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有福之人不用忙
何援朝知道中年男人這是遇到難事兒了,有些好奇,啥事兒能把一個大老爺們兒逼成這樣,但也沒有明問,而是旁敲側擊道:
“都說了我不要,你怎麼非要纏著我,再問問別人,興許他們要呢。”
這句話似乎勾起了中年男人的傷心事兒,眼淚頓時從眼眶裡滑落出來。
“我都在縣城裡轉悠兩三天了,這玩意不當吃不當喝的現在哪會有人要。”
“合著我是冤大頭唄!”
何援朝玩味的看著中年男人,語氣裡聽不出喜怒。
中年男人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大嘴巴,一著急竟然把實話禿嚕了出來,見何援朝說完話沒有轉身走,趕忙抓住機會找補道:
“同志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現在急需要錢救命,昨天倒是有人對硯臺感興趣,可給的價格實在太低了……”
“救命?救誰的命?”
何援朝看出中年男人應該不是在撒謊,一臉嚴肅的打斷他的話道:
“家裡人遇到難事了,還是被人恐嚇勒索了,要真有這事兒我勸你趕緊去找公安,不要私下解決,要不對方嚐到甜頭,你以後更麻煩。”
這年頭老百姓見識少,思想樸實不假,可狗屁倒灶的事兒也不少。
中年男人見自己口誤讓何援朝誤會,趕忙解釋起來。
“同志不是你想的那麼回事兒,是我老孃病了,大夫讓儘量吃點兒好的補補,你也知道現在這形勢,粗糧都不夠吃,想要吃好的只能去黑市想辦法。
可我工資一個月就三十幾塊錢,還要照顧一家老小,實在有些負擔不起,沒有辦法才想著把家裡傳下的硯臺賣了救急。”
何援朝聽完,雖不確定是真是假,但見中年男人還是個孝子,也動了惻隱之心。
“你的硯臺想賣多少錢?”
他的想法很簡單,要是賣的不貴,不管真假自己都買了,全當做好事,為媳婦兒肚子裡的孩子積福報。
以前何援朝是不相信這些的,可經歷穿越的事兒後,他對這些超自然力量也有了敬畏之心。
中年男人見何援朝似乎有要買的心思,擦了擦臉上的眼淚,領著何援朝走到路邊把布包開啟遞到他面前道:
“價錢不急,你先看看硯臺。”
何援朝完全不懂古董,可規矩卻多少知道一些,他沒有接中年男人遞過來的硯臺,身體也沒有往前湊,保持著一定距離裝模做樣的打量起中年男人手裡的硯臺。
硯臺的大小跟成年人手掌差不多大,呈橢圓形,整體泛著暗硃砂色的光澤,表面刻有祥雲、蟠龍圖案,最有意思的是硯臺側面的鱗爪在視線的變動下忽隱忽現。
是個好物件,何援朝沒看出個子醜寅某,可光看外表老舊的模樣兒,也能猜出個大概。
“東西不錯,你開個價吧!”
中年男人也是個棒槌,對古董沒啥研究,光知道硯臺是御賜的東西,行情、價格甚麼的一概不知。
聽了何援朝的話後,中年男子猶豫了一下,咬咬牙說出了心裡預期的價格。
“我想賣一百五。”
“我知道你這玩意為啥賣不出去了,價格這麼高有人買才怪呢!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算了,你再問問別人吧!” 說完,何援朝抬腳就要走。
其實何援朝也不是出不起錢,只是覺著花一百多買個不知真假的玩意有些不值當,就算做好事兒也得量力而行不是。
中年男人好不容易碰見個動心思買的,哪能輕易放過,一把抓住何援朝的胳膊哀求道:
“同志你要嫌貴,那就一百三,不行的話給一百也成,這可是以前皇帝用過的東西,我求求你,買了吧!”
說著,兩腿一彎就要給何援朝跪下。
何援朝被中年男人的舉動嚇了一跳,忙伸手扶住了他。
“行了行了,別整這一出,我服了,硯臺我要了。”
“真的?”
中年男人一臉的不可置信,也顧不得下跪了,趕緊把硯臺包好遞到何援朝跟前兒,一副怕他反悔的模樣兒。
何援朝掏出錢數出十張大黑十遞給了中年男人,想了想,又數出五張遞過去道:
“一百是我買硯臺的錢,這五十算是我對大娘的一點兒心意。”
這會兒他也想開了,上當就上當吧,不衝別的,光中年男人要下跪的舉動也值一百五十塊錢,不把人逼到份兒上,哪個大老爺們兒能這樣。
中年男人滿臉激動的接過錢放進口袋,雙手捧著布包千恩萬謝的遞給了何援朝。
接過硯臺,何援朝沒在意中年男人感謝的話,反而饒有興致的問道:
“你非纏著我買硯臺,怎麼知道我能買,萬一我要是沒錢呢?”
有了給老孃買補品的錢,中年男人沒了後顧之憂,也恢復了往日的性格,微笑著道:
“同志你想聽真話還是假話?”
聽中年男人這麼說,何援朝頓時來了興趣。
“真話怎麼說,假話又怎麼說,都說說,我也跟著漲漲見識。”
中年男人也沒隱瞞,笑著把話一股腦的都說了出來。
“假話是看你的穿著打扮一定是非富即貴的人,真話是你從商店買圍巾時我看見你有錢了。”
何援朝聽完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起來,中年男人見狀,也在一旁跟著笑,看著何援朝的眼裡充滿了感激的神色。
告別了賣硯臺的中年男人,何援朝走在回招待所的路上時心裡還在嘀咕著:
“陽曲的特產沒買著,倒是買了塊兒硯臺,也不錯,寓意挺好,回去留給孩子,說不準家裡以後還能出個大學生呢!”
他此時哪裡能想到,這一塊兒不起眼的硯臺後世竟賣出了天價,真真應了一句老話,有福之人不用忙,無福之人累斷腸。
回到招待所,見張立德、張昭爺倆兒都不在,何援朝也沒耽擱,把羊絨圍巾和硯臺放好後,便拿著雪紡圍巾出門趕往飯店。
跟李鴻濤約的地點就是劉彩霞工作的飯店,何援朝這兩天基本天天去,輕車熟路,邁著兩條大長腿走了二十多分鐘便到了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