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這稿子明天就開始刊登!”李總編道。
“總編,明天登甚麼,不是已經定好了嗎?”又有個編輯來了,正好聽到這句話,便問道。
“把我那篇文章給撤下來。”李總編道。
他們編輯部的編輯,除了幫著校對排版,自己也寫是寫稿子的。
要不然大眾報可養不活那麼多人。
第30章拿東西
李總編對《留學》這篇小說,可以說是越看越喜歡。
這部小說在他看來,不僅可讀性很強,還能讓人瞭解國外到底是如何的。
說起來,他以前對國外就完全不瞭解,直到看了這部小說,才算是知道了一些國外的事情,比如說原來國外也有窮人,原來那些人那麼看不起他們國家的人。
他相信,國內的任何一個有識之士,在看過這部小說之後,都會深有感觸。
而他們報社說不定也會因為這部小說而發生改變。
要不是一開始手上的稿子太少,他怕是早就刊登了!
李總編的決定,對穆瓊來說無疑是一個好訊息。
這部小說一旦開始刊登,他就有稿費拿了。
當然了,在此之前,他最好先找個房子租住。
穆瓊問了李總編知不知道租房資訊。
“這些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一個人,他訊息最為靈通。”李總編拿過一張紙,開始寫字:“那人叫方海林,有個諢號叫方百通,平常就靠收租和做中人賺錢,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都可以找他。不過你要去找他的話最好快點去,不然到了中午,他肯定又出門吃酒去了。”
穆瓊接過李總編的紙條,發現上面寫了人名地址不說,下面還有李總編寫的一段話,大意就是這人是我的熟人,要租個房子,最後還寫了落款。
之前他去找工作別人跟他要的介紹信,估計就是這一類的。
穆瓊謝過李總編,拿著紙條就走了。
李總編介紹的這人住的離大眾報編輯部並不遠,穆瓊到了之後,發現是一棟挺大的宅子,大門敞開著,他往裡走,就看到大堂上坐著三個人正在聊天。
這三人都在抽菸,弄得屋子裡烏煙瘴氣的,而他們抽得不是趙嬸子丈夫抽的那種旱菸,而是現代的香菸。
看到穆瓊,有人問:“你來做甚麼的?”
“我來找方先生,想要租個房子。”穆瓊道:“大眾報的李總編介紹我過來的。”
問話的人的道:“我就是方海林,你要租甚麼樣的房子?”
穆瓊就把自己的要求說了:“我和我的母親還有妹妹一起住,至少要兩個房間,最好可以做飯。”
“說這些沒甚麼意思月租你預算多少?”方海林問。
“希望每月六元以下。”穆瓊道。
“這個價格,肯定是能租到房子的,不過在租界租,就要小一點,如果在租界外面,可以租大一點的。”方海林道:“我帶你去看看吧!”
他帶著穆瓊往外走,在這附近看了一處房子,又走了十來分鐘看了另一處房子,最後還帶著穆瓊出了租界,看了一處小院子。
前面兩處的房子都不大,而且是跟別人一起分租的,最後那處租界外的小院子卻不同,獨門獨戶。
當然了,這個院子很小。
這院子也是從弄堂進去的,開門就是一個長約五米多,寬大概兩米的院子,院子後面則是兩間房。
一間放了個八仙桌,後面有個門,開門進去就是灶間,另一間裡面沒有傢俱,空蕩蕩的,但有個樓梯可以上樓,後面則連著個柴房。
樓梯上去也是兩間屋子,這兩間屋子有點低矮也不大,但用來當臥室已經足夠,裡面還分別放著一張床,一個五斗櫃。
這房子用的料子不錯,他們一家住也剛剛好,穆瓊一眼就喜歡上了。
“這房子月租六元。”方海林道:“房東就住旁邊,直接就能去定契。”
穆瓊知道方海林看出來自己喜歡這房子了。
他也確實打算租下這房子。
趙嬸家在姚家租的房子,就相當於這屋子的一半,房間甚至還要更大一些,月租是兩元四角,現在這間屋子租金六元,相比之下有點貴,但在他的接受範圍裡。
而且這裡離租界近,貴一點也是應該的。
穆瓊很爽快地租下了房子,由方海林做中人,跟房東簽了租約,付了一個月的房租六元,還有押金兩元。
房東當場給了方海林一元錢做酬謝。
方海林收了錢,對穆瓊道:“你是跟我一道回租界,還是回家去?”
穆瓊和他一起回租界,然後去找了朱婉婉和穆昌玉。
這兩人一直在旅館裡待著,聽他的話哪裡都沒去,等他回來,得知他已經租了房子,都很高興。
“我們先去吃點東西,然後就去看看我們的房子。”穆瓊道。
朱婉婉和穆昌玉自然沒意見,不過朱婉婉道:“我們買點便宜的吃吧,節省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