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嬰興致勃勃地和李承乾勾勒出自己美好的出遊計劃。
李承乾確定了,剛才那通冠冕堂皇的話全是虛的,這小子是聽說那犛牛可能活不了,就想去吐蕃騎當地的兇猛犛牛!
雖然不想潑李元嬰冷水,李承乾還是得實話實說:“我覺得父皇可能不會讓你去。”就這麼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誰放心他往外跑?別說李元嬰是李二陛下看著長大的,就算是其他宗室子弟,這個年紀也不可能帶著使團去外頭玩耍。都說嘴上沒毛,辦事不牢,誰家派使者派你這樣的半大小子?
李元嬰聽李承乾這麼說,也覺得這事沒戲了。他唉聲嘆氣地說:“要是我再大點就好了。”他摸了摸自己還光溜溜的下巴,恨不得自己也一早能和李二陛下一樣長出鬍子來。
李承乾道:“等你大點了,又會覺得小點好。”
李元嬰不認這話,他覺得自己要是大點,能做的事就多了。不過,現在提了建議,哪怕不能馬上出去玩耍,往後也許也有機會能去,所以提了不虧!李元嬰又高興起來,和李承乾在迴廊盡頭分別,跑回去陪柳寶林用膳去了。
柳寶林最近得了許多菜譜,又經常能收到豐泰樓那邊的反饋,生活日漸充實起來。李元嬰漸漸長大,柳寶林知道兒子守在自己身邊的時間會越來越少,所以她妥當地安排著自己的每一天,不讓李元嬰牽掛自己。
李元嬰回來了,柳寶林自然歡喜,邊給李元嬰嘗自己做的新菜邊聽李元嬰說白日裡的趣事。
這邊母子其樂融融,另一邊的李二陛下用過膳後又想起李元嬰那個歪主意。
眼下宗室已經挺多了,太上皇兒子有二十個,活下來十幾個,除了李元嬰都已經就藩;他的兒子也有不少,年長的也都去了封地,只有幾個小的留在身邊。等將來他這些封了王的兄弟和兒子又會有許多子子孫孫,確實得給他們找點活gān。
本來李二陛下是準備讓兒子和功臣們世襲刺史之職,世世代代當各地的一把手,但是這個主意遭到魏徵和長孫無忌他們的一致反對。他們寧願自己也不要這份殊榮,也不希望地方上的刺史變成世襲制,畢竟,誰知道那些個後代是不是蠢人?
既然不能讓他們世襲刺史這種實職,那麼讓他們代表大唐出使各國興許是個不錯地主意。他們乃是大唐宗室子弟,代表的是大唐皇室,走到哪別人不得好好招待?
至於危險,危險肯定也是有的,但是李元嬰說得有道理,連文成一個女孩都能遠嫁吐蕃,難道堂堂大唐皇室後裔連出使外邦的膽氣都沒有?
每年的賀歲、賀誕、封賜等等都可以派遣使者前往各國穩定邦jiāo,派誰能比派宗室子弟更能代表大唐的重視?
要是能因此鍛煉出一批得用的宗室子弟,那就是最好的結果了,獨木不成林,李家越枝繁葉茂、能人輩出,大唐江山就越穩固。
李二陛下拿定了主意,便叫人讓魏徵他們進宮商量這樁事。現在就讓李元嬰去是不可能的,等李元嬰再大些、出使各國的章程再完備些,興許還可以考慮考慮。
魏徵等人一到,李二陛下便和他們說了李元嬰那個損主意:放最會吃喝玩樂的那批宗室子弟出去禍害禍害別人!
魏徵等人聽得臉皮直抽。
這對兄弟真是絕了,一個比一個不要臉,這種主意都敢說出口。
李元嬰就算了,人家本來就是個混世小魔王,李二陛下你怎麼回事?
你堂堂一國之君,一點都不會害臊的嗎?
作者有話要說:
李二陛下:我只是轉述我弟弟的想法,你們覺得我弟弟這主意怎麼樣?
小王爺:無恥皇兄!
第112章
李元嬰出了個主意就跑,也不管李二陛下答沒答應,會到國子監後他又恢復了一貫的好學,天天帶著小夥伴們堵夫子。不過最近他多gān了一件事,那就是規劃吐蕃出遊路線,給每一個地點琢磨一個說法,串聯成一個完整又激勵人心的故事,好吸引眾人前往吐蕃觀光旅遊。
編故事李元嬰是最擅長的,但要編得真實,便要立足於現實。李元嬰接下來邊蒐集資料邊整理故事線,偶爾還寫信去詢問江夏王他們這些送親使具體細節。
一個多月下來,李元嬰把“文成和親”的故事編了出來,先用漢代公主和親的種種遭遇作為對比,襯托出和親的不易,接著便是著重描繪文成的聰慧、大唐的慷慨。
這一段立足於商隊帶回來的吐蕃風土人情,圖文並茂、十分真實:吐蕃的人衣物簡陋,大多是皮毛經簡單縫製做成,只有實用性,缺乏觀賞性,大唐的衣飾華美jīng致;吐蕃沒有jīng烹細炙的習慣,大多粗吃粗飲,不會燒製jīng美的餐具;這些還是其次,重要的是吐蕃無人學醫,大多信虛無縹緲的巫術,有傷病要麼努力熬過去,要麼去求助部族裡的巫師。
文成帶去的工匠、醫者、繡娘正在改變著這一切。
吐蕃也有許多值得一玩的東西,兇猛的犛牛,成片的羊馬,無邊無際的草原,經年不化的雪山。提到玩李元嬰可是專業的,他逮著自己想玩的東西chuī了一通,最後表示不走一次吐蕃算不得大唐人,不騎一騎吐蕃的馬不是好男兒!
李元嬰寫寫畫畫到六月初,終於把《文成和親》弄出來了,託人把稿子帶去給李淳風,讓李淳風幫忙儘快印出來,先分給宗室子弟,然後對外也賣一些,給日後的出遊做鋪墊。
忙活完自己心心念唸的事,李元嬰還沒來得及快活玩耍,又從媚娘那裡看到篇特殊的文章。
這文章的作者是個外地來的讀書人,叫張柬之,是襄州人士,今年年方十七。張柬之到長安後一下子被圖書館迷住了,每天幾乎都早早在圖書館外排隊,館報更是一期不落地讀完了。
後來光是讀不夠過癮,張柬之決定自己動手寫,內容他早在打腹稿了,下筆洋洋灑灑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張柬之寫完,自己檢查一遍,覺得沒甚麼大問題,就把文章投到了館報上。
雖然武媚也進了國子監,但還是會定時收取館報那邊的文章細讀,看到張柬之的文章後大受震動,很快把他jiāo到李元嬰手裡。
這篇文章寫的是關於“福手”“福足”的事。
隋朝末年,隋煬帝屢徵高麗,又搞了許多勞民傷財的大工程,直接導致百姓賦稅繁重,日子越發艱難。為了逃避賦稅,許多百姓自殘手足,以殘缺之身示人,表示自己不符合徵集條件!
這種事情李元嬰以前沒聽說過。因為不堪賦稅之重,百姓寧願弄殘自己的手或者腳,還稱它們為“福手”“福足”,這朝廷的賦稅得是多可怕啊?
更可怕的是,這隋末興起的風氣,到大唐立國之後仍未根除,比如張柬之家鄉就還有人這麼做。
張柬之出身寒門,家中累世都沒出過官宦人士,獨他一人聰明機敏、得了重重舉薦,這才有機會到來長安求學。
少年離家,他自是想要闖出一番名堂來的,這文章就是他投出去試探的小石子。
現在看來,這顆小石子扔得很準,至少李元嬰讀了就覺得張柬之文章寫得好,有條有理又發人深省。李元嬰道:“沒想到世上還有這樣的事。”他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和魏姝她們感嘆,“我手上哪怕破了個小口,都覺得疼得受不了,他們怎麼下得了手?”
魏姝道:“不到迫不得已,誰會想傷自己的手腳?這約莫就是苛政猛於虎。”
李元嬰也是讀過禮記的,自然知道苛政猛於虎的故事。
那講的是孔子帶著弟子路過泰山,遇到個居住在猛虎出沒之地的婦人,一問,才知道婦人一家三代男丁都是被老虎咬死的。孔子問婦人為甚麼不搬離這個地方,婦人說他們更害怕苛刻的bào政。
於是孔子便感慨“苛政猛於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