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巴比倫
真的記不清了麼。
程泊辭會來, 是因為收到活動邀請的時候,無意間在後附的入圍名單中看到了孟韶的名字。
倒並非有甚麼別的想法,只是覺得這麼多年沒見, 這次有機會, 似乎的確該去一次。
她的工作看起來很忙, 頒獎典禮快開始的時候才過來。
起初他沒認出那個進門的年輕女人就是她,直到一陣風吹開了她側臉的頭髮。
孟韶的五官沒怎麼變, 但比高中的時候長高了。這天她穿了一件象牙色的風衣, 裡面是顏色更淺的白裙子, 柔順的黑髮披在肩上, 露出纖巧的下巴和白皙的脖頸, 臉部線條也比從前清婉一些,是他後來在電視上見到的樣子。
見他的視線長時間停留在某個地方, 身旁外交部的同事也看了過去:“這不電視臺的孟韶嗎,我爸媽特喜歡她,說這姑娘長得真漂亮, 能力也強,你別說啊,我有一次聽她的英文采訪, 覺得來咱這兒當高翻都夠用了。”
頒獎禮進行到一半的時候,他看到孟韶上臺領獎,她像沒想到會獲獎似的,慢了一拍才站起來, 直到握住獎盃的時候, 臉上還是留有一絲驚訝的表情, 看起來很天真, 就像還是好多年前, 跟他一起參加模聯活動的那個高中女生。
到這時,程泊辭的情緒還算平穩。
程泊辭不能說完全沒感覺到高中時孟韶對自己的傾慕,但她表現得並不明確,似有若無,一切也都可以用同學關心來解釋,所以他會覺得,是自己想多了。
按說都是陳年往事,過去這麼長時間,原本就算在心頭閃現片刻也該付之一哂,轉瞬即逝的,可在孟韶輕描淡寫地告訴主持人,她不遺憾,她已經記不清了的時候,程泊辭不知怎麼,心緒間驀然泛起了波瀾。
直到她在臺上說暗戀過他。
衣服被他的體溫烘乾又再次打溼,冰涼沉重地貼在身上,遠處市區的霓虹燈火透過迷濛水意星星點點地閃爍,程泊辭一步步走下白塔的時候,心情非常差。
他按捺住怒氣,接過來一瞥,故意冷冷地問了一句,誰是孟韶。
那天暴雨傾盆,像是要把整個夏天的雨一次性下完,不曾停歇。
畢業典禮前一天傍晚她約他去白塔,如果是以前,他收到女生這樣的紙條會直接丟掉,但因為看出是她送的,他卻忽然想聽聽她準備同他說甚麼。
從小時候回國之後,他平時就一直住在生母江頻考上外交部之前跟他爸爸程宏遠一起住的房子裡,週末會去探望外公,而程宏遠大部分時間都跟後來娶的妻子待在新家,那天也不例外。
孟韶剛講起的時候,他還不能確定她指的就是自己,但當她說到高考前的見面邀約,說到那本聶魯達的詩集時,他就知道,不會再有第二個人。
原來那天她約他,是要表白。
而她沒來。
現在想起來,那時的少年心性實在幼稚。
回到後臺,他收到了孟韶讓朋友送來的詩集,跟他被程宏遠撕掉的那本一模一樣。
當晚回去他就發了高燒。
程泊辭沒有等到日落,也沒有等到孟韶。
真的記不清了麼。
明明對他上心,對昨晚的失約卻連半句解釋都沒有,甚至都不親自來找他。
他想或許孟韶是想等雨停再動身,也或許雨勢越來越大,她被困在了路上,想告訴他卻沒有他的聯絡方式,總之他在心裡給她找了很多理由,也因為有這些理由,他在塔上一直等到了晚上九點鐘。
第二天他帶病作為學生代表在畢業典禮上致辭,滿腦子昏昏沉沉,連自己在說的那些字句是甚麼意思都不太清楚。
空蕩蕩的別墅裡,只有他一個人。
那天他去了,冒著很大的雨,傘都遮不住,從車上下來走上白塔,全身就已經淋透了。
而後典禮結束,他在大廳碰見她,兩人不小心對視,她像看到陌生人一樣撤回了目光,經過他旁邊的時候,也完全沒有打招呼的意思。
當年那一場大雨在剎那間鮮明起來,連帶著讓他回憶起了那種衣物帶水緊貼面板的冷沉觸感。
程泊辭也不明白自己在那一瞬間為甚麼會做出那樣的舉止,他幾乎是不假思索地拉住了孟韶的胳膊,叫她孟小姐,問她還認不認識自己,爽約有意思嗎。
她的胳膊很細,隔著寬鬆的風衣袖子也握得出纖瘦的輪廓。
看到孟韶眼中的愣怔與訝異,程泊辭的心情一下子安定下來,像被起重機吊到半空的貨物又重新落回了地面。
她的眼神是記得他的。
至少沒把他這個人忘乾淨。
工作之後,孟韶經歷過很多突發狀況,有時採訪物件不配合,有時搭檔搶話忘詞,卻從沒有哪一次,像現在程泊辭的問話一樣,讓她覺得這麼束手無策。
幾秒鐘之後,她調整出一個溫和的笑容:“……不好意思,走得太急,沒看到。”
頓了頓,又遲疑著問:“所以那次,你去了嗎?” 她聽程泊辭的意思是這樣,但又不能確定。
周圍有人望向他們,孟韶試圖將胳膊向外扯了扯,程泊辭像才意識到自己的失態,鬆開了她。
他沒有回答,只是看她纖細的手指還按在胃部,便說:“有沒有空一起吃個飯。”
然後看著孟韶被包帶勒出紅痕的指關節,微微抬手向她攤開,要幫她拿。
孟韶如夢初醒般道:“我自己來就好。”
她取了寄存的行李,跟程泊辭走出演播大樓,夜色溫柔,風中沁潤著繾綣的草木味道。
他是開車過來的,帶她到停車場,按了鑰匙開鎖。
車燈閃了閃,程泊辭替孟韶拉開副駕駛的門。
孟韶坐進去的時候,他身上冷澈的氣息擦過了她的臉,她不由得有些恍然。
他又替她關門,從車頭繞到另一側上來,打火之後,將車子駛出了停車位。
孟韶的餘光無意間落到他放在方向盤的手上。
手指修長,純黑的皮套襯得膚色淨白,襯衫和西裝層疊的袖口露出一小塊腕骨的形狀。
他打方向很穩,開車的時候也有分寸,不會驟然加速,也不會急停,從容不迫,好似可以掌控一切。
“想吃甚麼。”程泊辭問。
孟韶說都可以,看了眼他車載屏上顯示的時間:“商場是不是都關門了?路邊隨便找一家吧。”
程泊辭“嗯”了聲,開了一會兒,就近看到一家開在居民區旁邊的砂鍋粥,店面還算乾淨,便把車靠邊停了過去。
居民區的柵欄裡面開滿了芍藥,碗口大的花在昏暗的光線中呈現出偏深的顏色,枝葉扶疏,燦爛盛放。
走進店門的時候,孟韶聽到程泊辭問她做記者是不是很辛苦。
“還好,應該沒有你們辛苦,但是需要一直追著熱點跑,忙起來的時候是真忙,有時候收到通知就要馬上訂機票去採訪,然後熬夜出稿子。”她說。
給程泊辭講了幾段採訪的經歷,覺得他應該也沒那麼想聽,她便把話題從自己身上轉移開,問他畢業之後都在做甚麼。
程泊辭答得簡單,只說在外交部待了一年之後被外派,現在剛回來不久,之後應該會在領事司工作一段時間。
他看起來對於分享自己也缺乏興趣,好在孟韶作為記者,很懂得怎麼挑起話題,一邊看著選單點餐,一邊又聊到了禮外的同學:“我們高中有好多人都來首都工作了,喬歌你還記不記得,她現在在舞團,前段時間特別火的那個國風舞劇就是她們舞團出的。”
程泊辭淡淡地說不記得了。
孟韶想到甚麼,心無芥蒂地笑笑:“也是,你不容易記住人。”
程泊辭意味不明地從桌子對面看了她一眼。
孟韶沒有問他怎麼當年不知道她是誰,現在就能認出來了,還對她沒有跟他打招呼反應那麼大。
她已經過了會對這些耿耿於懷的年紀。
跟程泊辭聊天不是一件會讓人覺得尷尬的事情,她說甚麼他都會回應,只是可能因為對話題不感興趣,也因為性格本身就偏冷,所以沒那麼熱切而已。
孟韶並不介意,她清楚自己跟他連熟人都算不上,多年之後能夠這樣一起聊聊天,吃個便飯,已屬難得。
砂鍋粥熱氣騰騰,她特地囑咐老闆不要加熱得太燙,為了端上來就可以吃。
孟韶是真的餓了,吃飯吃得專心,連程泊辭說了句甚麼話,她都沒聽到。
察覺到他在注視著她,孟韶才反應過來,略微不好意思地抬頭道:“你是不是在叫我?”
程泊辭點點頭,骨節分明的手握著手機,將螢幕側向她:“能不能給我一個聯絡方式。”
孟韶放下勺子,從包裡拿出手機說好啊。
大概是因為一直攥著勺子,把關節攥得發僵,她點了好幾次,才成功地把自己的二維碼調出來給他。
程泊辭發了好友申請過來。
孟韶透過之後,想了想,把自己的名字打在聊天框裡發過去,方便他備註。
程泊辭低頭看著螢幕,突然說:“我知道這兩個字怎麼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