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說話間,一個表情嚴肅穿著制服的中年人走了過來,掃視三人一眼,面露不滿道。
“就是你們想看案件進展情況?”
齊苒收起和陸山河玩笑的姿態,表情也變得似乎有些不耐煩。
“沒錯,我是劉欣女士的代理律師,今天是來了解基礎案情的,這位警官,不會是想要拒絕吧?”
中年人微微皺眉,很明顯這個問題他並不願意直接回答。
“案件發生在昨晚,現在我們的同事正在劉建國家中取證,如果幾位想要了解案情,我看還是下午再來好了。”
齊苒嗤笑道。
“不但下午我們要來,晚上我們依舊要來,這件案件給我的當事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心理創傷,為了對委託人負責,我會全程監督案件的審理過程,而且不要把我當剛出茅廬的年輕人,我有十幾年的律師經歷,推諉扯皮那一套就不要用在我身上了,對了,我這個人有個從學校裡帶出來的毛病,喜歡打小報告,從業十幾年寫過的匿名舉報信少說也有一千多封,希望這次來滬市的匿名舉報材料裡不會出現尾號為37的警察。”
中年人的表情變得有些古怪,想要發怒似乎被剋制住了。
“我對這位年輕律師沒有任何,任何輕視的意思,但最近我們的警力稍有不足,案情也沒有梳理清楚,即便給你們查閱,也沒有任何意義。”
齊苒淡淡道。
“那就不是您該操心的了,畢竟我拿錢辦事兒,總要讓我的委託人滿意才行,不然這委託費我拿的也不安心。”
中年人長吸一口氣,直接站了起來,這次的案件本身並不複雜,但是從今天早上五點開始,已經有好幾撥人過來打招呼督促,有人讓快辦,而有些人則是要求不著急,搞的分局領導都焦頭爛額,現在又冒出這麼一個律師,看樣子也似乎大有來頭的樣子。
“既然齊律師執意如此,我自然會帶各位瞭解基本案情,跟我來吧。”
三人跟著中年人來到審訊室,中年人讓三人稍等,不多時帶著一個年輕警察拿著薄薄的資料袋走了進來。
“這是有關本案你們有權檢視的所有檔案,看完交給他放回去就行了,我還有事兒要忙,就不陪各位了。”
齊苒接過檔案,語氣淡然道。
“您最好能夠留下,免得等會兒還要讓人去喊你,放心我知道甚麼我們該問,甚麼不該問,但是就看這位年輕的小同志,恐怕對案情並不瞭解。”
中年人強壓怒火,最終還是坐在了齊苒對面。
“好,那希望你看快一些,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齊苒點點頭,直接開始查閱資料。
也就一兩分鐘的時間,齊苒就把資料看完遞給了年輕警察,然後目光犀利的看向中年人。
“我現在有三個問題,第一,六名嫌疑人次時的關押狀態,似乎檔案中並未說明。”
中年人微微皺眉。
“這個沒甚麼必要吧?”
齊苒淡淡道。
“我個人覺得很有必要,倘若你們把張桐和其他五個人關在了一起,我有權懷疑你們是在給他們彼此竄供的機會。”
中年人猶豫著思索道。
“審案之前,都是分開關押的,第一批口供也已經記錄完畢,歐文個人覺得不存在你說的這種可能性。”
齊苒冷冷道。
“當庭改口供的事情我見過不止十次八次,看您的年齡似乎也是老同志了,難道這麼基礎的情況您都不清楚嗎?還是說你們有意為六名嫌疑人創造條件?”
中年人再次皺了皺眉,看向身旁的年輕警察。
“去看看,張桐以及其他五個人分別關押在幾號房間。”
就在年輕警察要離開的時候,齊苒直接站了起來。
“讓這位小同志來回跑一趟,反而浪費時間,還是我們一起過去看一看好了。”
中年人也急忙跟著站了起來。
“齊律師,這似乎不符合規矩吧?”
齊苒挑釁的看向中年人。
“怎麼?不是這位同志剛才說還未移交看守所嗎?既然還在分局沒有押送,似乎不一定要打報告才能見嫌疑人吧?還是說被我猜中了,他們六個人被關在了同一個房間,而且已經出現了不方便我看到的情景?”
中年人還從未遇到過如此強勢的律師,不過想想這傢伙是從京都來的,倒也釋然了,畢竟這傢伙沒準兒幹完這一票,以後都不會來滬市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次的事情市政府那邊也十分關注,他還真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和齊苒鬧的太僵,萬一這傢伙真的寫幾封匿名信,到時候可就真的大條了。
“我早上接班的時候,的確是看到張桐幾人分別被關押在兩個房間,當時我當讓他們把張桐分開關押,只是當時沒有多餘的房間,現在經過齊律師提醒,我倒是覺得可以把張桐暫時關押在審訊室。”
齊苒嗤笑道。
“那看來第一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既然這樣我也沒必要親自過去了。”
中年人明顯鬆了一口氣,這要是讓齊苒看到張桐被揍了,指不定又要嚷著寫舉報信了。
“這次實在是因為條件有限。”
齊苒並未回應,繼續道。
“第二個問題,根據我們瞭解的資訊,昨晚的綁架案似乎牽扯到了一位名叫張喜龍的人,可是我並未看到關於傳喚張喜龍的任何資訊,請問這位老同志是出於甚麼原因?是忘了呢?還是有其他隱情?”
中年人後悔來見齊苒了,哪怕找個年輕警察一問三不知也比現在的情況好的多,至少不會牽扯到自己身上,這齊苒簡直就是個瘟神,讓她記住了警號,怕是結案之前都要被盯的死死的了。
“今天一早我們就派人去傳喚了,只是張喜龍似乎並不在家。”
齊苒淡淡道。
“那為甚麼案情中並未提及?難道這位同志是怕領導知道你們很辛苦嗎?”
看到中年人皺眉,齊苒道。
“好,第二個問題暫且可以不答,第三個問題,距離案發過去只過去了十三個小時,麗華分局也只是做了基本詢問,為甚麼會提出案件移交滬市麗華區警局?難道分局真就缺人缺到這種地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