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喲,不要太牛逼呀!”
“頂呱呱!”
在旁人的起鬨聲中,梅志超接下了兩張免費卡。
要知道這兩張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跟錢無關,只要是對梅志超交誼舞水平的超強認可。
同時也證明滬城人的精明。
要知道,在絕大部分人,都還不太會跳舞廳舞,更別說國際標準舞的時代,如果梅志超天天帶著舞伴來跳舞,那得為舞廳招攬多少舞友?
不說成為他的舞伴,哪怕是看他跳舞也是一種享受,而且還可以偷偷地學。
舞廳裡的男伴們,有的朝梅志超投來崇拜和欣賞的目光,更多的是羨慕嫉妒恨。
曹玲這時悄聲對梅志超說道:“哎,想辦法把那個洋妞泡到手!要是把她娶回海城,你可就真的光宗耀祖了!”
梅志超未可置否地笑了笑,心想:曹玲這時怎麼了,是對薛欣怡有籌碼,怎麼見一個女人,就慫恿我上去泡?
又或者她就象珍妮說自己那樣,曹玲就是希望我變成一個花花公子,然後就會大膽地去泡她?
這時舞廳裡響起了探戈舞曲《卡門》。
探戈比維也納華爾茲更難跳了,除了基本的步伐之外,整個套路更需要男女舞伴的長期配合,彼此熟悉對方的肢體語言,才能配合得天衣無縫。
舞廳舞探戈就非常難跳,一般在舞廳裡,大家都把探戈舞曲當成慢四步或者中四步跳,更別說國標探戈了。
再加上前有兩對外國人風光無限,後又有梅志超和珍妮燃爆全場,現在大家除了看他們6個人,誰還好意思厚著臉皮下舞池?
尤其是許多女伴,她們既想被梅志超邀請,又怕被他邀請。
在大家看來,被梅志超邀絕對是一種榮耀。
因為接受他的邀請,就說明要麼自己長得好,要麼自己的舞跳的好。
雖然舞廳裡漂亮的女孩子不少,但幾乎沒有一個人,敢說自己比珍妮長得好,更沒有一個人敢說自己的舞,跳得比珍妮好。
這個時候被梅志超邀請下舞池,絕對是眾目睽睽,目光焦點,跳的不好,或者長得不好,無疑都將會成為一種笑話。
那兩對外國的舞伴又開始進入舞池,他們的探戈跳的好像只有其形,沒有其神,而且跳的好像是舞廳探戈舞,沒有敢嘗試國標探戈。
即便如此,所有人的目光依然關注著他們。
很多人還是第1次看見有人跳探戈。
曹玲悄聲問梅志超:“你會跳探戈嗎?”
梅志超朝她點了點頭,問道:“你也會嗎?要不我請你……”
“別鬧!”曹玲臉蛋一紅,更加壓低聲音說道:“那個洋妞過來了!”
梅志超回頭一看,珍妮正邁著大步穿越舞池,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緊接著,又有許多人把目光轉向梅志超。
傻瓜都能看出,珍妮這是準備主動邀請梅志超跳舞。
這也算是打破了滬城人的習慣。
因為在舞廳裡,通常只有男伴邀請女伴。
就算是互相熟悉的,女伴也只會暗地裡邀請男伴。
眾目睽睽之下,珍妮主動走向梅志超,這讓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議。
尤其是那些女伴,心想:這要是梅志超拒絕她,換成自己,還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
就算沒有地縫,舞廳的窗子可都是開著的!
梅志超見狀,不僅不可能拒絕,反倒是起身迎了過去。
如果說剛剛跟她跳舞,是為了滅滅她同伴的威風,那麼這次主動迎上去,就是為了表示友好和禮節。
當梅志超走到珍妮面前時,珍妮笑道:“你不請我,我就只好請你了。”
梅志超禮貌地笑了笑,立即帶著她起舞。
他們跳的是國標探戈,每一次邁步和回頭,都是乾淨利落,鏗鏘有力,一下子秒殺了珍妮的兩對朋友。
沒一會,珍妮的兩對朋友,有點不好意思地下場。
相比之下,梅志超和珍妮的舞技,明顯高出他們一籌,這次算是真正地“掃場子”了。
珍妮忽然問道:“你好像不太愛說話?”
梅志超解釋道:“今天好像太顯眼了,本來就眾目睽睽,如果再有說有笑的話,會被別人誤以為太過囂張。”
“你們中國人好像都是這樣,特別在意別人的評價,尤其是外國人的評價,平時要想讚美一件甚麼東西好的話,最後一定會帶上一句‘連外國人都說好’!”
梅志超苦苦一笑,沒有接腔。
何止是80年代,即便是到了後世,國家成為了全世界的第二大經濟體,所有產品都步入世界一流的行列。
可我們的廣告,卻總是說某某東西在境外上市了,某某東西獲得了歐洲的甚麼認證?
在國內賣貨,難道不是國家認證最可靠嗎?
還有一些抖音廣告,動不動就是某東西造福了許多老外,國人目前卻不知道,言下之意還是連外國人都說好,國人還有甚麼好說的?
放在過去被西方列強欺壓的時候,我們甚至連主權都沒有,許多方面也確實不如人家,甚至還冒出了許多假洋鬼子。
如果說那個時候,因為貧窮和落後還可以理解的話,那麼在後世迅猛發展和繁榮之後,還有一些人總是說外國怎麼樣,外國人怎麼樣,就真的讓人匪夷所思了。
“對不起呀,”看到梅志超臉色不太好看,珍妮抱歉道:“我可不是故意在傷害你的自尊心,僅僅只是實話實說而已。其實貴國有很多東西比外國好,僅僅是經濟發展有些欠缺,可許多人卻全盤否定,讓我這個愛好貴國文化的人,都感到尷尬和不可思議。”
梅志超笑道:“你要是在我國待的時間長了,你會更加喜歡我們的國家。”
“還有人,對嗎?”
梅志超笑而不語。
珍妮又問道:“你的英語講得這麼好,是不是打算到A國去留學呀?只要你願意,剩下來的事就交給我。不管你是讀高中還是大學,我隨時隨地都可以幫你弄到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