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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擺拍

2023-07-31 作者:三尺妖帶

當然了,我不是要做舊啊!

拍照片而已,沒必要做舊。

把照片搞定就行了。

當然也不是ps照片,那更容易露餡。

擺拍就好了。

怎麼擺拍呢?

我就是把畫好的畫放在了修復檯面的水池裡,先在上面覆蓋一張薄薄的宣紙,然後再灌滿水泡畫。

這是洗畫的標準流程之一,我是故意擺了這樣一個場景出來。

一來追求真實。

二來,畢竟是剛畫出來的畫,為了不被看的真切,所以用宣紙一蓋,水一泡。

雖然依舊能看清畫面內容,甚麼區域畫的甚麼東西也都能看清。

但是,細節就很難看清了。

要想鑑定真假那就更不可能了。

擺好了,我專門用小武的手機拍了照片,然後發給我。

另外呢,我還用小武的手機給我發了句話:正在清理修復,只能看到這個了。

我再用我的手機把照片轉給了曹良付,還有小武給我發的這句話的截圖也轉過去了。

當然了,發之前我故意把小武的微信頭像給改了。

改成了一個穿著白大褂,戴著護袖在修復書畫的人的半身照片。

其實這個人呢,就是我,臨時拍的。E

不過我轉給曹良付的截圖呢,是故意只擷取了一半,看不到頭像。

但能看清頭像裡的人似乎是在修復書畫。

照片和截圖發完又給他留了個言,說正在修復,先將就著看個大概,如果藏家有意,就直接等修好了看原畫吧。

這發出去,不過幾分鐘曹良付就給我回了個:好

我能做的差不多就是這些了,剩下的就是等著被人告了。

當然了,這擺拍完了,這畫我還得從水裡給小心翼翼的撈出來,未來還得用。

而且呢,我還得稍微給它做點舊,不過接下來時間不趕,我慢慢來就行了。

我以為杭城文物商店拿到了我給的照片,會拿著照片在家全身心準備證據呢。

但是沒想到,緊緊過了一天,我就接到了他們的電話。

打電話的是那位總鑑定師張清文。

他說我的補償要求他們回去跟領導請示了,原則上同意補償,而且也可以提前支付。

話聽得我是驚奇不已,心想難道我的小九九被他們識破了?他們不在乎責任,開始考慮利益了?

但是,接下來的話不禁讓我冷笑起來,心想狗改不了吃屎的像!

張清文說,“不過,我們最多給你六千塊的補償,算是你們上次去杭城的車馬費和住宿費等。”

我屬實忍不住開口罵了出來,“臥槽!你們打發叫花子呢?”

“梅九爺,六千不少了。畢竟那幅畫本來就是我們的,這六千也算是你們白撿的不是。”

“你愛咋咋地吧!六百萬少一個子都不可能!”

“梅九爺,你們若不還畫的話,那我們就要起訴你們了。打起官司來,不說別的,請律師的費用恐怕就不止六千了。到時候,你們不但六千沒落到,反而還會倒貼,何必呢!”

我去!這話說的我是瞬間就冒火了。

“沒事,九爺我不缺錢,就缺一口氣。今兒,老子就要為古董行的規矩跟你們鬥一把。憑眼力撿漏吃的是本事,官司打到聯合國老子都奉陪!”

“行,那就等著收法院的傳票吧!”

“爺等著!”

我掛了電話,旁邊的小武立即就給我豎起了大拇指。

“真爺們!就該這樣麼!”

我隨手又打電話給了駱飛,把剛剛的事跟他說了一下。

電話那頭,駱飛沉默了一秒。

“九爺,六千,對方這就是不願意補償的意思。看樣子,他們應該是搞定了完整的證據鏈了。這背後,說不定還有高手在指點。”

我說不但有高手,還有官面上的人在背後協調呢!

“沒事,車到山前必有路。既然要開打,那就打。不過九爺,我實話跟你說啊,還是那句話,我們贏面不大。”

“輸了就輸了,不就是一幅畫麼!”

“好,有你這句話就行了。”

“還有,現在開始我不接受協商補償。這畫,要麼是我蘇古雅集的,要麼是他杭城文物商店的。”

“明白,那就等傳票,我安排人開始準備。”

掛了駱飛的電話,我心裡反而放鬆下來。

不過,我並沒有把我臨了一張畫拍下照片傳給曹良付的是說給駱

飛聽。

因為這是我留到最後,萬一駱飛他們搞不定的時候才會使出來的殺手鐧。

所以,暫且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而我掛掉駱飛的電話不到一個小時,這傢伙又給我打了過來。

他告訴了我一個很不好的訊息。

他說,他們的團隊打聽到,杭城文物商店請了國內另一個很牛的律師團隊給他們打這個官司。

難怪,對方一家文物商店能如此短的時間內就想出瞭如此周密的方案了。

所以,駱飛的答案是贏面更小了。

他的建議是,可以找對方的律師團隊談協商,爭取最大的利益,達成庭前和解。

但是,被我直接給拒絕了。

我說,“按上一個電話說的,不接受協商,一分錢都不帶協商的。輸了我就還畫,連上訴我都不需要的。”

“不是,九爺,如果註定是輸,那這個官司還有必要打麼?結果只會增加”

駱飛的話說到一半,剩下的沒說了。

但是我忽然聽懂他的話了。

他剩下沒說的是,只會增加他律所的敗訴率。

的確,如果註定要輸,不如庭前達成和解,這也是絕大多數律所的通行做法。

客觀來說,對委託方,對律所都是利好的。

我說,“我這件案子,未必就是註定要輸吧?”

“九爺,目前來看,如果換成我幫杭城文物商店打這個官司,就現在掌握的資訊看,基本上我們都是能給出包贏的承諾的。而且,我們打聽到,對方律師團隊似乎就是跟文物商店籤的分成合約。也就是隻有贏了官司,他們才能收到一定比例的費用,輸了分文沒有。這,就算是包贏了。”

“有這麼誇張?”

“除非,九爺你有能夠駁倒他們證據的東西,否則,就是這麼誇張。”E

我愣了一下,說實話,我對駱飛提出來的庭前協商有點不爽。

不過理性的想想,他作為職業律師,提出這樣的建議是對的。

“絕不協商!駱教授,能不能駁倒對方的證據,我不確定。但是如果這案子會影響你們律所的聲譽,那不如換一家律所去打。”

我這話一說,駱飛立馬就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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