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這個兄弟我曾見過的
關於“湯姆的出生是迷情劑的產物,所以不能感知到愛”之類,墨菲是不相信的。
難道這世上所有孩子的出生都是愛的產物嗎?不是吧?
而且,難道所有男女的結合都是因為愛嗎?不是吧?
還有女性單獨做試管嬰兒呢,那又怎麼算?
湯姆·裡德爾之所以變成伏地魔,之所以不懂“愛”,在墨菲看來,原因只有一個,他沒有真正的感受到過愛,沒有人真的愛過他。
愛並非甚麼天生的稟賦,而是一種技巧,一種技術,就如同吃飯喝水走路一樣,是一種需要後天習得的能力。
在一個缺乏愛的環境中長大,湯姆不懂得愛的技巧實在非常正常。
反倒是原著中哈利,更強韌的不可思議,在那樣的成長環境中,竟然依舊保持住了內心的火花,某種程度上說,他確實比湯姆更加強大。
墨菲對湯姆有一個計劃,除了達到一些目標之外,也有著一定的實驗目的,這個鄧布利多口中“最強大的魔法”,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有怎樣的威力。
……
對角巷。
赫敏吐的昏天黑地,感覺自己快要死了。
對一個十一歲的小孩來說,幻影移形還是太刺激了。
這次墨菲給了她一瓶振奮藥劑,讓她喝了下去。
這東西類似提神劑,能夠恢復一些身體的異常狀態。
反倒是湯姆看起來沒甚麼反應。
他的軀體其實已經死了,只是被墨菲透過心靈之種將之與湯姆的靈魂釘在一起,並用了一些黑魔法啟用了身軀的心跳、呼吸等系統罷了。其腦部只有著和昏迷狀態下差不多的電反應,只是一具被湯姆靈魂驅動著的植物人。
好一會兒赫敏精神終於恢復了,墨菲便帶著兩個小孩先去了一趟古靈閣,給湯姆辦理了助學貸款。
隨後又帶著他們給湯姆買了坩堝、龍皮手套、書本等物,當然大都是二手的。
看著湯姆仔細的數著手中的硬幣精打細算的模樣,墨菲不由有些感慨,他當年上學的時候也很窮,就是這麼過來的。
因此看著二手坩堝店的老闆準備把一箇舊坩堝用一個加隆的價格賣給湯姆的時候,他忍不住了。
“老闆,你這坩堝都磕了,而且又不能摺疊,還有這裡的黑灰,一看就至少用過三年以上了,你還敢要這麼貴?三個西可,再貴不要了。”
防護用具店,“手套裡面的棉花都快露出來了,這裡還燒了個洞,最多四個西可。”
書店,“成套的教材要一個加隆?你怎麼不去搶,這又不是新書!成色好是吧,行,我們自己去挑。”
“伱看,這本沒封皮,這本書角都被啃了,這本發黃了,加上這打羊皮紙和筆,一共9個西可,賣不賣吧?”
從二手書店出來,墨菲找個地方坐下,要過那些破舊的書本,開始處理。
一邊處理一邊教湯姆,“這種發黃變舊的書沒有破損,只是髒了,用清理一新就能去除掉大部分的黴斑,再拿去晾曬一下,有些頑固的汙漬可以用酒精或者光亮清洗劑嘗試一下,基本都能恢復個七八成。”
“這種沒了封皮的最好辦,自己做個就是了。”
他說著,用魔杖將羊皮紙裁成合適的大小,包在了沒有封皮的課本外面,然後拿魔杖一點,變化出一副精美的封面圖案,並將它黏在了書上。
“這種缺了書角的,破損不大,也不影響使用。”
他說著用魔杖把破損的書角裁成弧形,看起來圓潤整齊,也不顯得突兀。
全部處理好之後,舊書就看起來不那麼舊了,反而還有種別樣的精美。
接著又把手套和坩堝都處理了一遍,讓他們恢復了功能的同時,也看起來舒服了很多。
赫敏驚歎不已,“太厲害了,這些東西看起來和新的一樣,才一個加隆!我花了十三個加隆!”
“沒辦法,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墨菲笑了笑,“不學會精打細算,日子可過不下去。”
“您原來也很……沒錢嗎?”赫敏問道。
“是啊,很窮。我和湯姆一樣都是孤兒,父母都是黑巫師,死在了監獄,沒留下甚麼錢,那個時候,我的性格也比較彆扭,不太靈活,所以一直很窮,過的挺緊巴。”
湯姆看了一眼墨菲身上那一看就價值不菲的行頭,再想想古靈閣那些妖精對墨菲的尊敬態度,很難想象他曾經也是個窮孩子。 “好了,咱們去買校服和魔杖。”墨菲沒有多說甚麼,帶著兩人來到了二手長袍店。
他們買到了兩身還合身的長袍,但還剩下一套長袍卻沒有合適的了,湯姆本想買下剩下的一套尺寸大了許多的,墨菲卻制止了他,“你剩下的錢應該還夠,去摩金夫人定製一套吧。”
“可是,那要很多錢吧。”
“書和坩堝是拿來用的,因此破舊些沒關係。但衣服除了穿著要舒服外,還是給人看的。穿的邋遢,總會讓人瞧不起。這倒不是愛慕虛榮,只是能給自己省下更多的精力專注更重要的事情上。”
“最後是魔杖。”
墨菲正準備帶他們去奧利凡德,卻透過一隻被他安放在對角巷某處高點的烏鴉看到了兩個人,並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咦?”
“怎麼了教授?”
“哦,沒事兒,我們走。”
卻在這時,湯姆忽然心中有所感應。
他藉口有東西忘在試衣間,回去了一趟,開啟隨身攜帶的日記本。
只見上面的文字更新了。
“對角巷之旅,我從墨菲老師身上學到了許多道理。”
“但更令我開心的是,在奧利凡德魔杖店,我遇到了一生的摯友。”
“我們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我們靈魂共鳴,相互吸引,他將成為我最忠誠的朋友,最可靠的夥伴。”
湯姆皺起了眉頭,之前說是改變命運之人,今天就是一生的摯友。
怎麼感覺這日記一股大忽悠的味道。
但他剛這麼想,日記就又更新了。
“但我不相信命運的安排,於是我故意拖延時間,磨蹭了很久才去了魔杖店。我如願買到了魔杖。”
“那是一個風和麗日的早晨,我正在練習四分五裂咒語,突然魔杖從中折斷,咒語發生了回火現象,打在了我自己身上。”
“我死了。”
“死前,我留下了悔恨的淚水,如果……”
行行行,我去,我去還不行嗎?
湯姆心中也好奇起來,那位日記口中自己一生的摯友,到底是何許人也?
不一會兒,墨菲便帶著兩個小孩來到了奧利凡德魔杖店。
他剛走進店裡,後腳就進來一個人,墨菲一看,“小天狼星?你怎麼在這?”
“哦,之前帶哈利去了一趟埃及旅遊,昨天才回來,今天送他上學,才想起來還沒給他買魔杖。”
“你好,達克霍姆先生。”跟在小天狼星身後的哈利波特也看到了墨菲,跟他打了招呼。
卻在這時,突然他的額頭一陣麻癢,他摸了摸自己額上的那道傷疤,隨即看向了墨菲身邊的一個男孩。
而對方也看到了他。
一瞬間,湯姆便確定,日記所說的就是這個男孩。
同一個念頭在兩人心頭浮現。
“他是誰?”
“怎麼好像在哪見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