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收留了原主,讓原主不至於流落街頭,但這些年卻讓原主幹最重的活兒,工資給的卻不高。
原主不欠他們的,不感謝他們也不怨恨他們。
老闆和老闆娘還捨不得蘇青霓走,這麼一個廉價又勤快的勞動力,他們到哪裡再找另外一個?
不過蘇青霓強硬地要走,他們也攔不住。
蘇青霓可不是當初的原主。
現在的蘇青霓手上有錢,又有了這個國家的身份證明,不是黑戶,去哪裡不可以?
蘇青霓暫時沒有離開這個小國,先找了一個臨時住所住下來,開始調理原身的身體。
這個小國在以前是華夏的附屬國,因此華夏的中醫在這個國家還是很有市場的。一些城市中也有中藥鋪子和老中醫。
蘇青霓現在所待的城市是這個國家的二線城市,整個市裡只有一家中藥鋪子。不過鋪子的規模不小。老闆是華國人,直接從華國進口中藥材,因此鋪子裡面的藥材很齊全。蘇青霓需要的藥材,這家鋪子都能夠買到。只是價格不便宜,比國內貴了至少七八倍。
不過蘇青霓最不缺的就是錢。
買齊了藥材後,蘇青霓就開始了每天喝藥泡藥浴的生活。
原主的身體糟蹋太過,就算配合著養身功法,也花了蘇青霓半年的時間才將身體徹底調理好了。
蘇青霓也準備回國了。
畢竟答應了原主要看望她的丈夫和女兒的,還要照顧照顧原主的女兒。
這麼多年過去了,原主的丈夫和女兒都已經習慣了沒有原主的生活吧?
蘇青霓不是原主,她不會甚麼都不調查清楚地就回去找原主的丈夫和女兒,在這半年裡,蘇青霓就透過網路調查了原主丈夫和女兒這些年的事情。
果然,韓瑋碩已經再婚了。他們的女兒管另外一個女人叫媽媽呢!
第八百二十四章被炮灰的親媽二
綁架事件以客戶被警察成功救出、綁匪被全部抓捕而告破了。警察從綁匪的口供得出原主已經死掉的結論,並且將訊息告訴給了原主的丈夫和父母。
丈夫和父母雖然難過,但日子還是要過的,時間能夠讓原主變得不再重要。
一年後,韓瑋碩認識了一個漂亮的女演員賀蘭初。
賀蘭初只是三四線的女演員,在娛樂圈中並不是特別好看,但在普通人眼中,卻是個大美女了。
賀蘭初很會做人,對外形象非常好,在韓瑋碩眼中,賀蘭初溫柔善良不拜金(呵呵噠),不會為了出名的機會和錢出賣自己(呵呵噠)。
韓瑋碩喜歡上了賀蘭初,半年後與賀蘭初結婚。
他和原身的女兒韓媛媛沒有絲毫反對,反而非常開心有賀蘭初這個媽媽。
還是那句話,賀蘭初很會做人。混跡娛樂圈許多年的賀蘭初想要收服一個不過七八歲的小丫頭,實在太容易了。
韓瑋碩都還沒有向賀蘭初求婚呢,韓媛媛便已經開口喚賀蘭初媽媽了。
韓瑋碩能這麼快跟賀蘭初結婚,其中韓媛媛對賀蘭初的認可佔了一部分原因。
否則就算韓瑋碩很喜歡賀蘭初,但結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要考慮的因素很多。韓瑋碩肯定還會再考慮一段時間的。
賀蘭初與韓瑋碩結婚後便退出了娛樂圈,不過並沒有斷了跟娛樂圈的聯絡,偶爾會拿著韓瑋碩給她的錢投資一下朋友的電影或電視劇。這種投資有賠有賺,不過大多數時候還是賺的。
靠著這樣子的行為,賀蘭初保持了在娛樂圈的人脈。
賀蘭初與韓瑋碩結婚後以韓媛媛一個孩子太孤單為由將她家的一個年齡跟韓媛媛同歲的小孩兒賀文馨接到韓家。
賀文馨是個很懂事很乖巧的孩子,很能夠忍受韓媛媛的大小姐脾氣,怯怯的小模樣讓韓瑋碩都憐惜不已,對她多了一分真心的照顧。
韓瑋碩不知道的是賀文馨其實不是賀蘭初的侄女,而是賀蘭初的親生女兒。
賀蘭初可不是她表現出來的那樣好,為了能夠出頭,賀蘭初也是可以出賣自己的。
賀文馨是她給人做小三生的女兒,不過這件事很隱秘,除了金主和她自己,沒有人知曉賀文馨的親生父親是誰。
賀蘭初不甘心做小三,一心想要做金主的老婆,成為貴夫人。
金主對賀蘭初還是挺喜歡的,也想著跟家中的黃臉婆離婚,娶賀蘭初。
不過金主的妻子可不是軟柿子,發現金主有跟自己離婚的想法後,乾脆果斷地出手,讓金主死於車禍,接收了金主的遺產。
金主妻子的手段嚇住了賀蘭初,賀蘭初可不管暴露自己便是金主的小三,更不敢暴露女兒,於是將女兒交給了結婚三年還沒有孩子的大哥夫妻撫養。
因為這件事情,賀蘭初感覺給人家做小三是件危險的事情,此後再沒有勾搭有夫之婦——這才是她在娛樂圈看起來如同一股清流的真正原因,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賀蘭初的哥哥嫂子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對賀文馨雖然還是很好,但肯定是比不上自己的親骨肉的。正好賀蘭初結婚了,便找了理由光明正大地將自己的女兒接到自己身邊撫養。
如今韓瑋碩和賀蘭初一家四口生活得很好。雖然韓媛媛偶爾會欺負賀文馨一下,但韓媛媛本性善良,就算欺負賀文馨也不會太過分。
賀文馨跟她親媽一樣會做人,將韓媛媛哄得很開心,將她當成自己最好的閨蜜最好的姐妹。
賀蘭初也將韓瑋碩哄得很好,是韓家人眼中的賢妻良母。
這一家四口父母慈愛、女兒孝順,一家人是那麼幸福美好。韓媛媛都忘記了自己的親媽,每年原主的“忌日”,韓媛媛都沒有去原主的衣冠冢祭拜過。
她這個做親生女兒的還不如原主的弟弟。原主的弟弟每年清明節都會去原主的衣冠冢前燒紙。
原主的父母也還記得女兒,雖然他們更偏心兒子,但女兒也是他們身上掉下的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