也被認為是被攻擊出現了幻覺。

恰好又有人進來,上司一邊揉著眼睛,一邊走過去問道:“那邊調查的情況怎麼樣?他留下了甚麼?”

“那個人留下了一個保鮮膜裹成的球,還留下了一袋沒吃完馬上要過期的巧克力,那個女生說巧克力是用來打鬼的,保鮮膜裡裝著她的姨丈,她要送去宮廟。”

“哈?”

本地對民俗和寺廟是非常崇敬的,如果說是乩童和法師說有妖魔鬼怪他們就算嘴上說不信,心裡還是會偏移,但是巧克力和保鮮膜,除非自己腦子裡塞滿了大便,不然誰會信啊。

上司又揉了揉眼睛,眼睛很癢啊。

一個女警走了進來:“報告,發現嫌疑人譚文傑的蹤跡了,他搶劫了四個學生的手機和400塊,路邊又攔了一輛汽車,然後用搶劫的錢買了三個漢堡,一份中薯,一杯可樂不加冰,還有多要了兩包番茄醬。”

“你是他的私生飯嗎?”

“抱歉,我只是如實記錄,他當時特意強調多要番茄醬。”

“他為甚麼這樣做?”上司揉著眼睛,想不通。

“可能比較喜歡吃番茄醬?”女警下意識道。

上司揉眼睛的速度加快:“誰問番茄醬了,我是問他為甚麼囂張。”

現場安靜。

其他人也想不通。

從囚禁母女,到打傷警察逼迫警方開槍反擊,再到去宮廟拜神,然後搶劫學生,搶車,買漢堡,做事沒有任何邏輯。

反而是一直低著頭的年輕警察說道:“他會不會認為自己在打遊戲??”

“噗嗤”有人沒忍住笑出聲。

另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想法:“我覺得,他可能在捉鬼,他不是和椅仔姑打了一場嗎?”

眾人再次沉思,不過最後由上司拍桌:“我們是警察,講證據的!”

……

“這個世界,警察真的親眼看見鬼都不會相信有鬼。”

譚文傑很想要繼續賺法錢,但他天生就不適合做打工人,規規矩矩做任務不是他的風格,如果是“可選任務”,那就是可不選。

不影響自己出去幹掉千年狐狸精就可以,法錢可以等以後再賺,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譚文傑想到了自己曾經的同事,以及對方搞到的29軍大砍刀,用了這麼多武器還是大砍刀好用,但是隻有+3有點不夠看了,砍殭屍鋒利度不夠,砍鬼方面凶煞是夠了,但是法器都能透過以血引血,或者貼符紙增強威力,但兇器就做不到這一點。

如果有機會再強化一下也好。

已經揹著“3星通緝”,譚文傑做事越發自由,破罐破摔後,頓覺天地寬。

等一個月以後自己說不定就要“5星通緝”了,看來這個世界若非必要儘量少來。

路邊。

騎著腳踏車的四個男生正在說著甚麼。

譚文傑走過去,一巴掌拍在領頭一個油頭粉面的學生腦袋上:“打劫,手機交出來!”

“你找死啊?”

對方眼睛一瞪,抬起拳頭就要反擊,但是他眼前一花,然後世界倒轉。

咚!

後背和地面親密的貼在一起,頭昏腦漲。

剩下三個人裡,兩人舉著拳頭“啊啊”叫著撲過來,只有剩下比較白淨的那個第一反應是抱著頭頓號。

幾秒鐘後,四個人統一抱著腦袋蹲在地上,只有最開始抱頭的白淨男生沒受傷。

“現在是上課時間不好好上學?手機我沒收了,錢呢,統統拿出來,有錢你們就變壞!”

幾人乖巧的將口袋掏空交上去。

“手機解鎖密碼多少?”

在檢查手機時,他又看向了白白淨淨的男生:“好學生?”

男生下意識抬頭,又看向另外三人,沒敢說話。

像是預設,又像是不敢回答。

譚文傑見狀也不再多說甚麼,轉身離開。

“書偉,人家說你好學生誒哈哈哈。”其他三人對著白淨男生哈哈笑著。

“人豪,我看他好像有點眼熟。”

“好像在哪裡見過……靠!”

“怎麼了?”

四個人轉頭看過去,發現那人竟然在路邊攔了一輛車,然後暴力搶車,揚長而去。

原地只剩下打著唇釘閉環,染著黃毛穿豹紋衫的小混混大吼大叫:“你知不知道我老大是誰啊!”

他們面面相覷,當小混混看過來時,四人縮脖子目光躲閃。

雖然他們在學校裡也無法無天,但是出門在外還是知道收斂的。

但這個傢伙,好囂張,連社團成員都敢搶。

不小心睡了一下午,晚點發完剩下3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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