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著急,你著急就該把這些事都撇到一邊,接待嘛,不去接待便如何,大不了被穿小鞋,表妹只有一個。
我只好點頭說:“好吧。”
她說:“你記得帶上手機,保持聯絡,到了龍門龍口公丨安丨局,你給這個人打電話,姓陳的警官,他會安排人來幫忙。夏拉走的時間,過去的時間,幾點的動車票,去的甚麼車展,入住酒店的資料,幾點不見了,打電話不通,都詳細的記錄在這裡。”
她給我一張詳細的夏拉失蹤當天的詳細行程單給我:“張帆,康姐拜託你了。”
我拿著看了看,說:“好吧。”
她催我道:“那現在快去吧。”
我拿了一下東西,然後出門,出門時,她快速走過來,給我一沓錢:“我差點忘了。”
我急忙拒絕:“不不不,康姐,我不能要。”
她說:“你必須拿著,你路上要花錢,你到了那裡,你還要請他們吃飯,給他們一人一個一千的紅包吧。求人幫忙說話謙虛一點,麻煩讓他們努力一點,儘量快點找到夏拉,我今天也不知道怎麼了,心跳的很不規律,胸口悶,我生怕夏拉出甚麼事了。”
看得出來,她是真的慌了擔心了。
我拿過了錢,兩萬塊。
我放好錢,說:“你等我訊息吧。我會努力的。”
她不放心的叮囑:“張帆,到了那裡,先請他們吃飯,給紅包,一定要拜託他們早點找到夏拉。麻煩你了啊。”
“是,指導員。”
康雪讓監區長給門衛處打了個電話,就能出去了。
我出去拿了手機後,趕到高鐵站買了一張去龍門的票。
到了龍門,打的到了龍口公丨安丨局,照著康雪給我的電話打了過去,那個警官說給我安排了三個人,幫我找夏拉。
掛了電話,康雪打了電話過來,問道:“到了嗎?”
我說:“到了,到了警察局。”
她說:“聯絡上陳警官了嗎?”
我說:“聯絡了,他說安排人來了,三位幹警過來幫忙。”
她叮囑說:“記得先請他們吃飯,隨便吃一些就好,吃完趕緊辦事。吃飯的時候,給紅包給其中一人就行了,給帶頭的,你看誰帶頭,叫他出來一旁,偷偷的給他三個紅包,記得要用信封或者紙張裝好,一人一千,不能少。他不要也一定要給,你就說是見面禮,謝謝他們幫忙,事情如果辦成了,再封給他們一人一千。你趕緊去辦事吧啊,一定要找到夏拉。”
“是,指導員。”
康雪確實夠慌亂了,從來沒發現她會那麼慌亂,愛之深。
表姐妹情深,如同我和賀蘭婷表姐弟情深,哈哈,開個玩笑。
夏拉不見,這麼大個人能怎麼不見,看新聞有說甚麼女大學生被黑車司機綁架性虐甚麼的。
之前就有一個案件,一名黑車司機,在火車站主動搭訕,以騎電動車送女生去汽車客站為名將其騙至住處,對其實施捆綁、堵嘴、毆打、恐嚇、**,並利用性藥品和*工具對金某實施虐待。被綁架後的女生趁嫌疑人不備,使用嫌疑人手機給自己親人發了一個簡訊。隨後親人報警,警察破獲了這起案件。
可現在的情況是,首先,夏拉是和泡泡一起的,她們是兩個人,她們經常和各行各業的人打交道,不至於那麼蠢吧,再者,我很奇怪康雪為何如此慌張,沒有跡象表明找不到夏拉就是被人綁失蹤怎麼了,難道說康雪懷疑夏拉是被自己仇家給綁了嗎?
康雪那人得罪的人應該不少,這也很難說。
如果真有仇家找上門,那對付這麼兩個弱不禁風的女生,實在容易。我和謝丹陽還練過,不照樣兩下就被控制了。
只是,夏拉會幫康雪得罪人?夏拉那樣看起來甚是缺心眼的女孩,康雪派她去幹這些,是去搞砸的吧。
一會兒後,來了三位警察,帶頭的是孟警官,我們一一打過招呼。
然後我提出請他們吃飯,但他們得到了上級領導的吩咐,先要辦事。
其實大家都不餓,吃飯就是請吃飯,是個形式。
我給三位警察發了煙,然後叫孟警官到旁邊來,塞紅包。
一番推搡再三推辭後,孟警官無奈的放進口袋:“這樣子我們就不好意思了,這事是我們該做的事。”
我說,“孟警官,咱們不要客氣了,那就開始吧。”
我拿出康雪提供的夏拉的行程線索資料給孟警官三人。
三人看過後,研究了一下,發現夏拉和泡泡是在去酒店的路上消失的。
就是她們確認接了活動後,來到了龍門,還沒去車展,車展是第二天一早,而她們是當天晚上就失蹤。
為此,車展方因找不到人,還罵了中介。
康雪也找了中介,中介也納悶,他們平時接各個模特活動的活兒,從來沒有過這種情況,當然有請假,可如現在般,明早就要車展,而今天晚上就不見人影的情況沒遇到過,讓車展方和中介方都鬱悶的是,他們那天一早才知道泡泡夏拉失蹤了,找人頂替的都找不到,那天負責聯絡的車展方和中介都被車行的經理罵的狗血淋頭。
我們就按著夏拉泡泡消失的時間段來查詢。
警察就是警察,他們有權,可以要求車站方提供影片資料。
到了車站,讓車站提供了影片,康雪提供夏拉和泡泡坐車班次的時間,查詢那趟車到站後的時間點的影片錄影。在影片錄影前,我是看了一個多小時,幾乎看瞎了眼睛,才找到了夏拉和泡泡的人影。
我總算明白了康雪為何非我不可了。
除了我的管教身份比較適合和警察們打交道之外,還有就是我和夏拉泡泡都認識,而且我還和康雪可以隨時聯絡。
其實康雪親自來會更好,我真是無語。
甚麼接待活動,換成是我,那也是表妹的失蹤事件比較重要。
不說親姐妹,哪怕就是我的假表姐賀蘭婷,她失蹤了我也會先衝去找她,甚麼參加接待活動的我才不管。
找出了兩人的身影,影片錄影顯示,夏拉泡泡兩人拉著一個小行李箱,像空姐那種小行李箱,出了車站口。
接著,她們上了一輛計程車,放大了看,看清清楚楚計程車的車牌號。
孟警官聯絡計程車公司,聯絡到了該車牌的那天當班的司機。
該司機表示,沒有任何的印象,他那天在那個時間段,來回火車站跑了五六趟,哪還記得哪兩個姑娘,還去甚麼賽格酒店。
孟警官三人商量了一下,先去賽格酒店。
去了賽格酒店,在到了賽格酒店的時候,司機讓我們就在路邊過馬路,過人行天橋,對面就是賽格酒店。
到了賽格酒店,警官出示證件,然後提取資料,卻沒有夏拉的登記入住資訊,房是預訂好了的,預訂的人就是夏拉,可沒有入住,錢也給了。
我們就讓賽格酒店提供門前的影片資料。
看了好久,也沒有發現那輛計程車到門口停下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