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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2023-07-10 作者:阿斯頓發

白霧為遠方的山林披上了一層流動的灰紗,穿過山林與原野,蜿蜒的河水汩汩流淌到了跟前。空氣中散發著一股刺鼻的腐臭味,無數的屍體漂浮在黑色的河水中,幾乎要把這一段河水泡成一條臭水溝子。殘破的戰旗,折斷的長矛,血染的大地,叼著肉絲的群鴉在屍體間呼嘯而來,又呼嘯而去,疲憊的旗丁們三五人一組在這片土地上行走著,像吃自助餐一樣挑選著還能用的武器與盔甲。凹下去一塊的頭盔,拿上。歪了的劍,跨上。歪日,居然還有一副完好無損的鎖子甲,趕緊扒下來。至於射出去的鐵箭頭的箭矢更是不用說,一律都帶回去,還有一些製作不精或者斷裂的矛頭,也順道帶回去重鑄。在士兵的身邊,無數垂頭喪氣的戰俘被繩圈套住脖子和雙手,被分批次地押送到了于爾岑或者巴多維克。精良的皮靴踏過被河水泡軟泡臭的泥土,丕平用手帕擦著嘴角的嘔吐物,漫步在士兵與戰俘之間。由於這段時間大量地鍛鍊和攝入維生素D,他雖然依舊駝背,但腿部和胸部的畸形已經改善了很多,至少不加註意的話,很難看到他畸形的走姿。望著這片殘留的戰場,駝背丕平忍不住感嘆。在帕德博恩宮廷中時,丕平就經常聽到小妹、父親和幾個大臣聊到這位來自賽里斯的權貴(在法蘭克王國,伯爵及以上統稱權貴),以及他神奇的戰績。甚麼以一千破五千啦,甚麼抗擊維京啦,甚麼征討呂訥啦,一系列超低戰損比的戰爭聽得駝背丕平隱隱不服,怎麼可能有戰損這麼低的戰爭?丕平前往漢堡,除卻為了保證小妹的安全和請求治療駝背外,他還抱著一窺真容,看看馮森到底是騾子是馬的心思。他到達漢堡,第一次見到馮森的時候,並沒有感覺到他像是一個強悍的將領,只感覺馮森作為一個權貴,有些熱情和藹過了頭。丕平雖然心中隱隱感動,但卻生出了幾絲疑心——雖然他沒聽過這句俗語,但也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啊。只是隨著後來的相處,這份疑心卻漸漸地放下,因為馮森對待親近之人全都是這樣的態度,對比於自家冷清的宮廷,這種擠在一張圓桌前一邊吃飯一邊聊天的情境,反而更像是一家子人。更難得的是,馮森從來不歧視他的病,要知道,在大多數的時候,不管是醫師還是教士,面上不說,但暗地裡或是眼神中總是透露著幾絲鄙夷。但在駝背丕平的視角中,馮森的眼神清澈,很純真,有一種野性的美,除了在幾個辦錯事的下屬面前,他一直都是一副純真的農家青年樣,有時候,小妹耍一些甚至連父親都忍不了的小性子,他卻能忍受下來,並且耐心地勸解。丕平很喜歡與這樣的馮森相處,但他也時常有疑慮——雖然他治軍嚴格,雖然他武藝高強,他真的是那個戰神般的名將嗎?但今天,駝背丕平才發現這個總是一副老實農家青年的大哥,居然真是一個奇蹟般的將領。這是他第一次跟隨馮森外出作戰,幾乎是全程目睹甚至參與了部分作戰計劃,親眼見證了馮森與那幾個下屬一起,在連夜的軍議中策劃出了這一場打破他從前認知的勝利。糧草的調集和乾糧的製作,行軍的路線,如何紮營如何探查,甚至是士兵的情緒都能考慮到,一切都是信手捏來,一切都是駕輕就熟,所有的突發的情況,幾乎是一出現,馬上就能給出解決辦法,全軍三千多人,從漢堡到現在,一個掉隊的或者逃兵都沒有。如果馮森能聽到丕平的心聲,他一定會告訴他:信手捏來是因為我有一本書,叫《衛公兵法》,這可是完整版還沒失傳的祖傳將門兵書,而駕輕就熟是因為我十二歲就開始幫助老爹處理軍務。丕平從八歲起就跟在父親身邊,一邊到處吃貢品,一邊看父親打仗,他不是沒見過打仗的場面,在他的印象裡,打仗不應該是各個伯爵集結,把人堆到一塊,隨隨便便扎個營,然後一起往目的地趕。期間掉隊的,逃跑的,迷路的,吃不上飯的,兩夥士兵打架的,應有盡有,到了目的地後,派出騎兵到處找人,找到之後迅速趕過去,然後排成戰鬥盒子陣型,開打!像馮森這樣步步為營,行進過程不慌不忙不亂的,簡直是給丕平開啟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原來仗還可以這麼打——全軍基本井然有序,補給大多分配合理,大部分將校都能如臂使指,而在接戰時,不用親自交戰,而只需在河流上方建築堤壩,阻擊對方過河時決堤,用洪水打敗敵軍就行了。唯一的問題是,他是怎麼想到的呢?實際上,想到也不難,最難的部分,是猜到對方要在何處過河。要知道,馮森的克勞塞維茨引擎可不能顯示敵軍位置或者動向,戰場上到處都是戰爭迷霧,對戰場態勢和敵軍的瞭解,完全建立在斥候的偵查上。馮森有時候一天甚至能收到數十上百份來自斥候的情報,但他卻能透過這些虛無縹緲的情報,揭開戰爭迷霧背後的真相,抓住機會甚至創造機會,並做出正確的決定——這才是一個將領真正該具備的素質。封鎖港口和路口,禁止商人外出,防止情報洩露;派騎兵在另一處可能渡河的河對岸修建大量的空營壘和帳篷,每天點空灶,炊煙滾滾;事先預製了大量的麻袋用來裝土,方便築堤;時不時派出騎兵騷擾,截斷敵方的情報來源,消耗敵方的糧草;甚至附近的鳥雀都被橫掃一空,防止敵軍傳遞資訊。烏達自以為是哈羅德幫他找到了最佳的渡河地點,但其實真正讓他找到這個渡河地點的,是馮森。當然,最重要的,還得是組織度,馮森的命令能傳給最底層的一個火長,但烏達的命令頂多只能傳給身邊的頭頭們,照不照辦還不一定呢。在這個時代,大多數的戰爭都是雙方召集士兵,互相糾纏找到機會就開始正面大會戰,所有的心思都在戰術上,少有人能站在戰略層面看問題。同時代中,查理就是少有能在戰略層面看問題的人,他之所以百戰百勝就是因為他知道,有時候戰場上勝利的鑰匙反而在戰場外,從他不講武德地破壞薩克森的農田和經濟就可見一斑。“萬勝!萬勝!萬勝!”連續的呼喊驚醒了丕平的迷思,他抬起頭,望向不遠處,卻是馮森用矛尖挑起烏達的頭顱在巡行,宣告他的勝利,所到之處,所有人都在歡呼吶喊。“萬勝!萬勝!萬勝!”山呼海嘯的歡呼聲化作了聲浪,淹沒了丕平。“萬勝!萬勝!萬勝!”無數士兵揮舞著手中的武器,用平生最崇拜的眼神,注視著騎在馬上的馮森。真是,真是,太壯麗了,看著遠處的馮森,駝背丕平的臉上不加掩飾地露出了羨慕與嫉妒。率千人之兵,破敵戰場之外,駝背丕平的眼中閃出了幾朵火花,這才是大丈夫該乾的事情,這才是他要成為的人。也許身高不如別人,也許武藝不如別人,但一名帶甲的騎士,在戰場上殺個來回,頂多十人之敵,而一個名將揮一揮手中的劍,便是千人萬人頭顱落地,丕平抬頭望向了馮森,他想起了馮森跟他說的那個楚國國王的故事。駝背的丕平握緊了手中的拳頭:“要當,就當萬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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