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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第二百四十四章 好好普普法

2024-08-16 作者:月夜花醉

“太好了,太好了!感謝蔣科長、楚主任對我們工作的支援!”

馬所長滿臉堆笑的說道,表情裡多少有些討好的意味。

他並不知道楚雅的真實身份,這個身份楚家是保持的很秘密的,知道的人不多。

但是,即使沒有楚家的背景,憑藉著蔣辰和楚雅現在的身份地位,也不是其他人可以隨隨便便欺負的。

論起行政級別來,這個馬所長只是江城市下面一個區公安局派出所所長,雖然在省城有些基層職務是可以高配半級的,這個馬所長就是高配到了副科,但也僅僅只是副科而已。

和蔣辰還有楚雅的正科,差距很大。

更何況,這倆都只有二十五歲,二十五歲的正科,說出來真的嚇死人,誰知道三五年之後,這倆能夠竄到甚麼位置,到時候直接過來領導他這個派出所長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這樣的人,傻子才會去得罪。

不過呢,那個花臂男,叫做宋莽的傢伙,的確也不是好惹的主兒。

金城集團不僅是在京海,就算是在省城江城也是有些大專案在搞的,上上下下都有關係,這些方面馬所長馬運也是有所耳聞。

所以同樣不能輕易得罪,

因此最好的選擇就是兩不得罪,在中間做和事老。

這樣做顯然是最安全的。

蔣辰此刻願意自己去擺平花臂男子和民政局的受傷工作人員,馬運求之不得。

在馬運的組織下,蔣辰和花臂男、民政局工作人員、還有被戴綠帽的燒瓶小販開始了多方和談。

蔣辰先是把精力集中在了民政局工作人員身上,這個事情比較好解決。

那基層民政局的幹部,是在他們的一個副局長的陪同下過來的。

此刻他們還不知道蔣辰這邊的身份。

這也是應該的,因為公安辦案是需要嚴格保守當事人的身份資訊的,這是紀律要求。

顯然,在這方面馬運和他手底下的民警非常專業。

當然,這也造成了民政局那邊對蔣辰和楚雅十分的不重視,他們覺得這就是那類比較老實且有正義感的小老百姓。

對付這種人,他們也是有經驗的,是最能夠獅子開大口咬下一塊的。

所以,這個民政局的幹部一開始就表示說,沒甚麼好談的,就是要蔣辰進去才行,這個蔣辰實在太無法無天了。

而那個副局長則在一旁勸說道,老徐啊你也不要這麼激動嘛,甚麼事情都可以談不是,你看人家年紀輕輕的外加上今天還是過來辦證的,這新婚之喜我們也不要掃興嘛,我覺得可以拿點賠償把事情了結了算了。

蔣辰聽到這些話,心中只感覺好笑。

只能說,這倆貨的演技也太拙劣了,一看就是一個紅臉一個黑臉。

坐在旁邊的那個被戴綠帽的燒餅小販,倒是一臉認真,顯然是見得世面不多,被這倆貨給騙了。

他小心翼翼的湊到蔣辰的耳旁,輕聲說道,“大哥,感謝你的這次仗義出手。賠償的話,我會拿出自己力所能及的錢款的。”

孫大軍現在也不敢說出承擔全部賠償費,因為他的大部分財產全都被自己的那個騷貨老婆給拿走了。

囊腫十分羞澀。

蔣辰雖然覺得這位兄弟有點頭腦簡單,但是這份真誠倒是真的很難見得,特別是在這個利益至上的時代。

所以心中多多少少是有些感動的,也堅定了要幫他到底的決心。

“這個待會再說吧。”

他轉頭笑著和孫大軍說道,然後才轉向另外一邊,對著民政局的那倆位說道,

“賠償是不可能有的,這輩都不可能有的。

而且進去也是不可能的,我看你們還買搞清楚狀況。”

那倆位一開始愣了一下,確定自己沒聽錯之後,立馬就火了。

“甚麼意思啊你?是覺得我們的警察同志抓不了你是嗎?

老馬,這位說甚麼你可都聽到了,這個事情該怎麼辦?

是不是應該立刻給這位兄弟上銬子啊!”

那個叫作老徐的民政局幹部,用一種十分傲慢的語氣大聲嚷嚷道,顯然是仗著自己平日裡和馬運有工作聯絡,想對蔣辰這邊施壓。

不過馬運自然是不可能對蔣辰動真格的,他可是知道蔣辰的真實身份。

老徐眼看馬運這邊使喚不動,就轉頭手指著蔣辰,聲色俱厲的說道,“你很不識相知道嗎,我這是為了工作捱打,我們局裡會幫我出頭的。

到時候,派出所這邊肯定會讓你最頂格接受處罰,關在裡面半個月。”

一旁的那個民政局副局長似乎是為了證實老徐的這句話,趕忙點著頭附和說事實的確如此,他們民政局領導是不會看著自己的下屬被侵犯而無動於衷。

楚雅坐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剛想亮出自己的紀委正科級幹部身份,給對方一點壓力,卻是被蔣辰及時制止了。

“呵呵,你們這麼說我比價害怕啊。”蔣辰故意示弱的說道。

老徐以為蔣辰是真的害怕了,就更加的得以猖狂,“知道害怕了?嗯?晚了,你這牢飯是吃定了。我們甚至可以告你妨害公務,這已經不是治安問題了,是犯罪,懂嗎,是犯罪!”

蔣辰聽著就覺得心中好笑,自己這個江城大學的法律系高材生,沒想到有一天也會被別人以法律威脅。

不過這樣一來,他真的就有了很想和這幫人普普法的念頭。

“的確我弄傷你是不對,但是你的傷情結果應該連輕微傷都達不到,只能屬於治安違法的範疇。

而且,你當時雖然是在工作場所,但是並沒有在執行公務,而是從事和公務非相關的活動。

因為你的職責是作離婚登記,請問我出手的時候,你是在辦理離婚登記呢,還是已經走出了櫃檯,在做著一些和你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呢?

嚴格來說,前來辦理離婚登記的人,被別人攻擊倒地了,你作為現場工作人員是有義務幫忙制止這種暴行的,但是你做了嗎?

所以,你不但沒有在執行公務,反而是在怠於履行自己的分內職責。

真的深究起來,說你是瀆職也是不為過。”

“我動手,只是出於一名公民的義憤,路見不平出手相助罷了。

雖然手段上有點過激,但是合情合理,附和社會大多數人的樸素正義觀,這才法律上而言是可以寬宥的情節,

即使你們不給我諒解,他們派出所給我出具一個免於治安處罰的處理結果,也是合情合理的。

對吧,馬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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