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聽接收裝置?誰去搜的?”御劍聽到後,不由得眉頭大皺。
“有法律效力的人。”白石言簡意賅、但資訊不多的對答道。
御劍聞言也明白,白石現在不準備告訴自己甚麼,總之……不是暴力組織之類的可疑分子搜的、能拿到法院上。
“希望你的話,法庭也會承認。”御劍板著臉說了一句。
“不勞費心……話說御劍檢事官,今晚是準備和我們一起加班嗎?”白石淡定的回應道,似乎對自己掌握的證據十分自信,完全不擔心“無效”。
“我是怕有些人,放走重要嫌疑人,導致她可以銷燬罪證。”御劍顯然還是預設真宵是兇手。
白馬在一旁大皺其眉,只是礙於白石在這裡,不好多說甚麼。
畢竟檢方和警方只在理論上平行,實際上警方還是比較怵檢方的,他的總監父親,倒是不至於怵一個一級檢事官,不過白石作為東都的署長……
“御劍檢事官不覺得自己太主觀了嗎?”白石這時直接質問道。
“主觀的人不是我吧?從目前的證據上看,有人目擊到屍體的第一發現人行兇,而且現場還有明確的死亡資訊,這就是鐵證不是嗎?”御劍反問道。
白馬見狀,在一旁插言道:“即使有明顯的假證風險?”
“風險?”御劍說著,搖了搖頭道:“如果是假證,就要拿出證據,如果要談論風險……犯人和律師的狡詐,才是最大的風險!”御劍理直氣壯的說道。
年輕的白馬沉不住氣的說道:“這樣說起來的話,像是被殺松井檢事官,才是最大的風險吧?”
松井浩史,算是御劍憐侍的前輩,之前在“法官、檢事官、律師,三方勾結、掌控法庭”的案件中,被冤罪者家屬殺死……這案子還是米花署破的,白馬也有耳聞。
“呵,那種和律師合作的蠢貨,的確是檢事廳的汙點。”御劍並沒有因為白馬的例子而受激,反而對松井十分不屑。
白馬:……
“真正合格的檢事官,可是憑自己的能力,將犯人繩之以法,而不是靠甚麼上下勾結!”御劍大手一揮道。
“希望你說的能力,不是捏造證據、篡改案件記錄。”白馬聳了聳肩道。
作為總監家的公子,白馬對這些的確有所耳聞。
“我可以把‘質疑檢方捏造證據’看作是正式投訴嗎?”御劍黑著臉說道。
御劍最痛恨別人說他捏造證據……
其一是因為,他的確沒有做過;其二是因為是……他起訴的案件中,的確很多證據,出現的很奇怪!
“所以不準備反駁篡改案件記錄嗎?”白馬轉而問道。
“我會考慮起訴你誹謗!”御劍有些玩不起的說道。
畢竟……他的確有修正案件記錄的習慣!
白石見狀,打斷道:“好了,他是未成年人,誹謗也不歸你們刑事二部起訴。”
御劍、白馬:……
御劍平靜些之後,覺得自己不應該這麼對少年人說話,於是換上說教的口吻道:“屍檢也好、其他證據彙總也好,總歸都會有盲點,僅僅是‘能令屍體死亡時間被錯估’的方式,我就知道十種以上,如果因為被訴人隨便弄出來的不在場證明,就放棄起訴,被害之人也不會瞑目的!”
嗯,御劍雖然沒有明說,但的確他有時候會用“修改死亡時間”來破解“不在場證明”……
御劍的邏輯很簡單——其他證據已經證明兇手是你,可你卻有“不在場證明”,那就肯定是假的,既然是假的……我管你怎麼造假,我直接把死亡時間擴大!
當然,這種手段,只適用於相差不大的時候,比如預估死亡時間是三個小時的範圍,而嫌疑人在四個小時之後,就沒有不在場證明了,那麼御劍就會用這種辦法……
正如御劍所說,屍檢也好、間接目擊證詞也好,最終得出的關於死亡時間的結論,都有可能是錯誤的,既然如此……我把死亡時間的預估範圍放大一些,也很合理吧?
類似的事情,白石其實也遭遇過……
之前重新搜查“小野集團千金被害案”時,本來米花署很快就發現了證人說謊,當時口供中的地點,不可能有人經過,可對此檢方卻只是修改了口供,理由就一句輕飄飄的“記錯了”。
而白馬聽到御劍的理由後,也搖了搖頭道:“混淆死亡時間的辦法,我至少知道二十種……不過我會調查出兇手的做法、調查出真相!”
“那如果沒有調查出來呢?”御劍攤了攤手道。
沒有調查出來,也不能放過犯人——御劍就是這樣想的,所以他的確不止一次透過種種手段,修改案件記錄,比如……
啪啪啪——
白石這時拍了拍手,吸引了兩人的注意力,之後說道:“兩位的話題,不要說的那麼遠,還是說回眼下的案件……”
“那就說眼下……”御劍說著,似乎還要大放厥詞。
不過白石這時打斷道:“眼下的案件,先要說一件事情……”白石說著,嚴肅的看向御劍道:“我在UDI聽到了一些風聲……大晚上加班的法醫們,不但熬夜加班,而且在寫過屍檢報告之後,還有人質疑,要求將【當場斃命】修改為【或存活短暫時間】?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如果有這種傢伙讓我抓到,一定讓他知道,干擾辦案是甚麼下場!”
御劍:……
御劍當然聽出了白石的意思,也知道“這種傢伙”是誰……
畢竟最重要的物證、也就是死亡資訊“寫著【真宵】的血書”,必須在“死者沒有當場喪命”的情況下,才能是死亡資訊,否則意義就完全變了!
也正如御劍所說,法醫學和醫學一樣,本來就在不斷髮展中——你說【當場斃命】如果搞錯了怎麼辦?【或存活短暫時間】不是更嚴謹嗎?
只是……
御劍沒想到,白石的“耳朵”這麼好。
這麼快就能從UDI聽到風聲!
如此一來,御劍倒是不好再蠻來……
“如果沒調查出來,那世上就多一個懸案……總比多一樁冤罪要好。”白馬這時不依不饒的說道。
“你……”
御劍正要說甚麼,白石再次打斷道:“我說‘說回眼下’!”
御劍:……
御劍這下也看出來,白石黑就是在“拉偏架”!
半天沒說話的真宵,這時忍不住問道:“喂……都已經這麼和你說了,為甚麼你還是更懷疑我?即使你只相信證據,現在也該懷疑小中大了吧?”
御劍聞言一陣皺眉,似乎在猶豫要不要回答。
白石見狀,也好奇的問道:“我也有此疑問。”
白石倒是並不覺得,御劍會是被小中大拿捏、或是拉攏了,所以才對真宵不依不饒。
“既然白石署長,一定要知道的話,那我就只能失禮了……”御劍頓了頓,之後解釋道:“首先,有報警人的目擊證詞……”
看到真宵想要反駁甚麼,御劍抬手製止了她,接著繼續說道:“雖然你們說報警人的動機存疑,但這屬於你們的反告……如果白石署長之前沒有急於站在綾裡真宵一邊,或許我會更相信你,不過既然你們是一邊的,那麼這時候你們對報警人的指責,在我看來比她的證詞要弱。
“其次是現場的死亡資訊,與報警人的目擊證詞相符,至於屍檢結果……我只能說,法醫學還在發展,出現偏差也很正常!”御劍繼續盤著邏輯。
“之後你們雖然要指證小中大,但是除了白石署長的證詞之外,小中大和案情並沒有甚麼關係……”御劍之前就說他要“失禮”了,不是白說的。
總之……
在御劍看來,因為白石一開始就要保嫌疑極大的綾裡真宵,所以這時候他的證詞可信性也要打個折!
御劍一條條邏輯盤下來,白馬聽得是大皺其眉……
“御劍檢事官……你是隻長了眼睛和耳朵,只有少部分的大腦嗎?”白馬已經越來越顧不上貴公子的人設,說話越來越露骨。
“白……”御劍正要發作。
白石再次打斷道:“好了,我們還是說回眼下吧!”
御劍:……
你拉偏架一點兒也不揹著了是嗎?
白石也已經發現,御劍這傢伙看待案件,完全是“狼人殺思維”,每個人在他這裡,“可信度”是各不相同的,“可信度”就是評判案件的最高標準,至於其他一些邏輯上的不通順……肯定是“狼人”的陰謀,細究就是上當了!
為此,他甚至會主觀的壓制“可信度低的人”的發言,避免其他“愚民”被騙走。
不過問題是……
如果案件真的是“狼人殺”,御劍憐侍顯然也只是拿了個平民身份,並沒有比別人更多的視角,只是武斷的憑自己的可信度排序,來進行推演。
或許“勝率”不低,可是……
肯定也會做“暴民”、亂帶節奏,而自己卻不知道的情況!
比如現在,御劍看待白石、白馬,就相當於平時見到的“律師”——都是狼人陣營的!
“絕對的疑罪從無,會高興的只有罪犯和警員,前者可以脫罪,後者可以擴大自己的權力邊界,卻又減小責任,把甚麼都推脫到‘疑罪從無’就可以。”御劍在白石勸阻後,還是不依不饒的說道,並且還隱隱諷刺起白石。
“連疑罪從無都不需要的話,就不需要檢事廳了。”白石皺眉回敬了一句。
眼看現場氣氛越來越冷,一旁的真宵無奈道:“到底你們還查不查案?我……”
就在這時,白石的手機又響了,不過是簡訊的聲音。
白石看了一眼手機簡訊的內容之後,眼前一亮道:“好了,大家今晚都回去休息吧……對了,真宵你沒有地方可去的話,可以先住這裡。”
“你在說甚麼?”御劍疑惑的看著白石。
“案情剛剛有了很大進展,嗯……小中大已經被逮捕,之後應該能審出些甚麼。”白石理所當然的說道。
“逮捕?你怎麼做到的?”御劍聞言眼前一亮——如果白石真能證明是小中大,他倒也會以“小中大是犯人”為目標來推動案件,畢竟現在還沒有到起訴階段,不是不能起訴小中大。
而且……
更令御劍在意的是,如果白石真有可以“輕易逮捕嫌疑人”的手段,那他也想學一學。
“這可不是我做的……是小中大自己涉及危險的犯罪組織,已經被公安逮捕了。”白石理所當然的說道。
御劍、白馬:……
真宵還不明白甚麼,不過御劍和白馬自然明白白石的意思!
現在白馬也終於明白,白石之前一直“偷偷摸摸”的,是在和誰聯絡——沒錯,白石聯絡的,正是公安的風見警部補。
雖然只是警部補,級別不高,但重要的是“公安”!
而且風見所在的部門,就是負責“烏鴉軍團”的……
白石在聽綾裡千尋說起,小中大很可能和“烏鴉軍團”有關後,就聯絡了他們。
小中大的確有“能夠將自己撈出來”的能量,甚至公安中,他也不是沒人脈,不過對於風見他們來說,只要小中大真的和“烏鴉軍團”有關,他們就會排除其他干擾,將人先扣起來!
公安之中,也不能保證沒有與“烏鴉軍團”有合作的高層,否則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成立特別小組來應對,甚至不敢大張旗鼓的搞。
不過至少專門負責“烏鴉軍團”的臨時部門,目標就是調查這個危險的犯罪組織。
風見在請示上司降谷零之後,這部門就已經暗中介入案件……
確認白石掌握一定的證據之後,他們就引走松竹、搜查了703房間,完全不講流程,杯戶酒店方面別說是拒絕配合、甚至根本就不知情!
而當他們找到收聽裝置,進一步確定白石所說之後,連夜就去小中家抓人……
公安可不像普通警員這樣,還要“逮捕證”才動手!
何況……
小中大也不是隻有這一樁罪名可以作為逮捕的理由……
至於他的“關係網”?
公安考慮到他的“關係網”,只會更加快刀斬亂麻的抓人,不給任何運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