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誅,是所謂的聖人著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簡單來說,就是把人的罪名寫在史書上,蓋棺論定,千秋萬載的流傳下去。
對於東方文明就算是不相信死後有著神靈最終審判,然後卻也是害怕記載青史,遺臭萬年的。
雖然後來有人總結說,歷史就是國人信奉的宗教,也不是不無道理!
但是對於死後有靈,道法顯聖的世界來說,這種事情更嚴重。
一旦被定罪,那就不是遺臭萬年那麼簡單了。
甚至更是要成為罪鬼,打入鬼獄,死後都不得安生,遭受無窮罪孽痛苦。
對於相信死亡不過另一種人生的時人來說,死後還要成為罪鬼,永遠受苦,那是絕不能忍受的事情。
所以,有罪論死的公卿將相們,往往寧可在朝廷罪名結果公佈出來之前自殺。
而一般朝廷也會手下留情,不會把事情做絕。
這般時候的儒生,甚至整個社會思潮講究大復仇主義。
所謂子不報父仇非人也!
有人殺了你爹,你一定要殺他全家報仇,要不然就不算是人,禽獸不如。
這甚至影響到法律!
原本世界兩漢時代,血親復仇,官府往往不追究,甚至社會輿論上也對這種復仇者稱讚有加。
而一個人如果是被朝廷,被天子下詔誅殺。
那麼你是不是要找朝廷復仇?找天子復仇呢?
這就是一個難題了!
所以有罪者乾脆自己自殺,免得為自己後代找麻煩了!
當然了,還有這般時代,距離上古不遠,民風質樸,自尊心強烈,有著相當獨立的人格。還沒有被教化成順民。
人們有著強烈的自尊心,也就是恥辱感。
甚至有著孟嘗君招待食客,一個食客覺著孟嘗君吃的東西比他們好,結果孟嘗君以自己吃的東西和其比較,一模一樣。
史記記載,客慚,自殺。
更是有著寧可自殺,義不受辱的風氣。
在那般時代捨生取義的例子數不勝數。
別人不信任你,首先想到的是就是羞恥,肯定是我名聲不夠好,導致別人不信。
伍子胥被人所救,離開之時叮囑這人不要把他行蹤告訴別人。那人當即自殺!
總之,這般時代風俗接近兩漢,人格自尊之強烈到後世人幾乎理解不了的地步。
反倒是越到後來,文明演化,血氣漸失,明哲保身,猥瑣流的就越來越多,反倒覺著當時人太蠢了!
(寫這麼多,是看到本章說裡分成兩派爭論,覺著很有意思,其實都有道理。
但是好像都沒有提到當時人的恥感,和強烈的自尊人格。
這裡隨便舉兩個例子,在史書上找找,這種事情多的去了。
還有對儒家也有著很大誤解,把宋儒當成了漢儒去理解。
其實漢儒和宋儒完全可以說是兩回事。
漢儒更原始,更接近宗教,更剛烈,而理論更不完善,更是講究不要慫上去幹……
誤會最大的是董仲舒,老是把獨尊儒學,導致儒學誤國之類的鍋讓董廣川來背。
實際上,董仲舒和公其傳承的羊學派是相當重視民本,相當剛烈的學派了。
他這一派的公羊儒學,講究的是大復仇主義,九世之仇猶可報,要大舉進攻匈奴,報高祖呂后之辱,匈奴殺戮百姓之仇!
這也是漢武帝尊儒的很大原因,各學派只有儒家或者說是公羊全力支援和匈奴開戰。
而提倡天人感應,更是為了限制君權。君權獨尊,無人可制,所以需要一個上天來制衡,想要把君權裝入籠子裡。
日後的公羊學派更是提出釋放奴隸,平均田畝之類的激進主張……
看看,這完全不像是儒生乾的活吧?日後儒家士子和地主階級一個概念,但是這時候還真不是……
還沒有上架,扯遠一點也沒關係。
不交代清楚這些背景,思潮,很多人其實就理解不了本書之中的一些時代背景。總是會把明清時代的事情,代入到漢代去理解……)
第一百零一章春秋之誅
春秋之誅對於儒家士子們來說,當真是最可怕的!
一想到,浮丘生是為了正義公理犧牲,然而還被天子論罪,禍及全家,遭受春秋之誅,這些人儒生們都不由起了兔死狐悲之感。
只是如果說殺掉巫陶,不過只是挑釁皇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