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那邊,之前追擊漠北殘餘的軍隊已經回來了。如今整個天山周邊,全是大明的。由楊嗣昌鎮守,滿桂統領軍隊,一邊整編衛拉特諸部,一邊修築城池。暫時也不會有戰事。
這麼算起來,接下來的重心,該是好好治理國內了!等大明的綜合實力再上一個臺階,就可以再擴張一波了。
崇禎皇帝心中想著,便開啟聊天群的空間,看了各地編輯戶籍的情況。
在戶籍的資料夾下,又按省份設有多個資料夾,省下面還有州府,縣,鄉等子資料夾。每個資料夾內,又有具體的細分和一份總結的報告文件。
此時,崇禎皇帝點開,就是看這些總結的文件。
在做這個事情之前,大明戶籍人口,一直在五千萬左右。如今,崇禎皇帝看到總結的數目,已經登記在冊的有一億一千萬多了,整整翻了一倍左右。
不過從評估上看,應該還有五千多萬左右沒有登記完成。這些沒有登記的人中,大都逃于山林之中,小部分是躲在外籍。
崇禎皇帝想了一會,便下旨擺駕文華殿,招內閣輔臣議事。
沒過多久,在京內閣輔臣便都到了文華殿。
一般來說,有重要的事情,才會這樣議事。因此,溫體仁等人都有點好奇,不知道又有甚麼事情?
見禮之後,崇禎皇帝便微笑著對他們說道:“眾位愛卿,朕考慮了下,如今趁著大明新的戶籍制度在實施,打算規範婚姻。以後,大明百姓的婚姻狀況,也一律登記在新戶籍之下。凡結婚,必須在官府報備,出婚書證明。唯有如此,才受大明律法保護。私約,一律不予承認!”
這些內閣輔臣,就是千想萬想也沒想到,皇帝竟然說出了這麼一番話來。
《大明律》規定,男女雙方定婚,需要“各從所願,寫立婚書,依禮聘嫁”。
而《明會典》又有規定:“凡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餘親主婚。”
這些其實是有男女雙方家族自行決定,就算是正式的了。與此對應的,還有一種叫私約,是指明知男方有老,幼,殘,養,庶之情,女家卻情願締結婚姻。男女不經父母之命,自行約婚。這種私約,是官府不允許的。
不過不管是哪一種,都沒有經過官府認證,也就是和官府沒關係。在原本的歷史上,中國最早的由官府頒發的結婚證書,是滿清時候的龍鳳帖。
就是男女在訂親之後的七至十天內,雙方應當去當地縣衙領取龍鳳官帖並納稅交款。帖上的內容包括:定婚人的姓名、年齡,雙方家長、主婚人和媒人的姓名,而且均需簽押、蓋章,以示鄭重。經官府認可,蓋上大印,證明婚姻已經取得合法手續。
當然了,崇禎皇帝此時提出這個事情,並不是為了收取稅款。
首輔溫體仁就有點納悶,向崇禎皇帝奏道:“陛下,可是為了逃婚之因?”
就以前那種婚姻,就存在弊端。因為定下婚書之後,還要迎親,這才算走完整個流程。如果在迎親之前,男方逃走,女方就只有傻等。像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為此,在元朝時候,曾有過規定,類似這樣的,五年沒有完婚就失效。不過這樣一來,女方的五年青春就浪費了。
其實,不止溫體仁納悶,其他輔臣也是納悶。
皇帝乃是九五之尊,天下那麼多事情,突然之間,就為了這樣的小事,然後興師動眾地召集內閣輔臣說這事,他們感覺,這是不是也太大題小做了。有這時間,還不如多處理下手頭公務呢!
你皇上是好,沒有剛登基那兩年勤政,當了甩手掌櫃。可是,我們忙啊!我們更忙了啊!
崇禎皇帝看他們這個表情,便知道他們如同溫體仁一般誤會自己了,便微微一笑。
第1245章忠烈侯並左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