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江湖劍雨(五) 被吵醒啦。
說穿了,學文習武都得從娃娃抓起,雖說也有大器晚成者,但那都是鳳毛麟角,賀蘭固的經脈未通,所以不知武學天賦如何,譚昭得提前打好預防針,畢竟學武真的很吃天賦,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然而賀蘭固比他想得要豁達許多:“我知道的,譚大哥,但能學點皮毛我也挺高興了,其實我不瞞你說,我家裡人武學天賦都不算太好,天賦最好的四哥也在江湖上沒甚麼名聲,我就是想學一點武,做個普通江湖人。”
至少不像現在這麼弱雞,連抱個小孩都如此吃力,一點都不男子氣概。
“你這麼想得開,心性已比許多人都強了。”譚昭伸手拍了拍少年郎的肩膀,“膽小鬼,大膽一點,江湖人哪能不猖狂啊。”
“多大膽?我能立志比肩懸水劍嗎?”賀蘭固立刻順杆往上爬。
譚昭:……那倒也沒必要這麼大膽。
懸水劍沈柔章和折梅劍楊天霖,那可是江湖一流高手中王不見王的存在,兩人都是一流的劍客,且名聲都譭譽參半,懸水劍是女子,在她之前,江湖上甚至流傳著女人就不該習劍的“惡俗”,這當然不是規定了女子不能習劍,而是認為女子習劍沒甚麼大出息。
而懸水劍橫空出世,直接打臉了大部分的江湖人,因此很多人對她都抱有偏見,不過隨著她名聲越來越大,這些聲音也越來越小。江湖很多時候很複雜,但有時候又很純粹,這裡力量為尊,你夠強哪怕是個身體殘缺之人,也多的是擁躉追隨。
而自從懸水劍名聲漸起後,江湖中越來越多的女俠出頭,這就戳到了某些普男的痛處,有些男人本事不大,說八卦編小道訊息的本事倒是挺厲害,懸水劍也不是好惹的,直接找上門將人打得半年下不來床。
話說回來,這位譚少俠風姿不凡,若真行走江湖,哪怕武功不濟,也該有幾分雅名。盛家做馬匹生意,雖不混江湖,但跟江湖人關係都挺好,盛春芝出嫁之前確實很少接觸,但出嫁後見過太多的江湖人了,她敢斷定此人必然來歷不凡。
譚昭說完,小阿辭吧嗒吧嗒地邁著小碎步走來,他已經換了身衣服,臉也擦得乾乾淨淨,跟個小金童似的:“講甚麼?阿辭想聽。”
萬萬沒想到,柔章居然懷了身孕,還死活不願意跟她說孩子父親的身份。
賀蘭固就不太愛吃雞,他更喜歡吃羊肉,但以他的體格,羊肉熱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如今五年一眨眼就快過去,柔章又開始行走江湖,阿辭這麼小當然不可能跟著風餐露宿,就一直養在她身邊,每年生辰和過年,柔章就會帶著燒雞回到欽州,阿辭才會這麼喜歡吃燒雞。
晚飯果然那隻燒雞佔據了飯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熱情,席間聊開了譚昭才知道盛府是欽州城有名的富戶,做的是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還有馬場,盛春芝喪夫後不願意留在北方,就來到了欽州城住下。
她與沈柔章相識,也是因為一匹好馬,當然那匹馬現在已經成為了懸水劍的標誌性坐騎。
說實話,盛春芝是很心疼阿辭的,故而平日裡多有縱容,只她沒想到這死孩子膽子這麼大,丁點兒大小就敢離家出走了,等柔章回來,她非要告一狀不可。
兩人一南一北齊名,隱隱有些別苗頭的意思,可惜從沒真正遇上過,奇遇客棧甚至開了一個賭盤,賭兩人究竟何時對上。
她驚得人都傻了,可柔章要把孩子生下來,她就帶著人來了欽州分部這邊,等阿辭生下來,當真是玉雪可愛,原本盛春芝每天問候那位渣男三百遍,阿辭生下來後,勉強改成了兩百九十九遍。
但她心裡有些懷疑譚少俠的身份,加上阿辭非常信任對方,所以她決定試探一下。
而折梅劍這人也很有意思,他出身苗寨,但小時候苗寨被屠、因此流落江湖,後來因為天賦卓絕拜了名師,他成名第一劍,就是一人一劍替幼年的自己報了血仇,聽聞那屠了苗寨的賊人一家老小皆命喪他手。
六年之前,柔章去江南與人比劍,一去數月沒有音信,盛春芝心裡擔心,託人送信都送了不下十回,後來等收到回信她才放下了心中的擔憂,而且柔章在信裡還說要給她一個驚喜。
阿辭瞪大了眼睛:“甚麼?燒雞天下第一好吃,怎麼可能會吃膩!”
盛春芝心裡驚愕,柔章性格疏狂,從來是有甚麼話就說甚麼話,怎麼還賣上關子了?等一年後她見到柔章,就……果真是好大一個驚喜啊。
“你這話,不妨當著小孩兒的面再講一遍。”
“講……”賀蘭固立刻捂住譚大哥的嘴,“講你中午吃燒雞,晚上還吃燒雞,你不會吃膩嗎?”
“二位能將阿辭送回來,必是古道熱腸之輩,柔章在江湖上樹敵頗多,還請兩位暫且保密阿辭的存在。”其實盛春芝有想過完全否認阿辭說過的話,畢竟阿辭才五歲不到,說些大話也是情理之中。
有人說他下手太狠,但也有人說報仇雪恨本就不該留情,之後折梅劍上君子山,與君子劍纏鬥一日一夜,兩人皆是力竭才被人分開,雖不分勝負,但以楊天霖的年紀來說,他已經能笑傲江湖年青一代所有的劍客。
“這是自然,再者我二人不過江湖無名小卒,就是說出去,也不會有人相信的。”
盛春芝:……倒也是實話。
如此這頓飯吃得順順溜溜,至於那隻燒雞,當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傢伙雖然只吃到了一隻雞腿,但也很開心,吃完飯還悄悄地拉著大哥哥去他房間,問就是說他給孃親寫了信,要用金豆豆請大哥哥幫忙帶給孃親。 “你這麼小,就會寫信啦?”
小阿辭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經會寫一啦。”
那確實是很厲害呢,譚昭的溢美之詞當然不會吝嗇,一時之間把小孩說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著就要展示他的學習成果。
盛春芝難免有些危機感:……這人,哄孩子著實有些本事。
阿辭這孩子說好哄,確實是非常好哄的,只要他聽得進去的道理,他肯定會聽,但若是不喜歡的人哄他,那……可真是一場災難。
小阿辭飯後運動了一會兒,就呼嚕嚕的地打起了瞌睡。
夜很快深了,譚昭睡前給賀蘭固開了藥浴方子,畢竟吃藥藥性太猛,還是泡湯更加溫和,等經脈強度上來,他就能直接用內力替人衝開堵塞的經脈,說穿了,就是賀蘭固天生經脈比常人細,最細的地方直接堵住了。
這對常人來說影響不大,不算是很生僻的脈象,但若是習武,經脈如果太過脆弱,內力當然無法運轉,但這脈象好治,比某些絕脈、逆脈啊好太多了。
但考慮到賀蘭小哥的手頭緊,所以這方子他得斟酌一番,儘量用一些便宜的藥材,唔,他只能保證藥效,不能保證藥浴的味道。
譚昭看了看墨跡還未乾的紙,終於心滿意足地放下了筆,他伸了伸懶腰,吹滅了蠟燭上床睡覺。
哎呀,託小傢伙的福,他今天能免費睡高床軟枕了。
夜很快深了,大概是秋日多雨,後半夜剛開始秋雨又綿綿地下了起來,不過雨下得很小,絲絲縷縷地落在屋簷上也沒甚麼聲響,是絕沒到吵醒人的地步。
可譚昭卻被人吵醒了,若是主人家把他吵醒也就罷了,畢竟他是借宿,可這分明是不速之客,那他可就得發洩發洩心中的鬱氣了。
盛春芝沒想到,時隔這麼久,這個早該死去的男人居然找上門來了。
“盛春芝,你個不守婦道的女人,居然揹著我生了這麼大個孽子!說,他究竟是誰的孩子!”來人披散著半邊頭髮,渾身寫著頹意,他本是蜀中季家的三子,素有賢名,劍法亦是出眾,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氣。
盛春芝當初聽從家裡的安排嫁給對方,本以為是良人,卻沒想到是個濫情縱性的大爛人,一年之中仗著闖蕩江湖的名頭,有十個月都不在家,若真是去闖蕩江湖了那還好說,可偏偏這人嘴上說得好聽,行動上呢,這裡沾花惹草,那裡風花雪月,盛春芝就是忍無可忍之下,這才用一匹好馬請動了懸水劍教訓教訓這個爛男人。
後來這男人愛上了一個關外的女子,甚至不惜要休了她,盛春芝當然不幹,於是她用家裡的勢力對季家施壓,加上柔章願意替她出頭,她才有了“喪夫”的名聲。
盛春芝從小甚麼都吃,就是從不吃虧。
“你來做甚麼!這裡不歡迎你,你要發瘋,可以去別處。”
“媽的!都是沈柔章那個賤人教壞了你,老子現在有家不能回,都怪你這個賤人!賤人,都是賤人!”
盛春芝見這人一副半瘋的模樣,登時樂了:“怎麼?風光無比的季三少,難不成也被女人給耍了?”
“賤人!今天我就教教你們,女人應該做甚麼!”
盛春芝是會武的,但她的武藝只能說稀鬆平常,但好在她很有錢,所以僱了很多護院和家丁,姓季的武功是比她好,但她會人海戰術。
可壞就壞在,外頭的動靜太大,把小阿辭吵醒了。
這姓季的竟如此喪心病狂,居然連個孩子都不放過!
“你放開他!”
季三少笑得張狂:“不過一野種,殺了便殺了!”
阿辭嚇得眼睛裡全是眼淚,可娘告訴他男子漢大丈夫不能在外人面前流眼淚,於是他一直憋著,一直等他看到大哥哥提著劍出來,他終於嗚嗚嗚地叫了起來:“大哥哥,好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