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提到的服裝業和流行的來料加工不同,而是做我們自己的品牌。”林冬梅解釋了一句。
今天來開會的都是經濟口的領導或專家,他們的當然曉得服裝業的品牌商和代工廠區別有多少。假設服裝業有一元錢利潤的話,品牌商起碼要分走8毛錢左右,原料商大概能分到1毛多,代工廠大機率就是幾分錢而已。
“可是我們沒有品牌優勢啊。”有人提醒了一句。
國外服裝業的高額利潤是建立在品牌溢價上,而此時國內服裝業可謂是一窮二白。M.Ι.
“這個自然是我們想辦法來解決,但可能也需要國家幫忙。”林冬梅說道。
林冬梅其實想的是在這個時代走後世zara的快時尚路線,同時靠著聯名去蹭奢侈品的名氣。不過也誠如大家擔心的那樣,國內在時裝產業是一點名氣都沒有。
“我們第一步是想辦法將《vogue》引入到國內,中文版編輯部必須在我們的控制下。”林冬梅說道。
林冬梅之所以選擇《vogue》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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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為是當時時尚第一刊的《elle》,是因為現在的《vogue》在花旗國和里拉國各出了一個超級主編。花旗國版的《vogue》在安娜的帶領下,越來越商業化,也越來越具有影響力;而同時里拉國版的《vogue》依舊保持著高藝術性,將《vogue》整體的咖位給拉住了。
而要讓《vogue》中文編輯部受自己控制,自然是林冬梅在後世見過某位《vogue》中文版主編的拉胯操作。也不知道《vogue》全球總部是不是腦子被門板夾了,居然從袋鼠國選了個都不知道是幾代華裔回流華夏來做中文版主編。
這個人自己的時尚敏銳度不夠也就算了,而且她居然對華夏的設計師及模特不聞不問。《vogue》花旗國搞metgala的時候,她就只顧著自己,絲毫沒有想著如何幫華夏設計師和模特爭取露臉機會。而最為可怕的是,她居然還穿了一件有“抄襲”嫌疑的禮服登場。
後世很多人喜歡批評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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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愛抄襲,但實際上zara的賺錢本事可不是這裡。zara的成功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它對供應鏈的極致控制,這方面能和它媲美的就只有蘋果了。zara幾乎是零庫存運營,所以壓根不會存在資金鍊壓力。而另一方面則是zara的自我堅持,很多快時尚最愛做的就是打折。過季打折就算了,不少快時尚品牌和潮流品牌幾乎是上貨半個月乃至一週就開始打折,而且打折還往往是三折起,完全將自己的價格體系弄砸了。而zara雖然是快時尚起價,但後來愣是將自己推到中檔品牌乃至輕奢品牌的地位。
至於zara身上的借鑑問題,人家借鑑的是流行元素又不是完全照抄打版,因此真要追究起來壓根就沒法說。
除了服裝廠之外,林冬梅同時還涉足了布料廠。為甚麼時裝產業集中在米旗國這些地方?主要還是人家的面料研發是全球領先的。服裝產業沒有面料產業的支援就是無根之木,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沒辦法再進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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