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饕餮銜首金簪
靜夜啼鴉,月照西廂。
一隻蛾子在月光之下飛舞,它飛進了彩華樓的走廊,那地上有個閃閃發光的東西吸引了它,它很快撲了下來。
走廊上反射月光的是一支金簪,金簪上花紋繁複,雖不過一寸有餘,卻雕為饕餮之形,饕餮口中尚叼有一顆極小的明珠。
蛾子在金簪上停了一下,撲打著翅膀又要飛起,卻飛不起來了。它不住撲打翅膀,最終漸漸無力,靜了下來,只偶爾觸角一動,過了良久,再微微一動。
它被粘在了地面上。
粘住它的,是金簪下的一攤半凝的血。
金簪後有一具被挖了眼睛、砍去雙手、鮮血淋漓的屍體。
一、鏡中的女人的手
“我實在想不通,為甚麼本公子和別人出門吃飯,總是能遇見美女,而和你出門吃飯,總是會遇到死人?”青天白日之下,彩華樓中,一位骨瘦如柴、衣裳華麗的白衣公子瞪眼看著另一位衣裳樸素、袖角打著補丁的灰衣書生,“你身上帶瘟神是嗎?還是在拜觀音的時候心裡想著如來,拜如來的時候心裡想著關公,拜關公的時候心裡想著土地公……”
那灰衣書生嘆了口氣,喃喃地道:“我只不過拜菩薩的時候想著你而已……”
白衣公子嗆了口氣,只聽他繼續慢慢地道:“何況我們也沒有‘出門’吃飯,這裡明明是你家的家業,”灰衣書生瞪了白衣公子一眼,“你當我不知道你每次請客吃飯,都上的自己家的館子?”
這骨瘦如柴的白衣公子,自是江湖“方氏”的大少爺“多愁公子”方多病,而這灰衣書生自是江湖中大大有名的神醫,號稱能令人起死回生的吉祥紋蓮花樓樓主李蓮花了。
昨夜方多病約李蓮花比賽喝酒,誰輸了誰就在百里之內尋個美人來陪酒,結果酒還未喝,還未有人醉,彩華樓便憑空生出個死人出來。
“大少爺,這人真不是本樓的手下。你看我彩華樓上上下下百來號人,人人都在掌櫃手裡有底子,你看這人人都在,絕沒有缺了哪個,所以走廊裡那玩意兒,絕不是樓裡的人,肯定是不知道誰從外面弄來,扔咱們樓裡的,定是想壞彩華樓的名聲!”彩華樓的掌櫃胡有槐苦著臉對著方多病點頭哈腰,“這萬萬不是樓裡的錯,這是意外,還請大少爺在老爺那裡多說說……”
“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樓裡的人將哪位客官謀財害命,殺死在彩華樓走廊之中?”方多病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最好不是,否則本公子告訴老爹,說你管理無方,保管你吃不了兜著走。”
胡有槐心中叫苦連天,臉上強裝笑容,連連稱是。
“出去吧,這個……有我。”方多病揮了揮衣袖。
胡有槐如蒙大赦,急急而走。
方大少忖道:就連這等狗屁,十幾年前都能在江湖上混出個甚麼“狂雷手”的名號出來,真是奇怪也哉……
李蓮花看著腳下死狀奇慘的屍體呆呆地出神,方多病不耐地道:“看看看,看了半天,看出甚麼門道來了嗎?”
“這是一個女人……”李蓮花喃喃地道,“不過我真沒見過死得這麼慘的女人……”
方多病長長嘆了口氣,“這女人一定被折磨很久了,雙目失明,雙手被斷,雖然我不想承認,但她原來被藏匿的地方,很可能就在彩華樓內……受這樣的折磨,跑不遠的。”
伏在地上的女子穿著一條裙子,除了染血之外,裙子很乾淨,上身卻未穿衣,半身赤裸,身材頗高,她雙手齊腕而斷,雙目被挖,後腦流血,此外胸前雙乳也被人切去,手臂之上傷痕累累,不知受了多少傷。但雙手、雙乳和眼睛的傷勢早已癒合,可見此女慘受折磨絕非一天兩天,恐怕也有經年的時間。
李蓮花折斷一節樹枝,伸入女子口中微微一撬,只見她的舌頭也被剪去,牙齒卻仍雪白。若非雙目被挖,這女子容顏清秀,並不難看,但究竟是誰將一位妙齡女子折磨到如此地步?這下手之人心腸狠毒,實是令人髮指!
“一定有人妥善地處理過她的傷。”李蓮花喃喃地道,“但如果給她治傷的是個好人,為何她還要逃出來?可見……”
“可見說不定給她治傷的不是菩薩,而是要命閻羅。”方多病道,“這下手的人不管是誰,真是惡毒殘忍至極!死蓮花你定要把這惡魔揪出來,然後把這些零零碎碎統統移到他身上去試試滋味如何?”
李蓮花道:“胡有槐已將彩華樓裡裡外外都查過一遍,若非他是惡魔的同謀,就是這女人藏身的地方非常隱蔽,閒雜人難以發現……我看那胡有槐相貌堂堂,年方五十,前途無量,不像是甚麼喜歡割人肉挖人眼睛的人……”
方多病翻了個大白眼,“這有誰知道?你和他很熟?”
李蓮花連連搖頭,“不熟、不熟,只是憑看相而言……”
方多病嗤之以鼻,“既然是你看的相,那定是錯得不能再錯了。”
兩人一邊閒扯,一邊細看屍體。李蓮花以手帕輕輕拾起血泊中的那隻蛾子,方多病卻拾起了那支小小的金簪,“這是甚麼玩意兒?饕餮?”
李蓮花將蛾子輕輕放入草叢,回過身來,一同細看那金簪,“這個……饕餮,真的是很罕見的圖案,只有青銅鑄具喜歡用這種惡獸的紋樣,用在金簪上寓意必定奇怪至極……還有這粒珠子,你見過饕餮口裡含珍珠嗎?”
方多病涼涼地瞟了李蓮花一眼,“不幸本公子小時書雖讀得不多,但也知道饕餮口中含的是人頭……”話說了一半,他突地微微一震,“這珠子是代替了一顆人頭?”
“我想……大概是……”李蓮花皺眉看著方多病手中的金簪,“這東西古怪得很,我看你還是找個地方把它收了,萬一其中有甚麼殺人割肉挖眼睛的鬼,晚上爬了出來,豈非恐怖至極?”
方多病將金簪高高提起,“這東西雖然稀奇古怪,卻是價值不菲,絕對不是彩華樓之物,我看要麼是兇手的,要麼是這個死人的。”他笑得很開心,像絲毫不怕鬼,“我想這種古怪的東西,在金器行裡想必很有名,是既有故事,又容易找的。”
李蓮花欽佩地看著他,讚道:“你真是聰明至極,那個……我對金器不熟……”
方多病笑得越發狂妄,“哈哈哈,這件事包在我身上。方大少對甚麼不熟,就是對金器最熟,哈哈哈……”
李蓮花嘆了口氣,喃喃地道:“但當要你請客的時候,你卻未必肯說和它很熟。”
之後彩華樓封樓歇業,方多病和李蓮花被安排在彩華樓最好的房間裡休息。方多病不久已和城中各家金器鋪掌櫃、老闆約好明日午時翠瑩居見面。
夜裡,明月當空,皎亮異常。
方多病剛剛吃過晚飯,吃下了他平生最滿意的一隻大蝦。那蝦全身透明,比尋常所見幾乎大了五倍,彩華樓的廚子將它剝殼挑去背線,冰鎮之後,佐以小蔥、蒜蓉、辣椒末、橙肉和少許不知名的醬汁下酒,生吃。那滋味真是令他滿意至極,若不是憑空出了件命案,他定會對彩華樓印象好極。
李蓮花正在洗澡,水聲不住響著。方多病有時候想不通,同樣是男人,為甚麼李蓮花洗個澡就要洗這麼久?記得幾年前他還闖進過他澡房一次,想看清楚李蓮花是不是女扮男裝?可惜李蓮花貨真價實是個男人,非但是個男人,而且還是那種渾身上下有許多傷疤的那種很男人的男人。
“春風拂柳小桃園,誰家紅妝在花中間……”方多病哼著不知哪裡聽來的小調,躺在床上蹺著二郎腿。李蓮花的房間本安排在隔壁,可憐死蓮花怕鬼成性,定要和他同住,幸好彩華樓的廂房既寬敞又華麗,加擺一張小床不成問題,否則——哼哼!
嗒的一聲輕響,方多病驀然坐起,看向左邊——左邊傳來的聲音。
他的左邊並沒有甚麼,梳妝檯一個,牆上掛有銅鏡一個,梳妝檯下黃銅臉盆一個,椅子一張,並沒有甚麼會發出嗒的一聲響的東西。方多病詫異地看著那梳妝檯。那臺上空空如也,並沒有甚麼東西。今夜住的不是女客,女子梳妝的器具掌櫃的都收了起來,更沒有甚麼好看的。他看了半天,不得甚解,躺下身去繼續哼那小調,“那個紅菱唇啊手纖纖……”
嗒的又一聲輕響,方多病整個人跳了起來。這不是甚麼風吹草動天然的聲音,更不是甚麼機簧暗器轉動的聲音,這聲音兩次發出的地點不變,但強弱有別,就如是一個人——是一個人用手輕輕摸了摸梳妝檯上甚麼東西一樣。
方多病瞪著那梳妝檯——依然甚麼也沒有,連鬼影都沒一個!正在他打算衝進澡房把李蓮花揪出來一起檢視的時候,目光突然一抬,霎時他目瞪口呆,臉色青紫,一口氣吊在咽喉中幾乎沒昏死過去,“鬼啊——”
那掛在梳妝檯上的那面銅鏡之中,有一隻手,正在鏡中輕輕摸索。那手的動作就如手的主人看不見也聽不見這世上任何聲音,卻正在努力要穿過那面薄薄的銅鏡,自鏡中穿到人間來一般。
鏡中的世界,豈非就是無聲的?
噹啷——方多病慘叫一聲,澡房中一聲震響,好像摔碎了甚麼東西,李蓮花略微開啟了澡房的門,迷惑地探出半個頭來,“那個……鬼在哪裡……啊——”他猛然看見那隻鏡中的手,瞠目結舌,呆了半晌,“那真不是你的手在動?”
方多病僵硬地站在鏡前,渾身冷汗淋淋而下,竟然擠出一個極其難看的笑臉,“你幾時看見我的手有這麼小?這是隻女人的手。”他抬起手來對鏡子揮了揮,那鏡中也有影像晃動,但看得最清晰的,還是鏡中那隻白生生、纖美柔軟的鬼手,在不斷摸索、移動。
約莫過了一炷香時間,那隻手漸漸隱去。
銅鏡清晰地照著房中的一切,那詭異絕倫的一幕就如從來沒有發生過,如煙一樣輕輕消散。
第二天。
“饕餮銜首金簪……惡名鼎鼎的珠寶之一,”嘯雲莊的何老闆拈起那金簪,“各位請看,這是真品,饕餮的兩隻角有一隻缺了一角,口中珍珠乃是光澤明亮的夜明寶珠,不過時日久遠,這顆珍珠已經很黃。”
望海樓的畢老闆道:“聽說每次這支金簪出現,都會出現離奇可怖的慘案,次次都事關人命,最多一次聽說有三十三人同時斃命,所以珠寶行內人很少有人敢收藏此物。”身邊玩月臺和數星堂的費老闆和花老闆不住點頭。
方多病乾笑一聲,“不知道這饕餮金簪出現時死的可都是不穿衣服的女人?”
何老闆奇道:“不穿衣服的女人?當然不是。聽說第一個因為這金簪死的是打造這金簪的金匠,傳說這金簪本是九龍之形,採意龍生九子,結果簪子造成,金匠過於勞累猝死,簪子落入熔爐,熔去八龍,只餘一隻饕餮。”
“過於勞累而死,也不算甚麼慘案,”方多病道,“猝死乃是世上最美妙的死法。不過各位見多識廣,博學多才,可曾聽說因為這金簪而死的,有甚麼不穿衣服、被挖去眼睛舌頭的年輕女人?”
眾人駭然相視。何老闆當先臉色慘白,“原、原來此次金簪出現,竟是要挖人眼睛、割人舌頭……方公子,在下這就告辭,在下從未見過這支金簪,金簪之事還請方公子另請高明、另請高明……”當下幾位老闆紛紛告辭,離去之勢若逃狐之兔,又如避貓之鼠,甚至和那離弦之箭也有那麼三兩分相似。
方多病用筷子將那金簪遠遠夾起,嫌惡地將它放回八卦鎮邪木匣之內。過了片刻,他瞪眼看著那金簪,長長嘆了口氣。
待他回到彩華樓的時候,李蓮花卻不見了。方多病在滿樓上下到處找了一遍,又差遣胡有槐派人上下再找了三遍,也沒看見李蓮花的影子。方多病心中大奇,要說被鬼抓了去,現在可是青天白日,何況那見鬼的金簪在自己身上,為何鬼會找上他?要說不是被鬼抓了去,那死蓮花哪裡去了?一直等到吃飯時間,方多病吩咐彩華樓的廚子做了一桌山珍海味,再開了一罈子美酒,點著爐子在旁邊溫酒,自己拿著扇子扇啊扇的。果然未過一炷香時間,就見李蓮花一身灰衣,慢吞吞地自走廊那邊出現,滿臉喜悅地在酒桌邊坐下。
“你這人真的很奇怪,”方多病嘆了口氣,“我記得我在醉星樓煮過一碗素面,你那狗鼻子也聞得到追來了;我在聞天閣吃百蛇大宴,發了請帖請你,你卻不來,後來等我請客請完了蛇都吃光了醉也醉得差不多了的時候,你非要我請喝茶;有一次我在牛頭鎮吃臭豆腐……”
李蓮花連忙道:“吃飯時間只宜吃飯,不談俗事。”
方多病瞪眼道:“我有說請客嗎?你到哪裡去了?半天不見人影。”
李蓮花持筷文質彬彬地夾了一塊雞脖子,“我去……到處看看,彩華樓內這許多花花草草,的確是美麗至極。”
方多病呸了一聲,“我去見了各家金鋪的老闆,聽說那支簪子上附著許許多多惡鬼,少說也幾十條人命。”
李蓮花嚇了一跳,“有這麼多……”
方多病悻悻地道:“就是有這麼多。如何?你在樓裡看那具死人,看出甚麼名堂沒有?”
“名堂……名堂就是彩華樓裡沒有人認得她,她卻死在廚房外面……”李蓮花喃喃地道,“挖去眼睛、割掉舌頭,顯然都是困住她的一種方法。如這世上真的有鬼,為何非要困住她一個人?”
方多病抓起一隻雞腿,咬了一口,“她明明死在走廊,哪裡是死在廚房外面?”
李蓮花道:“那條走廊是從廚房出來,通向花園,我猜她從廚房跑出來,沿著走廊往外跑,不知如何傷了後腦,就此死了。”
方多病道:“殺她的人多半不會武功,那後腦一擊差勁至極,若不是她倒在地上流血不止,半夜三更沒人救她,十有八九也不會死。”
李蓮花嘆了口氣,“嗯,但你又怎知不是她看不見,摔了一跤把自己跌死的?”
方多病為之語塞,呆了一呆,“說得也是,不過廚房裡怎會憑空多了一個活人出來?”
“廚房我方才已經看過,”李蓮花一本正經地道,“廚房裡灶臺兩個而已,架子不少,櫥子太小,水缸太潮,米袋太髒,菜籃太矮……”
方多病忍不住道:“甚麼水缸太大、菜籃太矮……”
李蓮花眯起眼睛,“你那具死人既高又白,裙子如此乾淨,那些碗櫃水缸米袋菜籃甚麼的怎麼裝得下?”他突然一怔,喃喃地順口接著道:“你那具死人……”
“我那具死人?”方多病勃然大怒,“本公子除了和你吃飯之外,從來沒撞見過甚麼死人!分明是你命裡帶衰,瘟神罩頂,那是你那具死人還差不多!”
李蓮花卻抬起頭來,呆呆地看了方多病好一會兒,突然露出個羞澀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樣……那個……重要的東西……昨晚你那具死人……哦,不,那位淒涼可憐的小娘子的貴體,你差遣胡有槐把她藏到哪裡去了?”
方多病被他那羞澀的表情嚇得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怪叫一聲,“你想幹甚麼?那個、那個萬萬不可!我斷不會讓胡有槐告訴你那死人在哪裡!”莫非死蓮花不愛他貌美如花的小姨子,卻是因為他那個癖好特殊……喜好女屍?我的媽呀!老子若讓你找到那死人,老子就不姓方!
李蓮花看了他一眼,一本正經地道:“萬萬不是你想的那般,總而言之,我要儘快找到那個……小娘子的貴體,確認一件事。”
方多病渾身雞皮還沒消停,一口咬定那具女屍早已被胡有槐送進了棺材鋪,如今已是板上釘釘,埋入了地下,墓碑都已直了,便請李蓮花不必妄想。
李蓮花無奈,只得作罷,改口道:“呃……廚房我剛才已經看過,絕無可能藏下那貴體,那貴體又……那個不穿衣服,四周又不見衣服的蹤影,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從廚房東邊的那條小路過來的,穿過廚房,跑進走廊然後跌倒、流血而死。”他向著廚房東邊指了指,悄聲地道:“那裡。”
方多病順著那方向一看,頓時汗毛直立——李蓮花指的方向,正是彩華樓最好的客房。天字第一至第九號客房,而他和李蓮花昨晚正是入住天字五號房,位居正中。
昨、昨夜鏡子裡的那隻女人的手……莫非正是那具女屍的冤魂,正在招人為她伸冤?
定了定神,方多病看著滿桌的美酒佳餚,胃口全無,滿腦子思索今夜要到何處去睡方才安全?李蓮花說完了“那具貴體”,倒似心神甚爽,舉起筷子就欣然開始吃飯,吃了兩口嫩雞,又為自己倒了一杯溫酒,先對嫩雞大加讚賞,從雞頭的兩三根短毛到雞爪的鱗片無一不美,又對酒水不吝辭色,從酒缸到酒缸上封的那塊泥皮都是妙不可言。