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了一支菸,看著他們。
李洋洋說:“當然是好姐妹,小玲,你談戀愛我從來沒有說過你甚麼,可是我談戀愛,你為甚麼要說我。”
“我這是為你好啊洋洋,你看我談的,都是甚麼身份,你看你談的,難道你就願意捨得開雲,跟了這麼個男的嗎?他有甚麼好的呢?開雲條件那麼好,那麼多女孩子巴不得,可是你。”
李洋洋打斷林小玲的話:“小玲別再說了,我知道開雲哥條件好,可是我喜歡張帆。”
“洋洋,你聽不聽我的話了,你跟著這個男的會不幸福,他是農村的,家裡也沒錢,你知道嗎。我一個同學的姐妹,嫁了農村一個沒錢的人家,沒有聘禮彩禮,車子也是女方出,連生孩子的錢,都是自己出,男的家裡兩個老人也不照顧她和小孩子。男的結婚後就經常開著這個車子出去玩,洋洋,條件對等很重要!”林小玲看來是不拆開我們誓不罷休了。
我本來開始很生氣,甚至想跟他們打一架,或者給林小玲一巴掌的,但後面想想,沒必要,他們是為了李洋洋好嘛。再說,我打了他們,只會給李洋洋留下一個我氣量狹小的形象,我走到了一邊,抽菸,也不聽他們說話,隨便吧,我不想去說服誰。
從心理學上來說,沒有說服的說法,只有自己想通了的說法。
以不爭為爭,才是最狠的招式。
而且在男女感情中,見過很多男的試圖說服一個女孩子跟自己,貶低對方抬高自己,各種方法,但很可惜,透過這種方法使女孩子放棄另外那個男的,很難很難,這種想要透過說服女孩子的方法大多隻有一個結果:讓女孩子覺得你有危機感,覺得你沒有了自信,特別像我這樣的,李洋洋更會同情我,只能把李洋洋推到我這一邊。
林小玲勸著李洋洋,估計是那三個男的是甚麼開雲的朋友們,剛好看到李洋洋和我在這裡,就給開雲打了電話,開雲也給了李洋洋閨蜜林小玲打了電話,於是大家聚在了一起。
叫開雲的走過來,站在我面前,那三個他朋友也上來,開雲對他們說:“你們在那邊等我一下吧。”
他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支菸遞給我:“我叫開雲。”
我掏出了我自己的煙,說:“我叫張帆。”
“我知道你。”
“榮幸。”我回復他。
“你覺得,你能給李洋洋帶來幸福嗎?”他開口就是直接開門見山。
“如果說物質,肯定是沒你能那樣給她帶來幸福,只不過對很多人來說,幸福是心裡的感覺,跟物質沒關心。”
“好像你和李洋洋的爸爸聊過天了是吧?”他在刻意提醒我李洋洋爸爸和我達成的協議。
我說:“是,不過當時我說如果李洋洋找我的話,那我也沒辦法。我知道我不能給李洋洋帶來物質方面的豐富,我也希望她能幸福。”
“我替她謝謝你。”
我心裡湧起一陣反感,替她謝謝你,代表嗎,她讓你代表她了嗎。
“你可以走了。”他說。
“如果我不走呢?”我為甚麼要聽你的。
“隨便你,可你不要忘了,你既然拿了錢,就應該會做事,不然有些後果,你承受不起。”他威脅我說。
的確,我拿了錢,就應該做事,我已經答應了李洋洋爸爸,就算李洋洋找我,我也不應該和李洋洋肆無忌憚的出來這麼玩。
而且,他們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人,在x國這裡大家也都知道,有背景有身份意味著甚麼。
“好吧。但我想跟李洋洋說幾句話。”
“這個可以。”
他們讓李洋洋過來,李洋洋委屈的看著我,問我:“他和你說了甚麼,是不是要打你。”
“洋洋,你看今天無論怎麼樣,我們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下次好嗎。”我說。
“對不起張帆哥哥。”她又開始哭了。
“別哭,沒甚麼的,你跟他們回去吧。”我想,洋洋的爸爸媽媽也都是支援林小玲和甚麼開雲哥這麼做的。
“你不生氣嗎?”
“他們都是愛你的人,而且你爸爸媽媽也希望你不要和我在一起。行了洋洋,我也不想惹麻煩,你回去也好好想想,我也好好想想,如果做不通家人的工作,我想你要和我在一起,很難,很難。”
她眼淚往下掉。
我笑了笑說:“走了別哭了!再見。”
轉身我走了。
下電梯的時候我看了他們一眼,李洋洋低著頭哭著,旁邊的人勸著。
這,就是人生。?絲無奈而又現實到殘酷的人生。
再也沒甚麼心情做其他事情,我買了一些東西,回了監獄。
回到監獄外環外的那個公交站,下車後往監獄裡走。
當我離得監獄遠遠的時候,看見遠遠的有個男的從監獄門口出來,穿的不是制服,不是監獄的人,可能是來探監的。
可是我突然想到,這個點怎麼還有探監的啊?
天都快黑了。
也許是因事探監停留在監獄裡,也可能是因為監獄有親戚。
他進了監獄圍牆外的那個小賣部,我原本就想買幾個打火機,也就進去了。
“老闆,來一包紅塔。”那個男的三十左右,比我大幾歲,遞給小賣部老闆一百塊。
看得出一臉邪相,點上煙,叼著煙更是像,脖子戴著金鍊子,手臂上有紋身,拿著手機在按著。
那老闆在找錢,我就在等,金鍊子拿出一部手機玩著,開啟微信,給一個女頭像的發了一條資訊:爽吧寶貝。
那邊馬上回復:你出去了嗎?
金鍊子很快打過去:有空再進去弄你。
咿?這個微信頭像,怎麼那麼像駱春芳?
好像就是駱春芳。
發現我看著他手機,他扭頭過來罵我:“我草你,看甚麼看?”
我低下頭:“老闆,給我一個打火機。”
這傢伙進去裡面看望駱春芳呢?不對啊,駱春芳不是關在禁閉室嗎。
可是那個頭像,真的跟駱春芳很像很像,難道說駱春芳現在拿著手機和這個金鍊子聊天?不可能啊。
也許是像吧。
沒多大的好奇心,回了監獄。
躺在床上,想著今天和李洋洋的事情。
李洋洋本就沒有想和我分手的心,無奈家庭阻止,朋友阻止,加上‘愛人’等親友團集體組團組織,很難跨過這一群人啊。
如果想要在一起,也許只有唯一的一條路:私奔。
私奔?這不可能,我不可能拋棄工作。
工作是我的唯一,如果沒有了工作成我的基礎,我如何生存,如果真的私奔,那我要重頭開始,掙錢,怎麼掙錢?我欠的那麼多錢,怎麼還?賀蘭婷肯定不會同意,就算同意,我欠著她那麼多錢,我也於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