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綏的《愛格的孩子》這個任務, 暫時畫上了句號,但別的任務還在繼續。陳添最喜歡《遙遠傳說》的其中一點,就是這個遊戲裡的聯動設定。
很顯然, 此次國王出行是由奧古斯汀觸發的, 路易十四與他的碰面絕不是偶然。但正因為路易十四出巡, 暗中潛伏著的反抗組織成員看見了, 便臨時組織了刺殺。
反抗陣營的玩家們接到任務,選擇在月隱城外動手。
路易十四是終極大boss, 玩家們肯定是打不過的, 但這種刺殺任務, 參與就有獎勵。而且那可是刺殺路易十四啊, 就算不成功,也得去湊個熱鬧。
陳添和殷綏也去湊熱鬧了, 架著馬車來到城外, 恰好碰上刺殺現場, 看得津津有味。陳添還臨時支起了攤,賣點酒水和雜貨。
程錦宏也去了, 剛才在集市的時候人太多了, 他沒找著機會跟陳添說話,後來乾脆就沒上前。他想起陳添說要搬家的事情, 於是暗中觀察,想看看silver對陳添到底好不好。
看了半小時,他既欣喜又惆悵地下線去,剛摘下游戲頭盔呢, 就看到舍友一張大臉湊在眼前,仔細看,下巴上還有顆痘——熬夜熬出來的。
“你嚇死我了!”程錦宏一個殭屍挺身從床上坐起。
“怎麼了呢?你是對哥這張帥臉有甚麼意見嗎?”舍友頗為自戀地抹了把臉。
“去。”程錦宏從床上爬下去, 跑進浴室洗了把臉清醒一下,好繼續讀書。可出來剛坐到書桌前呢,其他三個舍友便過來把他團團圍住。
“老實交代,你是不是在遊戲裡談戀愛了?”
“背書都不背了,昨晚還熬夜打遊戲,一看就有貓膩。”
“說,遊戲裡是不是有美女!”
程錦宏巨冤,他那是談戀愛嗎?那叫旁觀他人談戀愛。
“噯,你還不承認了?”
“你以前打遊戲也沒那麼積極啊。”
“隔壁宿舍也有人在玩,前兩天上大課的時候,我還聽他們那邊在說甚麼逆子、甚麼silver,還有那甚麼S不S的,聽起來怪不吉利的……裡頭好像還有個人ID跟你差不多,是不是你啊?”
遊戲ID跟微信ID同名的弊端就在於此。
程錦宏連忙否認,打著哈哈掩蓋過去。舍友們不疑有他,因為程錦宏聲名在外,多麼熱心多麼善良的一個人,會扶老奶奶過馬路的那種,每天都覺得他胸前有紅領巾在飄。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是別人口中那個打家劫舍、無惡不作的歹毒團體的一員?
他們這麼一說,程錦宏更不能承認了。
仔細想想,他們SS的名聲甚麼時候變成這樣了?更準確地說,人見人愛的陳甜甜甚麼時候在成為叛逃逆子的路上一去不復返了?
好像就是從遇見silver開始的。
男人,果然是萬惡之源。
但其實打心底裡,程錦宏對陳添能開始新生活還是感到開心的。陳添聰明著呢,不會隨意被人騙走,既然他願意搬去跟殷綏住,說明他們感情確實好。
懷著這樣的心情,程錦宏給陳添挑起了生日禮物。想著搬家也是件大事,到時候說不定要讓他過去玩,那上門也得帶禮物吧?
要不乾脆在校門口水果店買一點蘋果好了……
這樣會不會太寒磣?顯得不那麼鄭重。
程錦宏又想起他爸媽看的那些宮鬥宅鬥劇來著,他這樣,也算是陳添唯一的孃家人了吧?這第一次上門……
越想,程錦宏的思緒跑得越遠,最後只能感嘆一聲:人情往來比學醫更難。
時間眨眼而逝,很快就到了陳添搬家的這一天。
陳添的生日在1月21號,他說要跟殷綏一起做蛋糕,那就選在20號搬家。他的東西不多,早前已經一點一點螞蟻搬家似地往殷綏家裡搬了不少東西,這會兒就剩一個行李箱的衣物,還有裝在玻璃缸裡的尼古拉斯。
殷綏親自開車來接他,看到他那麼少的行李,問:“就這些了?”
陳添想了想,把玻璃缸往他懷裡一塞,又蹬蹬蹬跑進房裡,抱了自己的枕頭出來。那是個黃色的大芒果造型的枕頭,裡頭還有決明子,花了陳添好幾百塊錢呢。
他拍拍枕頭,跟殷綏說:“我把這個一起帶過去。”
殷綏當然沒有意見,只是挑了挑眉。
陳添眯起眼睛,釋放出危險光芒,“你嫌棄我的枕頭???”
嫌棄我的枕頭就是嫌棄我。
“是我的錯。”殷綏今日的脾氣格外好,嘴角還帶著笑,解釋道:“我剛買了新的,忘記跟你商量了。”
“那你下次不能忘記了。”陳添在這方面是一點不矯情,有了新枕頭他也就不帶著舊的了,回房間把它放好,再出門時,又依依不捨地回頭看了一眼。
房間還是那個房間,十幾歲時是這樣,二十幾歲還是這樣,家裡的人隨著時間一個個離開,可所有陳設還跟原來一樣,沒有大動。
如今他也要走了。
陽光從窗簾的縫隙裡照進來,塵埃在空中緩慢流動。陳添眨巴眨巴眼,覺得那塵埃好像也是很多年前的模樣,從來沒有變過。
變的只是人。
其實陳添並不喜歡芒果,他吃芒果會有點過敏,但是媽媽很喜歡。面對滿屋寂靜,陳添張了張嘴,卻沒有說出甚麼話來。
“咔噠”一聲,房門上鎖,一切舊日也就此塵封。
轉過頭時,陳添的臉上已經揚起了笑容,拉著殷綏催促:“走吧走吧,我都餓了。今天晚上程錦宏來吃飯,中午我們就在外面吃好不好?小區外面那家飯館我常去,今天我請客……”
今天正好週末,程錦宏說要來幫忙搬家。但陳添就那麼點東西,也沒甚麼好搬的,就趁這個機會讓他過來吃飯,順便認認門。
小區外面的那家小飯館,是陳添常去的那家,老闆見到陳添還頗為驚喜,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幾眼,像個長輩似地說:“嗯,沒瘦。”
陳添自從有了男朋友之後,吃飯再也不用愁,也就很久沒來吃飯或者點外賣了。這是家老店,老闆也算是看著陳添長大的,知道他家的情況。見他許久不來,還有點擔心,現在看到他不僅沒瘦還胖了點,自然開心。
“那是。蔡叔,還是老樣子,再加兩個您的拿手好菜。我今天特地帶著朋友來呢,多放幾塊肉哈。”陳添笑得沒心沒肺,臉皮還厚。
蔡叔在後廚炒菜,他就探著個頭在那邊跟他嘮嗑。小店裡客人不多,店也不大,嘰嘰喳喳都是他和鍋鏟的聲音。
殷綏就坐在位置上看,聽他說起要搬家的事情,再聊到蔡叔的兒子明年考大學的問題,有他在,就不用擔心冷場。你絲毫不懷疑他的真誠,跟他打過交道的人,也很少有不喜歡他的。
可就是這樣的人,身邊真正算得上朋友的卻只有程錦宏一個,甚至不如殷綏自己。
這樣的陳添讓殷綏偶爾會有一絲留不住他的錯覺,就好像大海中的兩葉孤舟,不知哪一個浪頭來,就會把他們拍散。
殷綏急著把他綁在自己身邊,不得不說還是某種私慾在作祟。
吃完午飯回去的路上,殷綏又帶著陳添去了趟菜市場,買好了晚上要用的菜。殷綏挑菜,陳添砍價,完美搭檔,縱橫菜場。
拎著菜從菜市場出來的時候,陳添還洋洋得意,“帶我來果然是正確的吧?一看你就不會砍價。”
殷綏替陳添開了車門,抬手搭在門框上,問:“那有勞你下次再陪我來?”
陳添坐上車,矜持道:“下次再說吧,看你表現。”
如果讓陳添自己過日子,他是絕不可能出來買菜的,太麻煩了。他跟殷綏之間,不論是形象還是氣質,怎麼看,他都像更會過日子的那個,其實情況完全相反。砍價也不過是交際能力的一種體現。
等回到家,開始收拾行李、準備晚餐時,陳添確定以及肯定,他這是找了個田螺先生。
“我那些垃圾呢?那麼大一堆垃圾呢?”陳添收拾完行李,剛要出來打掃被他造得一團亂的客廳,就發現客廳已經整潔如新,比魔法更魔法。
這讓陳添手裡的掃帚,瞬間無用武之地。
說時遲那時快,一個掃地機器人從茶几下邊鑽了出來,繞著陳添的腳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清潔。陳添靈活地跳過它,跑進廚房,“客廳你都掃完了?”
殷綏正在備菜,聞言應了一聲,卻沒有停下手上的動作。
陳添踢踢踏踏地拖著拖鞋走過去,“你真有潔癖啊?”
薛定諤的貓,從箱子裡跑出來了嗎?
“是啊。”殷綏見他滿臉驚訝,面上雲淡風輕的,卻在餘光瞥見他的手時,故意把他手抓過來,放在水龍頭下細緻地清洗,“手髒了。”
殷綏的動作不可謂不溫柔,可陳添都多大的人了,哪還能讓別人幫他洗手?
陳添想收手,手指卻被殷綏扣住,他從小到大都沒那麼細緻得洗過手,還是別人幫他洗的。水是涼的,可掌心是燙的,陌生的觸感撩撥著敏感的神經,鬧了個大紅臉,腦子也不活絡了。
不知何時,他就被蠱惑著靠在洗手池邊,跟殷綏接吻。手胡亂地撐在水池邊,掃落了一顆紅彤彤的番茄。
番茄落地,飽滿的果肉裂開來,弄髒了地磚,殷綏的潔癖卻又開始失效。
作者有話要說:開始同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