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信覺得這樣的叔叔沒甚麼不好,他很開心,很快樂,從不因為外人的同情和厭惡而難堪自憐自哀,叔叔還特別自豪的說:“你以為我一直這麼堅qiáng嗎?不是的,在曾經啊,很小很小的時候,我人生的終極目標是做老大,外人見了就要跪下喊饒命的人。那個時候我就幻想過,我是大哥,那也是個對別人對自己都很危險的大哥,沒準哪天就缺胳膊斷腿了……後來真斷了,我是已經做了好久好久心理準備了。”
其實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經開始做著去死的準備,後來是沒了手臂,反而是賺了。
盛信十五歲那年終於要從醫學院畢業了,也就是這一年,新華夏城裡的第六個年頭,國內醫學技術在全球首屈一指,不僅是醫療器材的先進佔據高位,就連醫學技術也遙遙領先,無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著書,便覺得很幸福,因為他能在這裡看到他娘,在語文課本上看見,在醫書上看見,在同學口中聽見……她是他最愛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為她一樣有用的人。
盛信堅信。
盛信畢業這天,全家都來學校觀看畢業典禮,他站在講臺上說著畢業致辭,看著底下熱淚盈眶的家人,還有他不到四十卻生了許多白髮的爹爹,熱淚便湧來。
“傻孩子,哭甚麼,你現在是大人了。”王明蘭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淚,“小信,這下你真的長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時間真快,奶奶還盼著你長慢一些。”
這是盛信盼了已經的長大,他終於長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溫和的對他笑,習慣的摸著他腦袋,溫潤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這十幾年來,他從未變過。
盛信說:“爹,我想娘。”
盛倫說:“嗯,我也想。”
他時刻盼望著,與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時刻記著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愛你。
我在等著與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時間過去。
直到這一天,它來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終於推開家門,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頭看著他:“夫君,你怎麼都有白髮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著他,像往日無數次那樣:“表哥,我們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後我想與你相守一生,可好?”
這一刻,他彷彿等了一生。
……
……
……
(一)
葉蓁在宛大醫學院上課,做為最年輕、最著名的醫學家,在醫學上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她的課幾乎座無虛席,就連走廊過道都站滿了人,所以每次盛倫來接她下課,總是被擠在最後的那一個,就連課後,他也不能立刻見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著她凱凱而談,然後在學生們禮貌的相送中向他走來,他接過她的包,她牽著他的手,說話時溫柔好聽的聲音縈繞在他耳邊,是他最喜歡的。
學校幾乎沒人不知道單身幾十年突然冒出個大兒子的盛教授現在又冒出了一個妻子,據說是他傳說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個女子,如今她回來了,而這個妻子竟然是葉蓁!
夫妻倆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見到他們,他們的手便牽在一起,眼裡只有彼此,眼神裡全是愛情。
待到了家,他會下廚做上一桌飯菜,他的廚藝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飯後抱著飽飽的肚子笑盈盈的說:“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個好夫君。”
盛倫牽著她的散步,她便喜歡抱著他的手臂臉頰靠在他肩頭,邁著懶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搖搖晃晃,偶爾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來,他逆著夕陽揹她回家,她在他背後數著他的白髮。
“表哥,我們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經的他覺得時間太長,他怎麼也盼不來她。
如今的他覺得時間太短,他還沒有愛夠她。
他還沒有愛夠她,他們便要永遠分離。
(二)
盛信把他爹孃寫過的信全部整理出來,整整兩大箱子,按照時間捆起來,在將其掃描存進文件。
他不捨得這些文字因為時間的推移變成一層粉末,也不捨得他爹孃的愛情被時間淹沒,有人來找過他,希望能將書信制書發表,他思索許久,還是同意。
妻子和他說:“待我們也死了,會有人幫我們記住他們。”
可盛信總覺得,他的爹孃不曾離開,他們還在,他們永遠在一起。
(三)
那本書取名《重逢》。
在文章最後,寫著一句話。
這一次,他們或許再也無法重逢。
又或者,他們永遠不曾分離。
……
……
……
第155章111
葉蓁和盛倫攜手走過一生,白髮蒼蒼時送走彼此。
她再次回到“虛無”,面對的依然是一片暗黑星空,戴著黑色斗篷的黑影還在遠處。
她睜眼望著星空看了看,閉上眼睛再次陷入沉睡。
其實葉蓁很喜歡這裡的靜謐,雖然它看起來神秘又危險,卻也安靜的不聞半點風聲,更沒有半絲嘈雜,能讓她真正的平靜下來。
葉蓁也不再過多去關注黑影,從之前兩次看來,他能將她送入宿主的世界,這說明他就是她任務的主使者,而且他似乎很不喜歡她說話。
雖然葉蓁不知道他為甚麼會選擇她去完全任務,其中又有甚麼目的,不過他應該是不喜歡她發問的,而她每次完全任務之後又能隱約感覺到他的高興,這說明他很滿意她的任務完成度,任務完成對他來說是有好處的,至於有甚麼好處,她暫且不知,不過總會知道的。
想清楚這些,那就葉蓁便不再關注他,她這次依然沉睡了很久很久。
……
待葉蓁再次醒來,她看見面前坐著一個身穿一身挺括黑色西服的男子,他頭髮梳理得一絲不苟,臉上gān淨俊美也無一絲瑕疵,舉手抬足都透著優雅。
“葉蓁,我們分手吧。”
就連分手也說得如此溫柔。
葉蓁問他:“為甚麼?”
賀梁看著葉蓁,她穿著當季最新款的小禮服,化著最jīng致的妝,做了幾個小時的頭髮,脖子手腕手指都是金光閃閃的鑽石珠寶,問他為甚麼的時候也還保持著優雅風度。
“你不是我最初愛著的那個葉蓁了。”
他和她認識是在大學校園,她穿著白t恤牛仔褲,臉上是gān淨白皙的,頭髮是清晰自然的,就算甚麼都不戴,她渾身上下都是朝氣蓬勃。
然而從甚麼時候起,她就變了,變得他都不認識了。
可愛活潑的性格沒有了,就連笑也變得虛假。
葉蓁淺淺笑了笑:“你也不是那個說無論如何都會永遠愛著我的賀梁了。”
賀梁臉色一暗:“葉蓁,我真的愛你,很愛你。”
葉蓁點點頭,拿起刀叉慢條斯理的切了塊牛排放進嘴裡:“謝謝。”
賀梁:“……”
宿主和賀梁的愛情被說成是白馬王子與灰姑娘。
她是麻雀飛上枝頭變成了鳳凰。
賀梁家世龐大,家裡在電子行業首屈一指,而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全家資產不超過五百萬,他們相愛後當然會遇到很多阻礙,賀家人怎麼會允許賀梁和她在一起,不過他們相愛啊,相愛便無所畏懼,他們無論如何都要在一起。
這件事情在賀家鬧了挺久,宿主也幾次被賀梁的母親叫去談話,還被甩過幾次錢,可惜都沒能拆散他們。最後賀母終於妥協,說要先看看,要看看宿主有沒有能力做賀家兒媳,她能面對各方應酬明爭暗鬥麼?只怕只會給賀梁添麻煩!
不過這次賀母倒是想錯了,宿主得到機會後,便努力背下了賀梁身邊甚至賀家人的人際關係網,還主動了解了他們的公司,去學著怎麼和這些人相處,努力得到賀家人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