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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章 第824章 葉倩聖母心,廖霞出動

何雨柱聽完後沒覺得葉倩做錯了,人心都是肉長的,不可能有人冷血無情到這地步;

但,以吳正元的行徑看,此人不會輕易吐出已經吃到嘴裡的肥肉,這一點無比確信;

因此,與其讓葉倩與吳正元直接切割,不如讓吳正元教葉倩做人,這個世界,除了家人,其他人都不值得包容;

假如葉倩沒有實力,吳正元會花費巨大代價培養嗎?肯定不會,反過來說,吳正元看中的不是華納給的獎勵,而是陰陽合同帶來的鉅額利潤!

經宋誠調查,吳正元利用兩年時間從陰陽合同獲得利益兩百四十七萬五港幣,這麼多錢能在最高階的華人別墅區購買兩棟別墅了,只要不胡亂花錢,二十年後就是一筆天價!

“天下熙熙皆為利往,天下攘攘皆為利來,小倩,這就是人性,與其說吳正元對你有恩,不如說你們相互利用!”

何雨柱也不知道怎麼勸說失落的葉倩,畢竟,吳正元是伯樂,還對林祥產生過朦朧的感情,一個人孤身來港島,本以為世上好人多,現在……

“算了,不管了,明天我就和吳正元攤牌,希望這位經紀人不會讓我失望吧?畢竟,對簿公堂對我們都不好!”

公眾人物放個屁都可能上報紙,更別說打官司了,這就是最讓人無法理解的地方了!

你喜歡哪個明星,肯定不是這個人,畢竟不是一個朋友圈的關係,只是喜歡他們的歌而已,既然如此,為甚麼那麼喜歡關注人家的私生活呢?

“嘿嘿,放心吧,明日整個女子小隊全員出動,高玲的同學擔任你個人律師,吳正元不退也得退,否則,高玲的同學會教吳正元做人的,證據全部收集完畢,希望她識趣!”

自從知道葉倩簽署的合同是陰陽合同後,何雨柱就安排宋誠乃至動用風箏調查取證;

風箏的能力,調查一個經紀人簡直不要太簡單,雖然何雨柱有公器私用的嫌疑,但,這些人在港島的經費都是龍騰保全負責的,進行一些不重要的調查,李叔也不會說啥的!

“謝謝您,柱子哥!”

葉倩是感動的,以前只是聽聞何雨柱很利害,往北樓前的一幕她沒資格參加,可,何氏投資成立宴會讓她對何雨柱在港島的實力有了全新認識;

四大家族的老大李大少對何雨柱客客氣氣,雖然兩人的關係看著不對勁,至少人家親自賀喜了,其他三家也派重要人物捧場,超然於外的霍家大少也來了,關係還很親近;

最主要的是,吳正元也在華納大老闆的要求下參加了何氏投資公司的開業活動,這就說明何雨柱的影響力不僅僅在港島,正因為了解才感動;

她為甚麼離開彎彎,還不是前男友的父母看不上?果斷分手後來港島發展,前男友父母才多大實力?與何雨柱相比天差地別,何雨柱咋沒那麼大架子?這就是人與人的差別!

她在普通人眼裡是光鮮靚麗的明星,可是在真正有權勢的人眼裡與戲子沒啥區別,何雨柱卻從來沒有另眼相看過!

“就這麼謝的?春宵苦短,明日還要去北極熊,咱們就別浪費時間了,哈哈!”    。。。。。。

第二天,何雨柱踏上了去約翰牛的飛機,準備從那裡轉道北極熊,葉倩則帶著高玲的同學廖霞去吳正元辦公室做最後的談判,相當於正式切割!

“葉倩?是不是想通了,準備與華納簽約?我就說嘛,華納才是成熟的娛樂公司;

何氏娛樂的待遇確實非常可觀,但,畢竟是剛起步的小公司,資源方面沒法與華納相比,恭喜做最正確的選擇!”

吳正元見葉倩帶律師來辦公司還以為準備續約的呢,看來自己和老公的工作有效啊!

廖霞胸前掛著律師證,這就是一塊金字招牌,在港島沒有人不認識這玩意兒,同時,每個律師都是不可得罪的!

“吳總,這是關於你給我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的證據以及華納給我當事人待遇的相關檔案,現在,咱們談談賠償問題,當然,你也可以拒絕!”

葉倩沒來得及說話,廖霞就開始了,她有她的工作的一整套流程,這次的案子辦的漂亮就能進何氏投資公司任法務部總監,這不是夢寐以求的?

何氏投資剛成立沒錯,但,真正的大老闆是何雨柱先生,最主要的是福利好啊,只要順利進入何氏投資,她就能得到幾千公尺的大房子,母親和弟弟就不用窩在小房子了!

說實話,以前最羨慕的就是老同學高玲,同樣的港島大學畢業,同樣的約翰牛博士畢業,可,人生際遇遠遠不同;

兩人一起回的港島,同樣一起進的律師事務所,高玲運氣好被何雨柱選中,從此房子有了,車子有了,總監當了;

她呢,只能在律師事務所為了每月幾千港幣支撐,現在高玲沒忘了她,介紹了這麼一個案子,還說,只要展示業務能力就能去何氏投資當總監!

廖霞知道這樣的機會不會經常有的,或許,這輩子就這麼一次,因此,拿起十二萬分的精力想漂漂亮亮完成任務;

結果拿到資料後驚呆了,證據齊全,即使實習律師拿到這些資料也能贏,更何況博士畢業的她?這是送來的富貴!

因此,內心感謝老同學的幫助,高玲肯定看過這些資料的,要不是何氏娛樂不方便出面,需要一個不相干的律師,這麼好的事都落不到頭上!

“吳總,看完了?兩年時間,攫取我當事人兩百四十七萬港幣的利益,一旦起訴,你至少面臨十年以上牢獄之災;

我方要求,賠償我當事人損失三百萬港幣,華納解除與我當事人的合約,否則,我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庭見!”

廖霞不給吳正元爭辯的機會,直接了當的提出要求,三百萬港幣是經過仔細論證的,吳正元夫婦出得起這些錢!

“葉倩,這件事我做的不對,但,你來港島是我推薦到華納的吧?專業素養有瑕疵也是林祥親自指導的吧?三百萬港幣的賠償是不是太多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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