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欽生捧著他的臉頰,同他接吻。手往下走,撕開他衣服的時候,連帶著項鍊一地斷了。
這是何等怪物力氣,遊野拾起那項鍊,簡直烏雲壓頂,心情糟糕至極。他把項鍊往褲兜裡一塞,越過季欽生往浴室走,擦身而過時,他還撞了把季欽生的肩膀,挑釁意味十足。
季欽生並不生氣,反而討饒式地道:“需要我幫忙送修項鍊嗎?”遊野丟下一句不必,就甩上浴室門。等他出來時,季欽生已經不在了。這時有人按了門鈴,遊野拉開門,發現是客房服務。
季欽生走之前,還給他點了早餐。遊野臉色稍霽,他現在很餓,這季欽生還算懂事。
把早餐端上桌,遊野切開煎蛋,剛把蛋送入口中時,一個畫面電光火石地閃過他的腦海。他的動作僵住了,蛋塊也從叉子上掉了下來,汙了雪白桌布。
他想起來了,他昨晚喝醉了。而季欽生也已經有了過夜物件,在酒店大堂剛好和他撞見。季欽生不過客氣同他打聲招呼,而他……發酒瘋,半路截胡,把季欽生拉到了自己的房裡。
原來是他投懷送抱,真是丟人至極。
第2章
季欽生名聲在外,認識的朋友許多,加上出手大方,除了感情方面混亂了些,倒是不少人都對他很有好感。是典型的做朋友可以,做戀人不行。
遊野想著不赴宴,又覺得這樣刻意了些。不過就是烏龍地睡了一場,何必如此避嫌。說不定季欽生早就忘了他姓甚名誰,因為自那晚過後,他們就再沒見過。
當時遊野和季欽生那晚過後,靈感突發,回去閉關半年,出了本書,名聲更甚。等他出關,就聽說季欽生招惹了楊氏的千金小姐,被人逼婚。大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季欽生眼看著被逼婚,竟然帶著男人去旅遊,還發了許多和那男人的親密照片,將準備婚禮的楊小姐拋之腦後。
楊小姐知道訊息後大哭一場,也跟著消失不見。等再次出現在人前,已經剪了短髮,挽著美女,變了xi_ng向。
楊小姐的父母非常生氣,當下停了和季家的一切合作,季家也很生氣,斷了季欽生和那野男人的關係,把季欽生送出了國,一場大戲就此落幕,吃瓜群眾心滿意足。
這些都是程楚同他轉述,他這位好友,慣來是吃瓜前線,甚麼八卦都能到他這裡,再轉述給遊野。託程楚的福,遊野書裡不少細節,都源於生活。
畢竟現實永遠都比小說要精彩。
而且和季欽生旅遊的那位野男人,也是圈中知名人物。程楚跟他八一八的時候,還要跟他打賭,說季欽生肯定是在下面的那位。
遊野聽到季欽生的名字,臀部就不太舒服。回想季欽生的尺寸,他乾咳一聲,問道:“怎麼說?到底是誰跟他去旅遊了?”
程楚一臉羨慕嫉妒恨地托腮道:“那個人你也認識,宴禹啊,你們見過的。”遊野恍然大悟,這確實是認識,是程楚的好友,不是雙,是少有的純一。
遊野見過宴禹,但他本人對男人不算太有興趣,就算有,他也喜歡長相精緻漂亮款的,宴禹太帥了,不是他的型別。
這麼一說,季欽生倒真的有可能是被壓的那位。
不過這都是三年前的舊事了,季欽生出國後,宴禹談了戀愛,程楚遇了情傷,程楚最近還參加了不少派對,只為忘記他嘴裡的那位狗男人。
遊野看了眼時間,派對是晚上八點,他望著膝上型電腦,還在猶豫。這時屋外傳來車喇叭聲,摁得非常有節奏感,一聽就是程楚專屬。
這傢伙,竟然上門來逮他。程楚難不成是他肚子裡的蛔蟲,知道他一切想法?
遊野合上筆記本,出了門。程楚坐在車裡,手臂搭在車窗,衝他微微一笑。遊野認命上車:“你至於嗎,還專門過來接我。”
程楚倒擋
,看著後視鏡倒車:“你再宅下去,都要長蘑菇了,你這次都久沒出門了?”
遊野玩著手機:“不好意思,昨晚我才出門過。”
程楚驚訝望他:“我靠,你出門獵豔了?”
遊野支著腦袋,斜斜望程楚一眼:“你打了舌釘?”
程楚嬉笑地吐出舌頭:“要不要試一試,試過的人都說爽哦。”
遊野翻了個白眼:“免了。”
車子很快抵達地方,還是酒吧。酒吧門口有人發麵具,這還是個面具晚會。遊野隨意領了一個低調的黑色,戴到臉上。他沒甚麼心思玩樂,而程楚一進酒吧,就跟魚似的滑進了舞池,跟人群一起群魔亂舞。
他去吧檯前點了杯酒,溜到角落慢飲,構思靈感。這時舞臺的光亮起,有人上臺用麥發言,大意是今晚主題是季欽生回國,他是主持人,做了幾個節目,都是為了歡迎季少爺。
遊野又倒了瓶酒,飲了一半,這時旁邊坐下了個人,他沒管。舞臺上的主持人繼續道:“今晚的彩頭是,季少爺一個月的時間,這一個月,不管你是跟他談戀愛,還是做點別的,都隨你哦~”
臺下頓時響起鬼哭狼嚎,遊野把嘴裡的酒盡數噴出,他嗆咳不停,極度無語。這季欽生,真是個瘋子,竟然玩這麼大。也不怕遇到個器官買賣,綁了他,把他賣去泰國。
第3章
得到季欽生的一個月,是遊戲彩頭。至於遊戲,就是很無聊的尋寶遊戲了。季欽生把自己的一條領帶藏在了這個酒吧裡的一個位置,只要能找到領帶,交給季欽生本人,就由他來宣佈,得勝者是誰。
聽完遊戲規則,在場的所有人都興致盎然地找了起來。這是個主題酒吧,有很多個房間,三層樓高,要在這麼個地方找,也是有點難度。
加上全場酒水免費,你可以找領帶,也可以藉著遊戲的由頭,拉著今晚的過夜物件,躲進任意一間房中偷歡。
遊野聽完遊戲玩法,不由冷笑一聲,他身旁的人好像聽見了他的聲音,身體朝他這個方向一靠,用微啞的聲音問他:“你不去找嗎?”遊野斜靠在沙發上,拿著酒杯,飲了半口:“沒興趣。”
男人穿著暗紅襯衣,面板白得驚人,面上獠牙面具,露出來的嘴唇鮮紅,就跟剛飲過人血似的。遊野視線略有興趣地在這人唇上停了停:“比起這種給公主殿下找鞋的遊戲,我覺得還是坐在這裡喝酒比較有趣。”
他的比喻逗笑了這個男人,遊野直起身子,朝男人靠去。他靠得越近,越能嗅到對方身上低調的香水味,是他喜歡的味道。
其實酒吧的光線並不好,他看不清這男人的具體樣子。但是這張嘴他喜歡,聲音喜歡,身材喜歡,就連香水味,都很合他口味。
酒精讓身體裡的一點衝動,漸漸放大。男人仍由他的靠近,他的鼻尖幾乎抵上了男人的面具,遊野停在那處,眼神曖昧流連在男人唇上:“直到剛剛,我都還是這麼想的。”
男人哦了一聲,尾音上揚,是疑問句。遊野身體退後,回到安全距離,拿起面前酒瓶,給這人斟了半杯,遞到他的面前:“比起一個人喝酒,兩個人會更好。”
男人接過了他的酒,卻不飲,拿在手中輕晃:“這可怎麼辦,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