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愛他了他最愛你
作者:一節藕
文案:
周時軻是傅斯冕最忠誠的追隨者,從高中到大學畢業,一直都是
大家都知道,傅二身後那個白白嫩嫩的乖仔仔,是他養的
周時軻並不乖,他只是怕傅斯冕不喜歡,該戒的都戒了,該學的都去學
壓死駱駝有無數根稻草
傅斯冕小竹馬看上了周時軻手上的戒指,周時軻不想給,傅斯冕就摸了摸他的頭髮,溫柔無比,“乖,一枚戒指而已,我再買給你。”
周時軻把戒指摘下來,轉身就走
周時軻消失了,傅斯冕依舊風輕雲淡的談生意,眾人皆稱讚傅二有傅老爺子當年的風範
再見到周時軻的時候,周時軻手腕上有紋身,抽菸的姿勢無比熟練,在酒吧被人眾星捧月的捧著
傅斯冕旁邊的兄弟是後來,低語道,“是周家老三,頑劣不堪得很,甚麼都敢玩。”
頑劣不堪?傅斯冕還記得當年周時軻一身白襯衣黑色長褲乖巧的站在自己面前,“學長,我叫周時軻,我喜歡你。”
沒人比周時軻乖了
但現在周時軻是周家老三
周時軻被拎到車裡,傅斯冕給他遞了杯奶茶,周時軻看都沒看,一巴掌甩開,“我不愛喝甜的。”
傅斯冕也不生氣,“好,不喝。”
傅斯冕湊過來吻周時軻,周時軻順從的被他吻,然後笑了,“傅斯冕,我吻過好多人,小明星小網紅,你不嫌髒?”
傅斯冕緩緩放開周時軻,他摸了摸周時軻的頭髮,一如以前,溫柔,也冷淡,“不髒。”
“但是,很遺憾呢,我情願跟十八線小野模接吻,也不願意跟傅先生,我喜歡他們,但我不喜歡傅先生啊。”
在江城呼風喚雨的傅家,出了個大事,已經是繼承人的傅二,忽然發了瘋著了魔的要去北城開公司,他說一不二,帶著自己的班子去了,北城一時間動盪起來
傅斯冕這次涉足的,是他自己從未想要去了解和發展——娛樂行業
傅斯冕給周時軻發訊息,“你喜歡甚麼樣的,可以自己過來挑。”
卑微得可以
1追妻火葬場,狗血(輕輕
3雙初戀,不平等戀愛關係,非by
不換攻,1v1,he
火葬場力道大
(待補充)
以上,不喜勿入哦,入了不要罵我哦
4殺千刀的攻v頑劣小少爺受
內容標籤: 情有獨鍾 破鏡重圓 天之驕子 相愛相殺
搜尋關鍵字:主角:周時軻,傅斯冕 ┃ 配角:下一本《我的綠茶男友》 ┃ 其它:
一句話簡介:追妻火葬場
立意:即使生活充滿坎坷也要積極向上滿懷希望
vip強推獎章
從校園時期便在一起的周時軻和傅斯冕,同樣都是天之驕子,卻秉持著不同的戀愛觀點,時間越長,兩人由於戀愛觀點的不同矛盾逐漸累積最後爆發,周時軻心灰意冷回到老家,傅斯冕後知後覺,在意識到自己錯誤之後前去道歉挽回,卻遭到拒絕,在挽回的過程中,傅斯冕接受了一切周時軻的情緒反撲,最終,兩人冰釋前嫌,以嶄新的人格與姿態選擇重新開始。該文講述了一段感情從破碎到重圓的過程,主角敢愛敢恨,付出不求回報,卻知道及時止損,該文情緒表達細膩,人物塑造立體豐滿,文筆自然流暢,是一部值得一看的感情流小說。
第1章
“阿軻,‘沒緣分’新開了一家酒吧,來玩啊!”
“不去,我哥出差回來了。”
“嘖,你就秀吧。”
暴雨如注,周時軻開車回到住的小區,雨氣在車庫裡瀰漫過後留下一身的寒意,車庫裡的燈前幾天懷裡,報修過後師傅一直沒時
間過來,周時軻開啟手機上的手電筒,按下電梯。
周時軻一隻手拿著鑰匙開門,一隻手抱著一堆最近新寫出來的曲子,雖然都是草稿。
這裡是江城的富人區,隔音效果做得頂好,客廳裡安靜得過分,燈沒開,只能藉助外面的隱隱的天光看清沙發上的人影。
跟周時軻早上去公司時的味道不一樣,客廳裡現在有一股很清淡的柑橘的香氣。
是傅斯冕身上的味道。
周時軻把鑰匙和草稿丟下,踢了鞋子就撲到沙發上的人的懷裡,用頭使勁蹭對方的頸窩,“你回來怎麼沒和我說一聲?”
“哥,我好想你。”
周時軻表達愛意從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直白又熱烈,這也是傅斯冕一直和他在一起的一個理由。
見多了戴著面具的,就尤為喜歡周時軻的單純和天真。
男人抬手摸了摸周時軻的頭髮,伸手掐著周時軻的下巴抬起來吻了上去,淺淡的柑橘香氣瞬間衝散了周時軻身上的寒氣。
周時軻主動地伸手攀著傅斯冕的肩膀,仰起頭回吻。
傅斯冕的氣息灼熱,燙得周時軻腿軟腰軟,窗外天際一道閃電由遠及近砍過來,客廳裡驟然明亮了一瞬間。
驚醒了周時軻。
“對了,你吃飯了沒有?”周時軻從傅斯冕身上下來,翻身下了沙發,跑去廚房,“啪”地一聲開啟燈,在冰箱裡找著甚麼。
傅斯冕看著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開旁邊小茶几的檯燈,“吃過了。”
周時軻動作頓住,抱著一盒水果從廚房裡出來,有些不滿,“你為甚麼吃過了?”
傅斯冕笑了一聲,“我餓了啊。”
“好吧。”
“哥,我們組合裡的新來的好像不太喜歡我。”周時軻抱著枕頭坐在傅斯冕旁邊,看著傅斯冕又開始處理工作,嘆了口氣,“他說我寫的歌沒有深度。”
“他說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語氣淺淡。
“嗯,我寫的歌真的很難聽嗎?”周時軻用頭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聲問道。
“重要嗎?”傅斯冕側頭瞥了周時軻一眼,“只要你寫,我就給你出,誰寫得比你好,我就把它買下來署你的名字。”
周時軻心裡緊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來這種事,可是……
“哥,你聽過我寫的歌嗎?”周時軻故意問道。
“聽過。”傅斯冕合上電腦,側頭看向周時軻。
周時軻手指在沙發皮子上抓了抓。
對方傾身吻了過來,手順著衣服下襬探進去,捏了捏周時軻腰上的肉,“又瘦了?”
傅斯冕這麼主動,周時軻頓時甚麼都拋到了腦後,他靠在沙發上,一副任君採擷的模樣,“可能是太想哥了吧。”
男生被壓在沙發上,他比傅斯冕小兩歲,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過剛剛畢業,傅斯冕在生意場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換盞虛與委蛇,他只需要發愁吉他的琴絃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寫的詞好像也不太好。
他吃的住的,從由表叔提供,變成了由傅斯冕提供。
周時軻是被傅斯冕嬌養著的小孩兒。
兩人都年輕,身體扛得住各種弄,但周時軻不是很能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