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於普通人,修行者更惜命。7=0*0txt$.c`o*m
他們好不容易花了數十數百年修行到如今的境界,一路上各種艱辛,九死一生,不足與外人說。突破碎虛,踏上仙途,與道相近。天仙境的修行者,只要不作,可以擁有十萬載以上的壽元。現在,他們才活了個零頭都不到,日後還有大把精彩仙生過。誰願意就這麼死了呢?可是,給妖族當奴僕,不光是沒有尊嚴,脊樑彎折,還是背棄人族,罪不容恕!這性質,比狗無良跟九尾天狐合作還要嚴重。最起碼,兩人身份是平等的,互惠互利的。因此,心理上,不少人很是矛盾,一方面不想死,一方面又不想卑躬屈膝,被人戳著斷了的脊樑罵慫包。一名脾氣暴躁出身小宗門的修行者不卑不亢,姿態昂然:“貧道落霞宗羅煒,雖然我們宗門不在四大仙山,名不見經傳,但師父總是教我,身為修行者,要有尊嚴與氣節,不畏強權,不懼惡勢,我寧願站著死,也絕不向妖族下跪,委曲求全,苟活一世!”九尾天狐白捷向羅煒投去一抹讚賞的目光:“有骨氣,本座成全你!”他輕輕打了個響指。“啪——”他身後那條黑色的尾巴化作一頭黢黑的蛟龍,撲向羅煒,一口咬斷了對方的身體,讓他只剩下半身。x-kan^shuwu*.co$m羅煒半截身子倒地,鮮血狂湧,斷裂的內臟流淌出來,極具視覺衝擊力。黑蛟龍憑空消失,重新化作九尾天狐的黑尾。這一幕,震驚了所有人。有人驚恐之餘,滿腹疑問:就算選擇站著死,也不能杵著不動讓九尾天狐殺吧,好歹閃躲一下,反抗一下啊,好歹也是天仙一品的高手呢。其實他們不知道,不是羅煒不想動,而是根本動彈不得。他的心神在瞬間被九尾天狐操控了。白捷看了一眼倒下的屍體,語帶嘲諷:“站著死?這不是倒下了嘛。”接著,目光掃過眾人:“還有誰想要站著死?”無人應答。“本尊耐性有限,諸位繼續沉默迴避的話,我就當你們全都想要站著死,大開殺戒!我再給你們三息時間考慮,一,二,三!”數十名修行者“噗通”,“噗通”跪了下去:“我願意臣服!”“我也願意!求天狐大人饒命!”“貧道願為大人效犬馬之勞!”“從今日起,小人就是天狐大人最忠誠的奴僕,您讓我往東,我不敢往西,您讓我上房,我不敢下地。x4~00txt.$c~om”“……”這些人中,有魔門高手,也有正道天驕,此刻全都拋棄了所謂的尊嚴和立場,跪得一個比一個快,一個比一個虔誠。活著,比甚麼都重要。但也有人沒有跪。馬格西沒有跪,吳棉沒有跪,孫嵐幽沒有跪,孟晚沒有跪。 還有一百多來自各大勢力的天驕,雖然臉色蒼白,渾身顫抖,卻依然咬牙站著。至於吳北良——他正蹲在地上,一塊一塊地撿那些金球碎裂後凝成的金晶碎片。是的,碎裂的金球凝成了一塊塊金晶,散落滿地。這可比遍地黃金還誘人。放著這麼多金晶不撿,純純暴殄天物,會遭雷劈的。反正炎獸都噶了,他可以隨便撿,不會遭受攻擊。他撿得可認真了,彷彿完全沒注意到有一頭主宰級的化形上古妖獸正站在不遠處。九尾天狐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對於那些奴顏媚骨的傢伙,白捷只覺得噁心和好笑,這些沒骨頭的人族,哪裡配做他九尾天狐的奴僕。他任由那些人跪在原地,緩步走向吳北良,每一步都彷彿踏在眾人心尖上。“別人要麼跪地求饒,要麼強撐著站直,唯獨你,在撿這些破爛,”他在吳北良面前停下,居高臨下地看著他,“你不怕本座?”吳北良頭也不抬,手上動作不停:“首先呢,這些不是破爛兒,而是價值不菲的金晶,我在農村長大,自小窮困潦倒,最看不得鋪張浪費。我的人生格言是,每天不撿錢就算丟,眼下這麼多金晶,你們都不撿,我撿一撿怎麼了?至於你的問題,我的答案是,我為何要怕自己的朋友呢?”九尾天狐一怔,才想起自己為了坑地方,順勢而為說了一句‘如你所願,我的朋友’。“哈哈哈哈!有意思,你很聰明!”吳北良飛快撿著金晶碎片,嘴上敷衍道:“捷哥過獎了,其實我最出眾的,是顏值,眾所周知,我是大荒第一美男子!”九尾天狐問其它人:“你們都知道他是大荒第一美男子?”眾人紛紛搖頭:“不知道。”“沒聽說過。”“沒這回事兒。”“我只知道他是大荒第一奸商。”“大荒只有大荒留芳譜上記載了各大美女排名,從未有記載男子容貌的權威文獻,所以,他這大荒第一美男子之名,就是自吹自擂。”九尾天狐嘴角噙笑,看向吳北良:“你怎麼說?”吳北良聳聳肩:“你看他們一個個,長得歪瓜裂棗的,當然對英俊不凡、仙姿佚貌的我羨慕嫉妒恨,我就是大荒第一美男子,不接受反駁。”“是嗎,那你覺得,你與我,孰美?”吳北良毫不猶豫:“當然是捷哥更美!見到捷哥之前,我以為我大荒第一美男子的美名至少一萬年無人撼動,見了捷哥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才是大荒第一帥,帥得喪心病狂,帥得披星戴月,帥得天怒人怨!我想,把你封印在金球中的人,定是嫉妒你的容貌。”狗無良這馬屁拍的,直接把九尾天狐哄成了翹嘴,他不置可否道:“你叫甚麼名字?”“捷哥,我叫吳北良,魏蜀吳的吳,一路向北的北,神筆馬良的良。”白捷腦門上冒出一個問號:“魏蜀吳是甚麼?神筆馬良又是誰?”吳北良臉上浮現一抹茫然,他都沒想到自己會這麼介紹。他隨口瞎掰:“魏蜀吳是魏家屯賣烤薯的小販,姓吳,烤的紅薯特別好吃,人送外號魏薯吳,神筆馬良是大荒一名沒啥名聲的散修,他最著名的法寶是一隻筆,他隨身攜帶畫卷,都是沒有眼睛的妖獸,當他遇到危險,就會用筆給妖獸點睛。點睛之後,妖獸便活了過來,成為他的戰獸,為他作戰。”白捷恍然:“原來如此。朋友你告訴我,這些人想要當我的奴僕,我是收了他們,還是殺了他們?”小說集為廣大書友們提供好看的網路小說全文免費線上閱讀,如果您喜歡本站,請分享給更多的書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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